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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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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非是战国后期法家之集大成者,其政治法律思想固然继承了前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慎到、申不害的思想,但更建立在其自己的哲学基础之上.韩非的以“法治”为核心的法律思想,基本上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不务德而务法”的“法治”理论,一部分是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方法.本文试图分析一下其法律思想建立的哲学基础.“法治”理论的哲学基础韩非的“法治”理论,主要在于说明实行“法治”的历史必然性与必要性,而这个理论则是建立  相似文献   

2.
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法制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整个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  相似文献   

3.
以“法权”为中心系统解释法现象的构想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童之伟 《现代法学》2000,22(2):24-28
本文所谓“法权”,乃是一个用来表述法律权利和法律权力统一体的概念。正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中国需要一种足以合理解释全部法现象的法学基础理论,本文以改善和扩充现有理论的现象解释功能和实践引导功能为目的,以获得新生的“法权”概念为主要理论工具,展示了作者所追寻的法现象解释体系的要点及进一步拓展的思路,  相似文献   

4.
法的可诉性是法保持客观公正地位的灵魂所在,也是现代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然“质疑”宏观调控的可诉性就是对公权力神圣化,将公权力至于“神坛”,缺乏相对监管机制,从而导致宏观调控所属的经济法部门也很难表现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在既定的法律关系中确定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是一部法律的主要内容.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一部法律就可能落空,权利救济也很难落到实处.这种将政府行为游离在法律之外的行为,极易导致“集权人治”的后果,也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理论.虽然我国当下司法现状对实现宏观调控可诉性缺乏足够的能力,但是这并不影响宏观调控可诉性的本质.  相似文献   

5.
“法制”与“法治”是两个内涵相通、外延不完全重叠的法学基本范畴。法制是一个具有动态和静态双重规定性的概念,它既是对静态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的客观性描述,也是对法律实现过程的客观性描述,它本身不具有内发的价值要求,故而存在于各种形态的社会和国家之中。法治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实证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从价值意义上看,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追求的原则与理想,它是权利、公平、正义、秩序等法价值要素的统一体。法制为法治理想的实现提供了物质载体,法治理想实现最终要落实在具体法制运作之上;法治向具体法制提出了运作的应有目标,符合法治原则的法制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6.
法治转型是围绕社会转型进行的,中国第一次社会转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与此相应,法治转型则是由贵族法治转为帝制法治。贵族法治的特质是别亲疏、殊贵贱、断于礼,也就是西周以降的礼治。“废井田,开阡陌;废分封,立郡县”是春秋战国社会转型的全部内容。这种转型用今天的语言来表述,就是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为适应社会的这种转型,先秦法家提出了“法治”理论。这种“法治”,与传统的礼治相对立,其特征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重心是治吏治官。这是秦汉以后中国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秦汉以后的中华帝国法治主要是这种观念制度化的结果,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用“儒家思想法律化”来概括帝制中国的法治特征较“法律儒家化”为妥。  相似文献   

7.
日本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法治主义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治主义亦称“行政合法性原理”或“法治行政原理”,一般而言,法治主义是指行政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的规范原理或制度,它意味着行政权的活动必须根据法律、服从法律,其目的是“以法的合理性抑制行政(担当者)的恣意”,以保障国民的权利与自由。日本行政法学者认为,法治主义是行政法得以成立与发展的根本前提条件,也是日本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理,从日本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来看,行政法的法治主义基本原理主要涉及行政与法的关系、法治主义的模式、法治主义的实证发展以及法治主义的主要内容等问题。一、行政与法的关系日本行政法…  相似文献   

8.
法治与人治是两种相互对立的治国方略。人治是一人(或几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法治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依据的是领导人个人的意志,法治依据的则是体现人民大众意志的法律。人治与法治的分界线是: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或者说,是“法依人”还是“人依法”。“一般说来,在国家管理中,偏重于人的作用还是偏重于法的作用;在个人意志与法律冲突时,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这就是我们说的‘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作为一种社会调控方…  相似文献   

9.
公正——法治的核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认为,要实行依法治国,必须紧扣“公正”二字。公正性是法的本性;公正、完备的法律是法治的前提;具有高度公正意识的执法者队伍是法治的基本条件;程序公正是法治运行的机制;公正观念深入人心的法治社会是法治的根基  相似文献   

10.
法人类学论纲——兼与法社会学比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罗洪洋 《法商研究》2007,24(2):130-137
法人类学视野里的法概念、价值观与研究方法均与法社会学有所区别,因而法人类学与法社会学是并列的学科:“法律多元”、“地方性知识”构成了法人类学的基本精神;田野调查、参与式观察、注重小型社区的研究构成了法人类学的主要方法。在我国,加强法人类学研究有助于消解法律工具论并获取我们自己的法律和法治样本。  相似文献   

11.
法本位观体现了法的基本目的、作用和任务,属于法价值观范畴.不同类型的法本位观念既是不同时期社会经济理论的映射,也是不同历史时期法律政治结构的再现.研究法本位观的历史演变,对于完善法治体制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学理意义.  相似文献   

12.
夏雪 《中国律师》2006,(10):36-37
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业已形成,但毋庸讳言,我国由传统的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并未如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甚至出现了“法律过剩”的现象。法律制度要发挥它的作用,实现其基本价值目标,必须体现在法律秩序建立上,其中法律适用学可以成为研究法律秩序形成的理论科学。  相似文献   

13.
一个最低限度的法治概念--对中国法家思想的现代阐释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王人博 《法学论坛》2003,18(1):13-26
中国的法治理论是继受西方的产物。西方的法治学说主要有两种路向 :一是“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 ism) ;二是“普世主义”(ecumenicalism)。前者遵循西方的古典传统 ,通过展示西方某些最基本的价值标准以及对“法”的某些道德要求 ,向人们证明建立一种理性的法律秩序既是合理的也是可能的 ;后者则试图绕开西方那些基本价值和道德要求 ,单就“法律秩序”自身范围内寻求对法治的认知和实践。不同文化按自己的观点去证立法治 ,并从各自的实践和相互对话中达到对法治规范的共识也是可能的。中国法家的“法治观”在一定程度上与普世主义的路径是相融通的 ,本文尝试借着比较法家的法思想与实证主义的法思想来检讨当代中国接纳普世主义法治观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法治的“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通过价值理性、价值真理的视角发现法治作为固有 价值、构成性价值的本来涵义,即以规则之治为载体,以宪法和法律至上为基本原则,以严格实施法律 规范、程序与制度为存在形式并以公共政治的规范化为实质;二是指赋予法治以神圣性的价值基础,它 作为“道”,体现为法治捍卫公民的自由,保护共和国全体公民的人权和尊严。法治的“形”指法治的 形式性,它使法治具有生命。它的出现在我国具有历史基础,但它的实现需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达成 共识、需要人们有意识地进行制度建构及社会的健康发展。法治的“魂”与法治的“形”二者之间关系 密切,法治的“魂”赋予法治以“形”。法治与德治在规范方式、形成方式、内容、表现形式、实施方法等多 方面均存在不同,它们各有其特定的涵义和功能,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各自独特的重要作用并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15.
王振民 《中国监察》2013,(18):14-14
对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靠党自己,由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系统性的清理工作,确保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国家宪法法律一致。在清理基础上作出相应处理的原则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相似文献   

16.
一百多年来的中国法理学者揣着法治现代化梦想,引介了大量西方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进而衍生了有别于西方的“中国法理学”知识体系;通过接纳融合民主、自由、正义、公正、平等、法治等要素,出现了“中国法理学”的价值体系;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修辞等方法,搭建了“中国法理学”的方法论体系。中国法理学理论为法治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在知识体系的建构中缺乏专业精神;对法律价值体系的接受没有实现中西融贯;在方法论体系中缺乏整体思维与体系思维的区隔以及对逻辑的重视。中国需要建构以实现法治为目标的,能够分析、解释、解决中国社会矛盾的法治话语、法治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7.
法治是他律     
法律和道德的基本区别之一在于前者是他律,后者是自律。法治的完备化,法律的他律性更加突出。在传统社会中,许多本来依赖于自律的行为也逐步他律化、法律化了。比如,官员的个人品行,在发达法治国家都已成为法律问题,由《官员道德法》加以规范。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点是自觉,这是不准确的。他律是法的特点,法都具有他律性,否则就不需要法。我们经常讲到的法律自觉,与道德自觉其实并不是一回事。法律自觉是一种“不得不自觉”,如同卢梭所讲的“逼迫自由”。我们不能因为某人守法就否认法律的他律性。其实,普遍和…  相似文献   

18.
<正> 当代中国正在走向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中国法治之路奠定了基石。然而,法治的实现仍需各种条件,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的确,我们要实行法治必须首先有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确实无从谈起。先秦法家不是也讲“依法治国”、讲“法治”吗?但是,他们的“法治”说到底是专制。因为他们作为法治前提的法律是同作为现代法治灵魂的平等、自由和民主等价值背道而驰的。因而,我们今天搞法治,其前提之一是要有一个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此外,这种法律是应当得到贯彻实施的。本文拟就此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法社会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与之相应的法律机制加以规范和保障,而且也要求有与之相应的道德机制对社会加以控制。“法治”与“德治”并重应是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的最佳选择。选择这一“模式”,既符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也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需要。法律侧重于外在控制,道德侧重于内在控制,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做到外在控制与内在控制统一,社会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向前发展。关于“法治”与“德治”之相互关系,是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就从法社会学理论层而对“法治”与“德治”及其并重这一社会控制模式进行了考察,并对这一模式的理论基础、实践及在实际操作中的设想作了多方面的论证  相似文献   

20.
“依法治国”与法制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法制”可用于法律制度的简称,可以指相对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法律的制度”。但这种表述是一般语义上的使用,不应成为“法制”在法律科学上的定义。“法制”是基于法律制度而形成的社会法律秩序的总和,是法律秩序结构中与社会发展要求相辅相成或相反相离的矛盾关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法现象,而“法制”是凡有法律制度的社会都存在,不以法律性质的良恶好坏而影响其存在。早在中国春秋时期和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许多思想家探讨“法治”问题。但是现在有人主张,“法治”只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及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才开始确立。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主要在于: 其一、“法制”所关注的焦点是体现立法效应及目的的法律秩序的制约系统。而“法治”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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