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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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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义 《政府法制》2013,(25):22-22
湖南省邵阳市公车“湘E00001”因违章停车被处罚款100元。对公车交通违法实行“零减免”,号牌为“湘E00001”的邵阳市公务“一号车”被罚款100元;一批省直部门和市属单位交通违法20次以上的公车被长沙交警曝光……连日来,湖南对公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与处罚,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相似文献   

2.
在多大范围内承认主观的违法要素是划分"极端的结果无价值论"、"结果无价值论"以及"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等不同阵营的分水岭。在此问题上应基于"结果无价值论"以法益保护作为违法性本质的基本主张,从一般性的立场上否定主观的违法要素,以维持违法与有责为支柱构建的阶层犯罪论体系,并因此而反对"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全面肯定主观违法要素的做法;同时,鉴于实践中某些犯罪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后果没有显示之时,根据结果难以断定行为是否违法。基于"主观要素在增加法益侵害危险性上的意义"而承认少数特殊的主观违法要素,反对承认倾向犯中的内心倾向、表现犯中的内心表现为主观违法要素,从而形成以部分肯定说为内容的结果无价值论。  相似文献   

3.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行为追究犯罪的责任,并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违法建设行为是不是经营行为,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多种情况。违法建设中的经营行为应属于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经营行为";违法建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还必须考虑违法建设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违法建设中涉及的渎职犯罪,主要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等。  相似文献   

4.
行政程序瑕疵之法律特征目前对"行政程序瑕疵"的理解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违法属于行政程序瑕疵的范畴,"瑕疵"分为轻微违法和重大明显的违法;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瑕疵属于行政程序违法的范畴,轻微的程序违法即程序瑕疵,重大明显的程序违法即通常所说的程序违法。本文采用后一种观点,即行政程序瑕疵仅限于轻微的行政程序违法。现将行政程序瑕疵的特征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5.
劳动者集体行动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学界主流观点认为依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罢工行为是有效的。308件罢工案件判决的分析显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法无授权即禁止",并形成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两种裁判尺度。统计分析显示,本身违法原则在法院判决中居于主导地位,显示出劳动者集体行动治理的司法逻辑具有"形式法治"倾向,而隐藏在这种司法逻辑背后的则是法院自身的角色尴尬。  相似文献   

6.
针对当前广州违法建设行为的具体情况,提出在强化行政执法的同时,有选择的使用刑法手段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打击,分别从违法建设行为本身、阻挠违法建设执法行为、违法建设相关监管部门渎职等三个角度入手,提出使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暴力威胁阻挠执法"、"玩忽职守"等共计20余个罪名对违法建设定罪量刑,形成打击违法建设的合力,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势头。  相似文献   

7.
<正>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00万电子警察系统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易"系列卡口电警一体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微光电警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路口多功能违法自动检测及记录系统深圳市盛视科技有限公司多功能电子警察系统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对前科报告制度作了修改,免除了未成年人的部分前科报告义务。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未成年人前科记录消灭制度飞研究仍然很有意义。本文以贵州瓮安对2008年"6.28"事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试行违法及犯罪记录办法的实践为例进行调查研究,并结合全国各地类似实践所取得的成果,对该制度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的界定和程序性规则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为应对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急剧增长与公安交通警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越来越依赖电子警察查获机动车违法。但是,电子警察无法确定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存在着"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并代替实际驾驶人来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行为。本文介绍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及实现,融合处理前监管和处理后异常预警机制,并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无缝衔接,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审核,有效过滤非实际驾驶人,另一方面,通过专家知识与大数据分析,主动发现顶替实际驾驶人接受违法处理的嫌疑驾驶人。  相似文献   

10.
随着近年城管执法机关职能不断增加,执法任务不断增多,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发现或者发现违法行为后难以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并记录在案即"违法黑数"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为此,我们有必要对"违法黑数"现状及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减少违法黑数,破解执法难题,以切实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执法效能,改善城市环境秩序.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中家庭因素是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司法实践表明,容易引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家庭主要有五种:残缺型家庭;盲目溺爱、放纵型家庭;"严管型"家庭;父母有不良恶习的家庭;贪欲型家庭。  相似文献   

12.
王龙 《政法学刊》2013,(2):77-80
"违法所得"是知识产权刑法及司法解释中的常见词语,但理论、实践界对"违法所得"的理解不尽相同,有的将其与"销售金额"联系起来,有的认为是扣除一定成本的利润;就是利润本身也存在不同的解释,如销售利润、净利润等。法律上的不确定给侦查办案增添了难度,因此,在法律层面必须明确"违法所得"的真正内涵,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核算方法。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取得"违法所得"证据的过程中,要重点注意现场处置;有价值会计资料信息提取;针对性的讯问及从交易双方获取"违法所得"记录等等。  相似文献   

13.
行政赔偿违法归责原则的合理定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行政赔偿违法归责原则面临诸多问题,违法归责原则中的"法"不能等同于当前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行政违法"之"法"。作为侵权法之特别法的行政侵权赔偿制度,其违法归责原则应定位于侵权法上的"行为违法",违法意味着注意义务的违反,可作为"过错客观化"之标准。这种认识可以克服目前违法归责原则面临的困境,使违法归责原则回归到过失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4.
通过分析"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中涉事的企业以及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为,并对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可以发现在该事件中存在六类主要违法行为:对城市排水管道与输油管道的规划行为之违法;对城市排水管道与输油管道的建设行为之违法;对作为风险源的东黄复线输油管道未作风险预防的行为之违法;对爆炸事件未作有效监测和预警的行为之违法;对原油泄漏的应急处置不当的行为之违法以及对爆炸事件中的受伤人员救援不力的行为之违法。  相似文献   

15.
新华社日前报道了一则消息.天津市举办了一次"文明之眼"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活动.三个月的时间里,有近七千名市民寄送了2万多张自己拍摄的交通违法的照片,交管部门据此对交通违法者进行了认定和处罚,天津市的交通违法状况和不文明的现象有了明显的改观.……  相似文献   

16.
《现代法学》2019,(1):136-148
27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样本反映出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溯及力、"重大犯罪案件"的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以及证明标准的把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程序法从新"会产生溯及既往的风险。对于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生效前发生的行为人逃匿或死亡的犯罪案件,如果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生效时该案件尚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或者已经诉讼终结,则不能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将案件的社会影响作为认定"重大犯罪案件"的标准,不仅过于主观,而且违背管辖的基本原理,建议以"涉案金额标准"替代"社会影响标准"。应当慎重审查被申请没收的财产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只有在能够认定被申请没收的财产是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时,才能够将其认定为违法所得。对于违法所得,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需要注意的是善意取得的对象是物权,而不包括债权。"死亡型"违法所得没收案件与"逃匿型"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这两类案件中检察机关的证明标准应当有所不同;同时,利害关系人对其诉讼主张的证明标准也应当与检察机关的证明标准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7.
搭售传统上属于"本身违法"行为。虽然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搭售有了合同搭售、捆绑折扣和技术性搭售之分,搭售违法判断标准也日趋复杂,但合同搭售"本身违法"仍是美国、欧盟普遍接受的标准,而在欧盟,捆绑折扣、技术性搭售也被视为"准本身违法"。我国搭售规制立法采用单一的"合理标准",导致反垄断执法机构未能像其美国、欧盟、俄罗斯、印度等国外同行那样对微软、谷歌等软件巨头的捆绑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建议以公平价值为首要价值,将消费者需求作为独立产品判断标准,对搭售违法判断标准予以完善,规定合同搭售、技术性搭售构成"准本身违法",对捆绑折扣,则根据成本价格比对其进行合理性分析。  相似文献   

18.
证券咨询业遭"封杀" 6月2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的截至5月底全国证券咨询机构名录显示,98家证券咨询机构中,共有7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立案稽查中.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在总则中取消违法归责原则的同时,却未对有关行政赔偿的条文作出修改。就此,有必要对现有条文中"违法"的含义进行解读。基于对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行政赔偿中的违法应与民事侵权中的不法相区分,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其与行政诉讼上的违法概念一致,将其定位为结果违法与针对特定相对人的职务义务的违反。明确违法的应有之义,重塑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以过错归责取代违法归责。  相似文献   

20.
《政法学刊》2021,(6):76-85
监察职务违法调查权承继于原行政监察权,监察机关在职务违法案件中适用留置应有别于职务犯罪案件。职务违法留置的适用可建构信息来源的线索评估机制,并确立书面的审查程序。从审批层面,职务违法留置的适用应恪守比例原则,明确基于职务违法调查留置"手段"与"目的"之间的程序相称性要求。监察机关应对职务违法留置的决策裁量借鉴行政裁量基准理论,引入规范主义导向下的控权模式、功能主义导向下的建构模式以及信息公开和参与的协商规制模式,确立职务违法"严重性"的具体限度,重构职务违法留置的合理期限范围。在职务违法留置的执行层面,立法可考量"相对令状主义"的适用空间,完善留置执行的公法人协助义务,并构建职务违法留置执行场地的特殊羁押监管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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