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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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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论欧洲联盟法的执行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欧洲联盟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由于欧盟是主权国家之间的组织,在成员国之上没有强制机构,因此欧盟法的执行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拟就欧盟法的执行方式、执行效力等问题作一探讨。 欧洲联盟法主要指调整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建立欧洲联盟的条约、联盟机构颁布的法规、欧洲法院的判例等。建立欧洲联盟的条约及其后来颁布的法规,都强调成员国有义务执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欧盟委员会通过行政手段监督成员国履行义务。欧盟法的执行,《欧…  相似文献   

2.
一、导论 充分而有效地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对仲裁的存在至关重要。如果作出的裁决不能针对债务人而执行,仲裁的一个关键方面就会受到挫伤。在非洲,一项仲裁裁决可以根据国内法和双边条约得到承认和执行。不同的多边条约对于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也具有重要意义。不过本文仅讨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简称《华盛顿公约》),这是因为这两个公约在非洲具有普遍的重要性,并且成员较为广泛。一些属于双边或地区性条约的非洲国家也是《纽约公约》或《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或同时是二者的成员国。而另外一些非洲国家却没有参加这些公约。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依我国参加的联合国1958年在纽约订立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二是根据我国缔结的有关双边条约的有关规定;三是按照互惠原则办理。由于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在世界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到目前为止已有94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该公约,因而目前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主要是依据该公约的规定进行。一、《纽约公约》规定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按照《纽约公约》第3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该承认仲裁裁决有约束力,并且按照裁决需要其…  相似文献   

4.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根据公约的生效程序,《纽约公约》于1987年4月22日对中国生效。  相似文献   

5.
美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的成员国,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是美国法院承担的公约义务。但近几年来。美国法院的一些判例以缺乏管辖权或诉讼地不方便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某些国际仲裁裁决,在国际仲裁界引起较大的争议,也使得国际仲裁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重要。本文以最新的案例和翔实的资料为基础,对美国法院如何确定国际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及确定管辖权的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1968年9月27日由欧共体国家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民商事裁判管辖权及判决执行的公约》(以下简称“布鲁塞尔公约”或“公约”)就缔约国之间关于民商事诉讼管辖及法院判决执行事项创设了统一的制度和规则①。该公约的主要目的星在欧共体内实现“法院判决的自由流通”。在公约起草过程中,谈判者们认为确保“法院判决自由流通”最好的方法是规定一套统一的管辖原则,使争议与受理争议的法院之间毫无疑义地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样将会减少对外国法院判决的不信任。为此,公约详细规定了缔约国之间行使管辖权的规则,限制了拒绝承认和…  相似文献   

7.
《纽约公约》(全称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Convention on the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以下简称《公约》)于1958年在联合国主持下订立。我国于1987年1月22日申请加入《公约》,最高人民法院于1987年4月10日发出《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公约》自1987年4月22日起对我国生效。自《公约》生效以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促进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便利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的强制执行等《公约》的宗旨与目的得到成功落实;《公约》的开放性、前瞻性赢得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公约》52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公约》是一部成功的国际立法,是执行情况最好的国际公约之一。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8.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一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在他国并不自动产生执行力,当事人首先要向另一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被申请承认和执行地国的法院一般要根据条约或互惠的原则,依据法定程序对外国仲裁裁决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承认其效力并予以执行。对被申请承认和执行地国而言,这就是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是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最重要的公约。公约第5条对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作了规定。然而,在将公约的规…  相似文献   

9.
中日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秀健  张晓妮 《科技与法律》2010,84(2):37-39,44
虽然我国与日本都是UPOV公约成员国,但是由于执行的UPOV公约文本不同,两国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保护力度、管理体制、审查与测试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UPOV公约1991年文本普及速度明显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应当适时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0.
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文中简称《纽约公约》)旨在促进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成员国之间的承认与执行。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分析国际实践中的个别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执行地国法院有可能为了特定利益或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而承认与执行了本不应该承认与执行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其原因之一在于《纽约公约》在法规体系及立法技术等方面所存在不足,为更好的规范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国际实践中的承认与执行,《纽约公约》应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05年6月所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系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法院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意义最为深远的一个公约.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文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公约的结构.之后,作者就公约中关于统一管辖权的规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述被选择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权利和应该行使管辖权的义务、未被选择法院不行使管辖权的义务以及临时保护措施不受公约约束的例外规定.关于公约中所规定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作者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一般义务、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例外情形、不审查与事实认定、先决问题、损害赔偿问题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通过,是改革旧海洋法,调整各国海洋权利冲突所取得的成果。但是,由于各国的利益不一致,政策各异,公约的某些条文又规定得不够明确和不够完备,因此,公约生效后,肯定会发生解释和适用公约的争端。这些争端,就其实质而言,乃是国家间海洋权利冲突的继续和表现。这些争端如得不到解决,不但影响公约的效力,而且破坏国家间的正常关系。因此,采取一定的方法解决这些争端,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但有利于公约的执行,也有利于维持国家间的正常关系。  相似文献   

13.
2005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的拒绝承认与执行规则是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的关于间接管辖权的国际统一规则,其中的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理由是间接管辖权规则的核心问题.起草者希望公约能与1958年纽约公约处理国际仲裁一样成功,新公约有可能成为国际民商事诉讼领域第一部全球性的多边条约.公约的间接管辖权规则虽然仅适用于协议管辖权依据,但是对于因其他管辖权依据引起的判决承认与执行,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4.
反垄断     
三星针对欧盟反垄断调查提出应对措施 三星电子承诺避免在欧洲针对重大手机专利权提出法律禁令,以谋求终止因三星与苹果公司争讼而引发的欧洲联盟反垄断调查。根据欧盟执行委员会在声明中勾勒的建议,对于愿意寻求公平授权条件的公司,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法院对《纽约公约》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纽约公约>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以其合法性为前提的.充分认识和理解审查公约裁决的必要性和依据是我国法院准确适用<纽约公约>的条件.对公约裁决的合法性审查应依据公约的规定和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审查内容包括公约裁决、仲裁协议、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和证据,以及我国法院对裁定不予执行的预先报告制度.参考其他的国际立法和规范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6.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经于2004年12月2日正式通过,我国也已经于2005年9月14日正式签署。《公约》对国家财产的豁免规定是《公约》的核心,而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的问题更是关键,因此仔细解读《公约》中对于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的规定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于1958年6月10日在美国纽约主持签订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是商事仲裁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而以《纽约公约》为核心构筑而成的确保外国仲裁裁决在公约缔约国得到相互承认和有效执行的多边体制则被誉为当今国际商事仲裁...  相似文献   

18.
历经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终于缔结。公约的目的是制定一个公约从而使法院判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与执行,正如《纽约公约》之于国际商事仲裁一样。公约的缔结有利于该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该公约的缔结与生效,将会对国际商事仲裁造成相当的影响与冲击,因为该公约所产生的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性效果,将使《纽约公约》对国际商事仲裁所形成的优势变得相当不明显。  相似文献   

19.
尉宁 《法制与社会》2014,(13):156-157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加速,仲裁作为国际民商事活动中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对解决民商事纠纷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出现,使仲裁庭的裁决才能在执行地过法院的协助下在全球多数国家得到执行,可以说是"国际仲裁大厦赖以存在的最重要的擎天玉柱",是"整个商法史上最为有效的国际立法"。我国自1986年加入该公约以来,严格遵守《纽约公约》的规定和我国在加入公约时作出的两项保留声明,按照公约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但由于我国商事仲裁体制起步晚,司法环境影响等各方面原因,我国在执行《纽约公约》中还是又诸多问题。本文以初学者眼光试看如上所说的问题,希望对后来者有所帮助和启发。  相似文献   

20.
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事纠纷的主要方式。《纽约公约》使外国仲裁裁决在几乎全球范围内获得承认及执行。中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中国法院在判断是否应拒绝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仲裁裁决时,主要是以《纽约公约》作为法律依据。结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本文分析了中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界定标准,并系统地论述了中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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