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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998年3月20日,淅川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大会。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负责同志和县直一级单位的正副职负责人、县法检两院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员、检察员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宣布了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命决定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定岐向被任命的24名主任、局长颁发了任命书之后,县长马瑞平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要求政府官员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马瑞平同志在表态发言中指出,政府机关的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党委、人大的关  相似文献   

2.
正选举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的缺额成员是否补充任命的不同认识与做法值得引起重视,也为依法做好换届选举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认为,为贯彻执行好这一规定,有利于确保公正、公平依法选举,使选举委员会的职责顺利实施,及时补充任命选举委员会缺额成员,是依法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力保障。根据法律规定和选举工作安排,选举委员会基本由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构成,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组成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的人员成为代表候选人时,就必须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为使换届选举工作依法  相似文献   

3.
一、建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监察机构,在中央和地方设立相应级别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并在主要的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设立监察室。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在业务上受上级监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人也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工作人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对监察人员的录用、晋级、提升等方面都要作出和一般的国家公务员不同的规定,以便使他们能够独立地行使监察权。 二、扩大监察机关的职权,除了要进一步强化其现有的几项职权即检查权、调查权、建  相似文献   

4.
最近,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隆重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的30多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政府组成部门副县级以上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和"两院"审判员、检察员以上干部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志新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文华向被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并讲了话。市领导孙善武、吴录臣、赵长法分别讲了话。市政府秘书长李宝鸿代表被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相似文献   

5.
唐宇荧 《浙江人大》2011,(11):46-47
从目前媒体报道看,各地对政府副职领导人离任,一般采用由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的方式,也有的采用"免职"方式。有人认为,"接受辞职"或"免职"都有其法律依据,但不能一概而论,要按照"谁选举(任命)谁罢免(免职)"的人事任免原则,凡由人代会选举的离任时应接受其辞职,凡由常委会任命的应免职,以体现选举罢免权(任免权)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 ,有些地方在政府首长提名的部分政府组成人员人选 ,未能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后 ,往往直到届满不再重新提请任命 ,使这些部门负责人长期缺位 ,而另由党委任命该部门的党组负责人长期主持工作。这使很多人思想上产生疑虑 :这种做法是否适当 ?政府组成人员的职权能否长期由未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代行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 ,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 ,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这对保障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人员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  相似文献   

7.
七、罢免、免职、撤职、辞职 常见错误:概念不清,造成混用。 规范用语:罢免,是相对选举而言的免职方式,被选出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需免去其职务的,由选举他的机关、选区罢免。免职,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它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免去职务的方式。撤职,是指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错误行为的处置方式。撤职是一种行政处分,具有明显的监督性质。  相似文献   

8.
郑湘 《人大研究》2003,(10):14-14
湖南省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近日作出决定 ,所有由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 ,包括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员 ,在县人大换届后 ,均须重新任命。笔者不禁为这一创新精神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拍手叫好。审判员、检察员随届任免 ,体现了人大的届别设置功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五年 ,五年期满 ,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便告终止 ,其选举、任命的干部从法律上讲 ,其身份和职权也相应终止。然而长期以来 ,地方人大换届后 ,人大常委会往往只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两院”主要领导以及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  相似文献   

9.
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免去副县长职务后是否要报本级人代会备案,要看该副县长的任职情况。如果免去的副县长是由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则必须报本级人代会备案。如果是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则免去职务可以不用报本级人代会备案,依据是:虽然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中有一个选举权或者任命权,而任命权,具体地讲还包括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三个概念。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有关依法选举或者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或者任命事项顺利进行,搞清楚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选举与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区别是十分必要的。一、主体不同。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则是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以,选举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相似文献   

11.
<正>四、易出错的任免用语(1")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的混用。这些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方式。任免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两院"正职领导人的提请,任命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两院"副职等有关人员担任某一领导职务或者免去有关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1项、第12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任免对象是:根据主任会议提名,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  相似文献   

12.
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3月31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常委会任职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决定》。《决定》规定,考试对象为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政府副市长和政府其它组成人员,补充任命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驻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厅、室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3.
郝福 《人大研究》2010,(3):30-31
<正>人事任免权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接受辞职是人事任免权的基本形式之一,本文仅就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有关工作程序问题做一初步探讨。一、有关法律规定辞职就是自愿请求解除自己职务的行为。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接受由它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命(主要是指全国人大决定任命的国务院组成  相似文献   

14.
12月8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珉辞去吉林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韩长赋为吉林省副省长,决定韩长赋为吉林省代理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刘淑莹、李世学、李介车、张恩祥、汪洋湖、南相福、朱忠民,秘书长杨绍明及委员共47人出席会议。副省长矫正中,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蔡彰,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部门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  相似文献   

15.
近日,陵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25名新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面对国徽,庄严宣誓。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方式,向被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集体宣誓仪式,旨在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  相似文献   

16.
原阳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做好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了《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原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该办法规定:1.常委会会议召开的十五天前,先由"一府两院"提请,并将《任免人员职务呈报表》和任免人员现实表现的考察材料送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办公室送交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审阅,以便及时了解被任命人员的情况。2.在常委会会议上,由县长提请并介绍被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对继任的,重点汇报任职以来履行职责及接受人大监督情况;对新任命的,重点汇报离任前的审计  相似文献   

17.
全法 《人民政坛》2011,(9):34-34
17.问: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主持机构是哪个?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法还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相似文献   

18.
八面来风     
《时代主人》2015,(1):46-4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江西省各地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这一重要精神,纷纷启动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2014年12月30日上午,乐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表决通过市财政局、安监局、环保局、民宗局和检察院共8名人员的任命议案  相似文献   

19.
基层在线     
正郑州市登封市人大任命监委会组成人员1月24日,登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职的议案,任命2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2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华敏提出,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对党忠诚、遵守党的纪律、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学习,锤炼能力,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班子和队伍;勇于担当,公正廉洁,不断开创监察工作新局面。(孙红卫)  相似文献   

20.
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今年换届以来,实行了政府组成人员必须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培训的规定。即凡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接受任命后,都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的文件。目前,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选举任命的35名区长、副区长、委办主任及局长,除一名因公出差待补课外,均参加了培训班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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