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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一个厂长、经理训练班上,教员讲课提到法人制度,学员感到茫然,连一些当过多年厂长、经理的人都不知道法人为何物。这说明我国的法人制度还不健全,有关法人的法律知识也很不普及。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同经营权适当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可见迅速健全法人制度已成了保障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的完成,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  相似文献   

2.
继承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权利义务不可分”,是我国继承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区别于剥削阶级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权利义务不可分的原则必然在我国继承制度中得到体现,而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继承法律制  相似文献   

3.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对于非法人企业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也规定,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由发生分立、合并后的企业享有和承担。以这些法律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  相似文献   

4.
变更义务主体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作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具有给付义务的主体即被执行人,因某些原因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需要执行的义务依法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这种变更是随着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转移而发生的,是诉讼权利义务承担在执行程序中的体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变更义务主体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一是,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二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三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是,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五是,作  相似文献   

5.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就是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在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义务一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明显的,比较容易理解.但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体现不明显,尤其是我国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的权利义务如何体现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就需要认真探讨.本文就是着重探讨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6.
法人制度作为民事法律的一个重要制度,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在我国的法律中,“法人”这个概念很少出现,人们比较生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提出了法人问题。该法第二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五十四条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正在制订中的民法草案,对法人问题作了专章规定。这些情况表明,在我国实行法人制度,已在国家的立法中予以重视。完善法人制度,必将成为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缔约说明义务,并明确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对象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但在团体保险的情形,仅向投保人履行说明义务不能满足最大诚信原则、契约自由、当事人利益平衡、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权利义务对等等法律理念的要求,不能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团体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还应对被保险人履行其说明义务。  相似文献   

8.
我国虽然民法典尚未颁布,还没有完备的法人制度,但是近几年来颁发的一些重要法规,己经规定企业是法人。特别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了我国实行法人制度的必要性。这个决定指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对法人作出法律解释,并在较短时间内对法人作出全面规定就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试图从我国实际出发,运用法人的一般原理,就企业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中国审判》2021,(9):2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关于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1.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权利2.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相似文献   

10.
司法常用词语辨析(二)甄言,吕锡坪权利quanli权力quanli“权利”,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有权利、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在法律上确认公民有广泛的权利,而且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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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是指依照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在进行劳动过程中,就权利和义务关系发生争执,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于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时间不长,缺乏审判经验,加上有关法律规定不完善,因此,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12.
一、合同转让仲裁条款效力概述合同转让,准确地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指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合同转让可能通过两种途径发生:法律规定的转让和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转让。法律规定的转让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合同当事人死亡时,合同中非人身性质的权利义务转移给遗嘱执行人;当事人破产时,合同中非人身性质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破产执行人等几种  相似文献   

13.
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的有关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EIA)的法律法规,参照国外有关公众参与的法律文件和国际条约,运用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等基本法理,论述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特殊内涵,对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初步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如何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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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状及立法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一法律规定,揭示了法人人格的概念,即法人人格是指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组织,也即法人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民法通则)以部门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法人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使法人在法律主体上人格化,确立了法人的社会行为主体地位.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我国刚刚起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良性发展。(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它通过规定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通过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任务,从而保障我国民法、经济法、婚姻法等民事法律规范的实施,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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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显然遭遇着来自有效制度的供给不足,尤其是相关有效法律制度缺失的“瓶颈”制约。为了有效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供给:努力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支持和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权利制度;立法界定政府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与职责;立法规定强制实施循环经济的重点范围和对象;立法规定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消费者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力与义务,逐步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中国法人与外国法人、自然人之间商品、资金关系中出现的对外担保问题,逐渐增多。可是,我方有关单位对涉外担保法律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所知甚少,因此时有问题发生,少数案件还产生了不良国际影响。本文拟对涉外担保之设定、其法律关系各方权利义务、我国涉外经济立法有关规定、涉外担保应注意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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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刘汉惠问:A市a厂与B市b厂签订了一份承揽加工合同由b厂提供原材料运至a厂,a厂在A市加工、交货。后双方发生合同纠纷,b厂搬迁并更改了厂名和更换了厂长。访问,b厂是属法人变更还是法人撤销,更改厂名后的新b厂是否应承担原b厂的权利义务,a厂可否在A市起诉新b厂?本刊法律团答:b厂搬迁和更改厂名,在法律上属对法人名称、住所等方面的变更,不是法人的撤销或分立、合并;b厂更换厂长,仅是法定代表人的更换,不影响其原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更改厂名后的新b厂应承担原b厂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以原合同是原法定代表人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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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根本法,又是确认民主政治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民主法,因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来就是宪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范围是极其广泛的,只有一部分权利义务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来调整的,更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来调整的;在由法  相似文献   

20.
许颢 《江淮法治》2008,(3):57-59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在传统民法中又称为法律行为制度,它联结着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统辖着民事活动中各种具体的设权行为,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对此,我国民事法律用了大量条款加以规定,足见这一制度及其相关的理论在现代民法和民法学中的重要地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过程中,为了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探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使其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束缚减少到最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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