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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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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佳佳 《法制与社会》2012,(11):109-110
纯粹经济损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频繁发生的一个现象,然而其在法学领域中却依旧是一个相当生疏的概念。对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界定实质上是对侵权法保护范围的合理界定。就目前国际上来看,法国法和德国法对于侵权法的保护范围分别采取了开放式和保守式两种类型,英美法采取的过失致人不予赔付的规则在当代受到了质疑并产生了诸多例外,而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责任所保护利益范围的开放式规定使得纯粹经济损失得以包含于侵权法调整范围之内。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综合权衡各种保护模式之间的利弊,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确立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范围以及我国未来的立法选择方向,以期形成一种开放而富有弹性的模式。  相似文献   

2.
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理论、实践及立法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纯粹经济损失是指非因侵害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或者绝对权利等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具有间接性、经济性等特征。对纯粹经济损失应采取"不赔偿为原则,赔偿为例外"的规则。我国民法通则和一些司法解释已经涵盖了对部分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规则,未来的侵权责任法应当遵循既有传统,同时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及虚假陈述造成的纯粹经济损失之赔偿规则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3.
李雯 《法制与社会》2015,(7):249-250
纯粹经济损失是民法中讨论的一个热点,也是公证领域内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以纯粹经济损失的典型案例——“王保富诉三信律师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为切入点,结合理论和实践,分析当公证机构发生类似该案中的情况时遇到的纯粹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该当性、违约赔偿亦或侵权赔偿的方式、赔偿的标准和范围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国平 《法学评论》2005,23(1):55-60
纯经济损失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公约体系中没有得到规定。依据公约设立的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确认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 ,并制定了赔偿标准来限定纯经济损失赔偿范围。美国 1990年《油污法》也承认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 ,但没有明确赔偿范围。我国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公约体系 ,保证公约适用范围内的纯经济损失赔偿 ,另一方面应建立我国的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左登 《人民司法》2012,(11):82-87
"损害乃被害人于其权益所受之不利益",传统理论认为,损害赔偿须能为法律上责任的规定所引导,也即只有受法律保护的权益遭受损害时,相应的赔偿才得成立。市场容量越大,不同经济活动的相互关联就越  相似文献   

6.
崔世君 《北方法学》2010,4(5):68-77
纯粹经济损失问题是美国侵权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它的解决主要依据一般过失侵权规则和经济损失规则两种方法。作为占主导地位的规则,经济损失规则源于法院对缺陷产品引起纯粹经济损失案件的判决,现在已经广泛适用于一般过失侵权领域。经济损失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维持侵权法与合同法的界限、合同优先理论、"诉讼洪闸"理论和社会成本理论。经济损失规则在服务合同、过失误述等特殊情况下的适用例外,在不同的州得到不同程度的承认。总体而言,美国侵权法在纯粹经济损失问题上达成了尚不稳定的一致,相关的判例及学说仍在不断发展之中。  相似文献   

7.
海洋石油泄漏事故会对生态环境、海洋资源、沿岸产业、政府财政等造成各种类型的损害。对于相应损害的赔偿,美国1990年油污法的规定最详尽、最全面,除了人身损害适用普通法之外,几乎所有类型的损害都属于该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一、清污费用恢复原状是首要的侵权责任,溢油事故发生后,也需要对受到污染的环境、设施等恢复原状,即采取清污措施。  相似文献   

8.
9.
论纯粹经济损失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纯粹经济损失不因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者权利的受损而发生;它们只是受害人因特定事由而遭受的纯粹金钱上的不利益;在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得到认同的法域里,这些不利益一般不被法律所认许,难以获得赔偿.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引入纯粹经济损失概念,有益于我国侵权法调整方式的进步.  相似文献   

10.
纯粹经济损失是当今民法研习中的难点问题,由于表现形态各异,至今没有准确统一的概念。它同时涉及侵权法和合同法两大领域,导致很难获得赔付。然而这些不予赔付的理由并不充分,应该结合中国当前立法,采取适当的控制机制,在一定范围内承认纯粹经济损失的赔付问题。  相似文献   

11.
张湘兰  朱强 《科技与法律》2007,1(1):25-29,24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污染损害”的定义决定了油污损害的赔偿范围,且该定义的设计必须有助于统一的解释。正因为此,1969年责任公约中的“污染损害”定义在1984年外交会议上作出了修改,并被纳入1992年议定书。新定义对环境损害以及纯威胁措施等问题作了明确界定。但由于定义的一般性,成员国法院必然拥有解释的自由,并导致解释的分化。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实践和标准将对保障统一解释发挥重大的功能。  相似文献   

12.
宋忠胜 《河北法学》2011,29(7):140-145
纯粹经济损失作为一个横跨侵权法与契约法边界的概念,具有明显的独立性、无形性和不利益性。它不仅反映了对受害人经济利益的一种救济保护,在更多的情况下还要求加强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不同国家在纯粹经济损失是否赔付以及赔付范围的限制等问题上争议颇大,我国也只在特殊情况下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赔付。为弥补第三人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制度漏洞,通过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与处理手段,对建立我国的第三人纯粹经济损失赔付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经济补偿作为一项制度与失业保险、解雇保护立法、工会和集体谈判等相关制度密切相关,并没有统一的模式,也不应孤立地考察经济补偿制度。经济补偿的基本目的在于补偿雇员由于遭雇主解雇而丧失的工作上的财产利益,但经济补偿在不同的适用场合,其性质和功能并不相同。因此,在方法上,不必对经济补偿的性质和功能寻求统一的答案。我国《劳动合同法》扩大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在现阶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从长远看,我国应该适当缩小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增强这一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4.
论英美侵权法中过失引起的纯经济上损失的赔偿规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正>纯经济上损失(pureeconomicloss)是英美法上的一个常见概念,它是指并非因原告的人身或(有体)财产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在性质上它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损失或者金钱损失,也就是说,它与原告所遭受的人身或者财产(有形)损害没有关系。纯经济上损失有两个重要特征:一则纯经济上损失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损失,二则纯经济上损失并非是人身或有体财产受到损害而间接引起的损失。  相似文献   

15.
过失致人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付规则及其突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艺 《政治与法律》2007,25(1):94-100
纯粹经济损失是现代民法上的一个新兴问题。通常情况下,具备“非因人身伤害或所有物损害而生”和“经济上之不利益”两个要素,即可构成纯粹经济损失。在比较法上,对于因过失行为而导致的纯粹经济损失,于一定的历史阶段之内,呈现出一概不予赔付的状态。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予赔付规则的历史局限性亦日益凸显,因此,应当重新审视过失致人纯粹经济损失的性质,在对其作类型化处理的基础上,选择性地支持赔付。  相似文献   

16.
郭洁 《法学杂志》2012,33(3):151-155
在美国的侵权法上,因产品自身存在的缺陷而发生的产品本身价值的减损、修理更换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产品不能使用而发生的利润损失等被视为是一种纯粹经济损失。针对该类损失,美国的法院创造了责任排除规则,并且各州在对这一规则在运用时采用的是一种灵活且有弹性的实践方式。这样灵活的纯粹经济损失规则对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非常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面对我国管辖海域越来越严重的污染,海洋环境侵权赔偿范围已引起环境侵权法学界及司法实践的关注,而其中纯经济损失是否赔偿更是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区分了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与纯经济损失的含义,结合国际侵权法对纯经济损失的态度,主张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应当承认对此种损失的赔偿,但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无数诉讼,加重侵权人责任等不合理现象,应从索赔方提供的证据方面加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8.
论纯经济损失的侵权责任——从欧洲比较法展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湘兰  朱强 《时代法学》2004,2(5):82-92,109
欧洲各国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方法,而是根据不同的侵权法规范模式分为不同的阵营.大部分国家所采用的纯经济损失不赔原则,并没有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为支撑,且其形成只是概念主义造就的一起历史事故,实践中必然产生不合理的结果.基于比较法以及法学方法论的考量,笔者主张在解决纯经济损失问题时,应摆脱抽象概念的桎梏,更多地借用"规定功能的法概念"、类型化以及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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