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论我国自诉程序中的证明责任李浩“证明责任”是指提出证据证实或者反驳所述事实的义务。其核心内容是:谁负有义务提出证据以及在何种情形下提出证据。审判的基础是证据,由谁提出证据的问题不解决,诉讼活动便难以正常进行。正由于此,理论上,各国诉讼法学者才如此重视...  相似文献   

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证明责任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责任是指对于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应由谁提出证据并加以证实的责任。证明责任中的责任,实质是一种负担。究竟由原告还是被告,抑或是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这是同诉讼主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证明责任是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证明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早在罗马法中,在民事诉讼中采用由控诉一方承担证明责任,即谁主张谁证明。在封建专制主义的制度下,实行纠问式诉讼形式,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以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如果被告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则需依…  相似文献   

3.
证明责任规则是证据法的核心。本文认为将"谁主张,谁举证"作为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是不科学的,混淆了证明责任与提出证据的责任的概念,颠倒了主张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谢岚英 《中国公证》2008,(11):29-33
一、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内涵 关于举证责任的含义和表述。在学术上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负有的提供证据的责任。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称之为举证责任。这类表述方式采用的是一种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既包括由谁提供证据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的内容,也包括由谁承担不能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后果的内容。  相似文献   

5.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在这里,责任指的是义务和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举证责任在我国有两层含义:一是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有义务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合乎事实;二是举不出证据的当事人将会被法院否定其主张,承担不利的裁判后果。这种不利的裁判后果既表现为实体上的权利和主张得不到法院的确认和保护,还表现为程序上因败诉而额外负担诉讼费用.因举证责任和官司胜败相关联,同时庭审过…  相似文献   

6.
法官澄清义务以发现客观真实为目的,以法官的积极作为为表现形式。澄清义务由法官对辩方的诉讼关照义务、对控方一定的释明权、法官庭上积极的查证责任,以及庭外调查取证责任组成。在我国现阶段研究澄清义务,有助于体现审判中心主义原则,扭转法官在庭审中不合理的倾向性,提高简易程序事实认定的准确性,保证法官变更诉讼罪名的合理性。未来澄清义务将强调协助性和补充性,淡化义务色彩,成为对被告权利的有力保障。我国法官履行澄清义务应作为检察机关履行证明责任的补充手段,在不改变原证据构造的前提下对存疑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法官应积极履行关照义务,特别是基本权利告知义务。辩方申请法官收集对己有利的证据,能够证明证据存在并提供取证线索的,法官应尽量允许。增加法官庭外调查言词证据的手段,强化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配合法官取证的义务。  相似文献   

7.
根据证据学的原理,公诉人的举证责任是指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是解决由谁进行证明的问题。明确证明责任,并要求司法机关及有关当事人积极主动地收集或提供证据,有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那么,公诉人应如何履行举证责任呢?  相似文献   

8.
刘鹏飞 《证据科学》2014,(6):733-749
修正辩论主义为证明责任理论中武器平等原则的实现提供了新的契机。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证明责任进行干预在公益诉讼等现代型诉讼中具有相当的必要性,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为实现武器平等原则,在证据事实提出方面,强调法官的释明权和当事人证据协力义务的合理运用。另外,非讼法理和自由证明方式向诉讼程序的扩张,也是构建武器平等的证明责任理论与制度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9.
成果 《河北法学》2000,(1):156-157
证明责任也叫证明义务.“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证明责任是指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由谁来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罪轻的责……  相似文献   

10.
邓雄仔  吴旻 《行政与法》2004,(3):123-125
证明责任倒置实际上是通过证明责任的重新划分来间接地改变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新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这一规定做了较为合理的补充,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本文在深入探讨证明责任倒置的理论问题和评价《证据解释》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医疗机构负有病历记载或保存义务,该义务的内容包括义务目的、记载内容及记载程度三个方面,该义务常见的诉讼实现路径是证据保全和文书提出制度。违反病历记载或保存义务的证明妨碍的构成要件有五个,其法律效果主要是医疗过错证明责任的减轻,包括证明责任的转换、事实推定、证明标准的降低,具体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仅在证明妨碍行为构成重大医疗瑕疵时始得减轻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我国法律关于病历记载或保存义务的规定较为细致且大致合理,但就违反该义务的证明妨碍的规定仍存在一些缺陷。  相似文献   

12.
<正> 一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对有关的案件事实,首先应当由谁承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一种法律责任。由于诉讼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之分,不同性质的诉讼,在确定和解决举证责任的问题上也有重大的区别。例如,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上由当事人分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提出主张,谁就负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为此,原告人起诉,对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而被告人在应诉中对其反驳的事实,也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是在当事人举证的基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由谁来承担搜集和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是否有罪、罪轻罪重的责任问题.也就是说谁来提出证据证明案件的事实.证明责任问题对及时又准确地查明案件惩罚犯罪关系很大,但我国目前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关于证明责任的观点各异、意见分歧,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14.
李梦媛 《法制与社会》2010,(20):267-268
"证明责任"堪称是民事证据制度中永恒的主题,但是在我国学术界却曾经一度受到了不应有的忽视,如今学界对证明责任的理解大多还停留在举证责任,即《民事诉讼法》条文的规定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表述上。本文首先阐述了各国对证明责任含义的表述以及我国学界及实践中如何理解证明责任,再通过对罗森贝克等人的客观责任说的研究,得出对证明责任含义的理解,最后对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如何认识证明责任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5.
袁中华 《当代法学》2015,(2):126-135
从司法实务中的常见案例出发,可以发现本应适用文书提出义务来解决的案件,裁判者却不恰当的运用了证明责任裁判的方式。这种并非个案的情况说明司法实务对于"文书提出义务"这一民诉法概念还处于非常陌生的境地。这种义务实际上是指持有文书且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或第三人,因举证人将该文书作为证据方法使用,而负有将其提出于受诉法院以便法院进行证据调查的诉讼法上的义务。尽管它与证明责任概念很容易被混淆,但实际上二者在性质与后果、主体与依据、目的与效果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以解释论的视角看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包括劳动程序法)上并不缺乏文书提出义务的相关规范,但需要就这种义务的概念表达、适用范围、适用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证明责任包括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前者的适用条件是辩论主义和法官阐明义务的行使,后者的适用条件是主要事实真伪不明。证据调查是指法院对证据的取得和审查。从证据调查和主观证明责任的关系方面来说,第一,法院依申请进行的证据调查增强了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为当事人履行主观证明责任提供了保障。第二,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减轻了部分当事人的主观证明责任。第三,法院依职权对证据的调取和对证据的审查免除了部分当事人的主观证明责任。从证据调查和客观证明责任的关系来说,第一,法院通过依申请的证据调查和依职权的证据调查,积极帮助当事人完成举证活动,以发现案件真实。第二,在对证据的审查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证据调查方式,如推定、证明妨碍规则、司法知悉等等方式,减少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发生。  相似文献   

17.
证据协力义务是指不负举证责任之当事人及第三人为协助法院进行证据调查应尽的公法上义务,其目的在于担保法院能基于证据调查之结果作出正确的裁判。证据协力义务包括证人义务、鉴定义务、当事人受讯问义务、文书提出义务以及勘验协力义务等形态。具有正当事由时,当事人或第三人可以拒绝履行证据协力义务。当事人违反证据协力义务,法院将拟制举证人关于证据的主张或证据所证明之事实的主张为真实。第三人违反证据协力义务,将被法院处以罚款、拘留等间接强制措施。我国现行法关于证据协力义务的设定基本上停留在行为规范层面,缺乏效果规范,不仅影响到法院对证据方法的广为利用,也影响到当事人武器平等原则的贯彻,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8.
其次,从如实陈述义务在实践上的效果看,它违背了无罪推定关于控诉方负举证责任的证据规则。无论英美法系国家的学者,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均将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视为无罪推定原则的核心内容,我国学者亦普遍认为,证据法上的无罪推定,首先解决的是举证责任问题:任何人在经证据证实并由司法判定有罪之前都应视为无罪,那么控告他人有罪的控告者就应承担证明责任。当控诉方不能举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即使被告方未能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也不能对其作出有罪的认定,因为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如实陈述义务…  相似文献   

19.
(一)在刑事证据理论中,通常人们对于“证明责任”与“提出证据责任”未加区分。我认为,应当把二者区分开来。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和当事人提出证明主张,并举证证明的责任。证明责任在不同的证据制度下,含义各不相同,但从总体上讲,都包括三个方面的责任;第一,提出证明主张,第二,收集或提出有关证据,第三,用有关证据证明这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违法推定原则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诉讼程序的灵魂,①没有证据,设计再精巧的诉讼程序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对案件争议事实,如何提出证据,由谁来提出证据,就成为诉讼程序的设计者、主持者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就涉及到举证责任的问题。在我国民事证据理论上,关于举证责任的性质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学者们对举证责任的性质历来众说纷纭。②与民事证据理论的争议相对应,行政诉讼证据理论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性质也有权利说、义务说、权利义务说、风险义务说、责任说、权利与责任说、负担说、责任负担说,等等,不一而足。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