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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通过阐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现状及交警部门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体的转换进行了必要的探究,分析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体转换后所表现出的优势,并提出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如何移交法院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损害赔偿调解仍是一个费时费力、令公安机关感到十分棘手的环节。现行的损害赔偿调解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弊端很多,应修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调解为裁决。  相似文献   

3.
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是受害人最为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国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仍存在立法滞后、司法效率不高、行政调解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问题。文章通过对现有立法及救济制度分析,提出完善交强险制度、提高民事诉讼效率、确立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和保险公司参与义务等方面的一些建议,以构建司法救济、行政调解、仲裁裁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4.
目前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但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适用对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出现了滞后于形势、内容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直接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而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的处理更是关键性的环节。各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试点工作 ,即将损害赔偿调解移交法院处理 ,是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有益探索。本文将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移交法院处理的必要性和随之而来应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作一分析及探讨。  相似文献   

5.
根据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一种新的司法调解与审判运行模式,它具有简便、快捷、富有效率的优越性,对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的缺失,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在实践中却面临着定位不明确、受案范围过于狭窄、事故认定的证据运用、法律援助制度滞后影响"速裁"效率、行政调解与民事诉讼的衔接不紧凑等显性问题。因此,应明确速裁法庭的定位、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性质,完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诉前司法性调停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整体格局。  相似文献   

7.
由一起交通事故提出的伤情鉴定案件可看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可进行"辅助调解",化解矛盾、减少司法成本。司法鉴定管理中的调解要具备3个条件:当事人有调解意愿、抓住时机和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可对鉴定结果较明显的案件、初查无法得出鉴定结果等5类案件进行调解。  相似文献   

8.
为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厦门市公安局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常驻式道路交通法庭,以审判机关为主导,整合公安、司法、保险等社会资源,实行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一站式"服务,使诉讼周期大大缩短,赔付更加便捷、高效,有效解决了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发布的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4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办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但审理此类案件时,是否可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10.
立案前调解作为大调解潮流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在充实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案件分流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加内容,但其立法简陋,可操作性差,司法实践效果不佳。立案前调解制度运行乏力的原因除具有立法简陋外,还具有调解主体不清、性质定位不明、调解程序缺失、缺少配套设施等诸多原因。明确立案前调解的性质为社会调解、将调解主体定位为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辅之以社会其他调解组织,完善立案前调解的适用程序,充实立案前调解的配套制度是完善我国立案前调解制度的可行进路。  相似文献   

11.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故处理工作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应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深化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改革,完善事故处理接处警、指挥中心事故研判、物损轻微交通事故消化处理、伤人事故规范立案、事故矛盾纠纷化解调解以及事故处理队伍保障等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警民和谐。  相似文献   

12.
专业调解委员会是我市在社会管理创新体制建设过程中组建的一个专业调解劳动纠纷、医患纠纷、矿群矛盾、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的部门,其目的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调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社会矛盾,避免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为社区居民解决难题。但专业调解委员会还需在实践中破除"懒政"思维,转变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专访的工作制度,构建社会组织间的协作制度才能服务好社区。  相似文献   

13.
由于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滞后于时代发展 ;现行法律法规中 ,某些条文的不明确性及不易操作性 ,导致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 ,事故处理人员往往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来对条文进行运用。笔者就实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易引起分歧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1 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的几个问题 ;2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3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 ;4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  相似文献   

14.
偷盗车辆、转借、租赁、挂靠、承包、擅自私用、分期付款买卖的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形较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历来争议较大,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的难点,比较研究国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指出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几点建议,从理论上解决当前和今后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交通管理要与时俱进,有效借助社会资源应用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全过程,探索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创新服务交通秩序管理思路。通过管好自家人与车、抓实安全宣传、夯实交通基础条件、部门联动调解、做好息访工作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6.
由于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情况很复杂,因而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时也十分复杂。根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二元说",确立赔偿主体应对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盗窃驾驶、分期付款买卖、车辆买卖未过户等十种情形进行客观分析,以此来确定各种具体情形下的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17.
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机制的立法设置及实践运作,对于人民调解活动的规范化发展,对于人民调解制度正当性的塑造及权威性的提升,具有极大价值意义。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应主要限于形式方面。文章从主体、调解原则、调解范围、调解依据和调解程序等五个方面论证司法审查人民调解协议的具体审查内容。  相似文献   

18.
交通管理要与时俱进,有效借助社会资源应用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全过程,探索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创新服务交通秩序管理思路。通过管好自家人与车、抓实安全宣传、夯实交通基础条件、部门联动调解、做好息访工作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9.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工作的效果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政府权威,也关系着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在治安调解的实践工作中,确实存在着调解异化和调解弱化的现象,而规范化是应对的最佳选择。规范化的具体路径包括严控调解范围、遵守调解程序、引入其他社会调解主体、完善调解卷宗、深入开展回访制度这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治安调解制度暴露出的矛盾和弱点有:治安调解的主体存在角色冲突;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模糊;治安调解的效力不强;治安调解程序任意性过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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