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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5·12"四川大地震发生了严重的地震灾害,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了帮助和支援灾区的重建,中国银监会鼓励信托公司从事公益信托依法救济平困、救助灾民、帮助残疾人,并且发展医疗卫生、保护环境,以科教文卫事业目的的公益信托。其真正的核心在于公共利益。而公益信托监管制度以及成为我们当前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中国2001年实施的《信托法》建立了公益信托制度,它作为公益事业的一种崭新模式本应得到快速的发展,但由于我国相关的公益信托法律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少与之配套的税收优惠措施,导致公益信托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未能充分发挥推动公共事业的作用。本文指出我们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公益信托的配套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公益信托健康稳定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汶川地震过后,巨额善款的安全使用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就此学者们提出了公益信托的模式。我国于200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其中规定了公益信托,即以信托为框架,以公益为目的,由受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募集、管理、使用捐赠财产,使特定的人得到资助。信托具有公开、透明、规范等特征,非常适合应用于公益事业。国外公益信托业发展已比较成熟,而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故我们须在现有的信托和捐赠的法律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公益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4.
罗茜 《法制与社会》2013,(21):178-179,181
基金会和公益信托是管理公益事业捐赠的主要组织形式。目前,基金会是我国管理社会捐赠的主要形式,在国外实践成功的公益信托并未发挥出其优势。本文通过对公益信托独特优势的分析,并结合我国目前公益信托的法律制度来探讨公益信托在中国发展的契机以及发展中还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制度构建和税收鼓励政策两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苏绍靖 《法制与社会》2013,(24):108-109
我国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第11条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六种信托无效的类别。其中诉讼信托的效力就被盲目否认。这一笼统的规定不仅使现代信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也剥夺了当事人的应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因此应对诉讼信托的效力予以承认,对公益诉讼信托加以充分利用,本文将介绍公益诉讼信托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形式,提出构建公益诉讼信托制度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信托法中移植了滥觞于英美法系的公益信托制度,然而十余载来鲜有成功实践。配套制度的缺省是肇因之一,公益信托的界定及其规范意义的混沌状态也难逃其咎。术语的选择除了探究词源,更应揭示概念所指向对象的本质。“公益信托”之所以优于“慈善信托”,不仅因为公益信托之公益本质使其从众多信托中被甄别出来,并获得特殊待遇:豁免于禁止永续规则和适用近似原则以确保永续,而且也为税收优惠和严格监管提供了合理依据。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公益信托之认定方有意义,也为我国实践中的“类公益信托”的性质分析提供了清晰思路。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益信托发展中的税法缺失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公益信托是为实现公益目的和公众利益而设立的信托。我国公益信托无法满足社会对公益事业的强烈需求,税法的缺失是我国公益事业发展之路上难以逾越的障碍。逐渐完善税收制度,尤其是增加对公益信托的税收激励,是促进公益信托在我国顺利发展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8.
金融信托的交易模式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产收益权融资、信托受益权融资等,其演进的背景与路径成为整个中国式信托生态演化的一个缩影。金融信托创设了不同类型的交易模式,其法律结构与交易实质以及金融创新的法律边界,引发诸多争议,亦体现了金融与法律的不同视角。梳理金融信托交易结构的演进,回应真实、复杂、多样态的金融现实,从立法规制、司法介入与市场博弈的视角,探究金融交易的秩序生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薛智胜 《政法学刊》2011,28(6):17-22
公益信托的生命力在于其公信力,因而公益信托监管机制完善要围绕提升其公信力展开。针对我国公益信托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应从协调外部监管机制,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形成对公益信托的设立、运营及其退出监管的全程运行监管机制,以提升公益信托的公信力,促进我国公益信托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美国密执安大学的约瑟夫·萨克斯教授最早将公共信托理论引入环境保护领域,创立了环境公共信托理论,在环境公共利益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构想和制度设计。环境公共信托理论是以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为根本目的的一种公益信托理论。该理论通过确立环境资源的社会公共财产属性和双重所有权权属关系,明确政府作为管理、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责任主体,赋予公民以及后代人环境权,设置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借助司法力量监督环境法律的实施,以达到保护环境资源生态价值和环境公共利益的目的。环境公共信托理论的环境公益保护理论构想和制度设计,对提升我国的环境法制理念,促进我国的环境法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戚枝淬  王锴 《行政与法》2014,(6):118-122
目前,我国企业慈善捐赠法律规制还不完善,企业慈善捐赠定性没有法律依据、立法上缺乏对捐赠企业及受捐者相关权利保障、企业摊捐劝捐现象随处可见。欲解决这些困境。必须在立法上将企业慈善捐赠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明确捐赠企业与受捐人的合法权利,并对企业摊捐劝捐行为予以规制,引导企业主动捐赠。  相似文献   

12.
于朝印 《现代法学》2011,33(5):37-44
商业信托是商事信托的一种具体形式,商业信托具有偿性、组织性及财产独立性等法律特征。赋予商业信托法律主体地位实际上是国家立法政策及价值选择问题,在理论上不存在障碍。美国的成文法商业信托取得完全的法律主体地位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选择。随着商业信托在中国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应当逐步规定商业信托的法律主体地位,这有助于解决商业信托领域中存在的信托财产所有权、受托人有限责任、商业信托正确设立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3.
余卫明 《时代法学》2006,4(6):21-27
无效信托,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信托的有效要件,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信托。确定无效信托时,不能仅限于《信托法》第11条的规定,而应结合《信托法》的其他相关条文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已成立的信托被确定无效后,其法律后果应视无效的原因以及所造成的结果而定。  相似文献   

14.
在各国法律制度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国际信托法律冲突的难题,已逐渐引起世界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对国际信托法律冲突问题进行探讨的目的在于,就国际信托法律适用的国际立法与国外立法作深入研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信托业务在我国将取得进一步发展。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立法尚无信托冲突法,因此,完善我国的国际信托法律适用规则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5.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生存之基,公益性是慈善组织公信力之源。影响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因素既包括法治因素,也包括文化因素、体制因素等。我国慈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内容较为全面完善,关于慈善组织的法律定位也较为明确,法律实施不到位以及官民二重性是制约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提升的主要原因。官民二重性有悖于慈善组织的民间本性,导致慈善组织的独立性、公益性、运作效率降低,导致对慈善组织监管不力,并进而阻碍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要以理顺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关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慈善法治建设,推动我国慈善的现代转型。在慈善法治建设中,信息公开是前提,创新管理是保障,强化监督是抓手,责任落实是关键。  相似文献   

16.
普遍信任:法制现代化的深层内驱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制现代化所涉及的不单纯是法律制度构建问题,而在深层次上,更是一个包括社会结构、社会文化的重构与转变问题。历史事实和现实实践一再表明,法制现代化离不开一种普遍信任的社会文化来启动和支持。普遍信任,是法制现代化最为深层的内驱力,也是民主、法治和市场经济赖以生成和确立的社会文化根基。普遍信任的社会文化,生成于有限政府及民众习惯于合作、自治的开放式社会结构之中。探究普遍信任的生成及其对于法制现代化的根基意义,对后发现代化国家避免和克服本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理性贫困和危机具有深刻启示价值。  相似文献   

17.
2003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是我国金融监管机制步向专业化与法治化的一个重要举措。但银监会"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的现有定位广受诟病。"事业单位"的定性使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正部级"的冠名使得行政级别的设置进一步强化;"国务院直属"的设置模式无法保证银监会监管的独立性。从银监会的专业性、独立性、权力混合性及其履行职责的性质来看,其应当定性为国家经济调制机关。  相似文献   

18.
阳东辉  周杏 《时代法学》2012,10(5):18-25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是立法却相对滞后。从慈善资金治理模式分析框架的四个要素:财产权结构、绩效观察度、公共关联度和资源依赖性来分析,我国现行慈善基金治理模式存在诸如单中心主义行政监管模式目标错位、自治管理规范欠缺、法律救济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诱致性规范缺失等弊端,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的慈善基金治理模式,具体构想如下:一是构建多中心主义的慈善基金法律治理机制,二是实现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的有机融合,三是分阶段建立具有公私法交融属性的中国慈善基金治理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朱飞 《政法学刊》2004,21(2):28-30
法条竞合现象本源于法条关系,其罪刑关系如何,则需要到社会中去寻找根源。法条竞合的社会本质是犯罪所侵犯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竞合。法条竞合的社会本质是其最深层次的本质,它揭示了法条竞合发生的根源,也决定了法定刑的适用选择;法条竞合现象在理论属性上既非单纯的法条关系,也不能全然归于罪数形态研究中去,有立法方面的法条竞合(静态的法条竞合)和司法方面的法条竞合(动态的法条竞合即法条竞合犯)之分;法条竞合与犯罪构成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无论静态还是动态的法条竞合都未改变竞合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逻辑上包容或交叉关系,法条竞合的法律本质是犯罪构成要件的竞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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