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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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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调解,是我国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和为贵”式的调解深深渗透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心理中,对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就必须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姜先华  李军 《刑事技术》2004,(Z1):27-29
随着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应用效果日益显著,其重要的证据作用已经得到广大司法机关的一致认可,成为当前打击犯罪,尤其是流串犯罪和重复犯罪的一项有力手段.但目前有关采集物证和犯罪嫌疑人或前科犯罪人员样品进行DNA检验、入库存储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造成在实际操作中没有法律依据,成为影响DNA技术应用,尤其是DNA数据库建设和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制定一部有关DNA检验和DNA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法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大调解"工作体系已成为我国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全国范围推行"大调解"工作体系,是基于对其本质属性、内生动力以及发展诉求的科学认知的结果。作为我国独有的司法制度,"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构建应注重经验与理性的互动,应与司法能动紧密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4.
“大调解”的运作模式与适用边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当代中国调解新模式的大调解,包括党政驱动、司法能动、多方联动、法院主导和关系协调五大要素,其功能既在于预防和解决纠纷,更在于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社会稳定。然而,基于纠纷解决理论的内在逻辑,由政府主导的、缺少中立第三方的第二方纠纷解决机制解决不了双方力量悬殊的官民纠纷。因此,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缺失中立第三方的问题,并切断官民纠纷之源,大调解才能真正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达成制度倡导者所希望的案结事了、三效合一的实践效果。  相似文献   

5.
韩艳春 《行政与法》2004,(3):110-111
本文论述了“性贿赂”的危害性,立法争议,立法设想和定罪量刑的设想,指出了尽快立法惩治“性贿赂”犯罪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郝文启 《中国监察》2011,(11):26-26
近年来,河北省馆陶县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中,重点抓住评估、管理、监督三个环节,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廉政监督网络。  相似文献   

7.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人大机关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我于2011年11月28日至29日,利用两天时间,深入到行唐县上碑镇陈磁沟村开展了蹲点调研活动。在调研期间,听取了村党支部书记邸国平、村委会主任邸文革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农业结构调整现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部分畜禽养殖场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走访了部分农户,与部分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  相似文献   

8.
众所周知。无论是人代会之中,还是闭会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建议大多是一名或多名代表提出,然后,人大常委会将代表的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有的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后,只要找到代表签个“满意”.就算完成任务,很多人大代表的建议成了在纸上提出,  相似文献   

9.
张岷燕 《法制与社会》2011,(9):122-122,126
在国家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为有效减少矛盾,"大调解"机制应运而生。虽然"大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大调解"机制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其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仍是值得我们研究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吕怡维 《法学杂志》2018,(3):124-130
中华大地早期国家"立法设刑"的目的是"治民",统治者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民众是被治理的对象,法律则是治民的工具。在儒、法两家为主的先秦时期统治指导理论中,上述理念都是一致的。虽然自先秦以来,"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思想一直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据有一席之地,但即便是一直主张"以民为本""民贵君轻"的儒家,也从未认为民众不是居于受"治"的非主体地位,因而传统文化中的"以民为本"在历代统治者心目中仅仅是一种治国理政时的策略和手段,这种形成定势的传统思维作为历史积淀对新中国的法治进程一直发挥着负面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强调坚持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提出了与中华传统文化具有本质上不同的"以民为本"的理念。将"立法为民"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性原则,写入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又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确定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进一步确立了以"立法为民"作为立法目的这一新时代的新思维,完成了立法目的历史性大变革,在中国法治思想的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大的历史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必将发挥重大的现实作用。  相似文献   

11.
"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基层实际运行状况如何,法院参与构建大调解机制是否存在必要性,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对法院在"大调解"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法院的角色定位为"参与者"可能比较合适,在"大调解"机制的运行中承担指导服务和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2.
实施“一把手”工程,上下协力共谋大平安八桂大地,红水河畔,一座广西新兴现代化工业城市正在崛起,这就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桂中新城——来宾市。  相似文献   

13.
马旻 《江淮法治》2011,(5):57-58
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人大调研工作是推进人大工作、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的重要工作方式.具有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重要参考意见、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提供科学依据、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保证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4.
法学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弊端突出,三位一体教学法把教学过程分为三个环节,除了理论讲授是以教师为主体以外,引导讨论和实践训练都是以学生为主体。这种教学方式优势明显,可以增加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使法律教育事业和法律职业需求很好地衔接起来。  相似文献   

15.
李克杰 《北方法学》2017,11(1):114-125
"人大主导立法"是指在立法中应由人大把握立法方向,决定并引导立法的内容、原则和基本价值取向。"人大主导立法"既是党的重要主张,也已成为一项立法原则,是我国基本立法制度的强力回归。而要贯彻落实"人大主导立法"原则,则需要对我国的立法体制机制的相关方面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重塑,包括人大主导立法与党领导立法的关系定位、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大与政府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以及人大主导立法与公众参与立法关系机制重塑。  相似文献   

16.
调查研究是人大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调查研究做的好坏直接关系人大监督的效果。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想好题目,带着“框框”去调研。如何提高调研的质量,笔者以为不带“框框”,到基层“海调”是个好办法。  相似文献   

17.
赵静波 《当代法学》2012,(1):155-159
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因其自愿协商的一致性和程序简易的便宜性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转型时期传统人民调解基于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思考,在"大调解"机制下经过不断探索和尝试,形成了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大调解模式。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领域对立法完善的要求日益强烈。中国第一例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作为此要求的先声,意义十分重大。在结合此案界定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前提下,本文对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情况下的救济问题深入的分析,就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国家赔偿问题,提出了"特殊领域立法先行"的实践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9.
《人民调解》2013,(5):4
近日,江苏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省司法厅在镇江市开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有关人员围绕规范执法活动、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工作保障、改进监管方法、提高帮困扶助水平等表达了看法。省人大内司委表  相似文献   

20.
"先行先试"立法模式是"变革性"立法模式和"自治性"立法模式的结合体,是统筹"立法先行"和"试错先行"的较优安排。在欧盟和我国经济特区的立法实践中,这种立法模式得到了成功运用并表现出较大优势。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先行先试"立法模式可以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其长处的发挥和其弊端的弥补,无不具体反映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试行)专家建议稿》的立法模式、体系结构和内容目标等具体要素上。这必将为今后的相关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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