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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编辑同志:今年6月初,我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于签订合同时疏忽,未在合同中订立违约金责任条款。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外方单方面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造成我公司较大经济损失。我公司要求外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可外商以合同中未订立违约金条款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今来信咨询:在涉外经济合同中未订立违约金条款,对方违约后,我公司能否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2.
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在承担了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违约责任后,应对方的请求,继续完成自己没有履行的那部分合同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当前适用继续履行合同应明确和注意以下问题: 一、继续履行是经济合同法实际履行的一项重要原则。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后,根据对方要求,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当事人不能以已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为由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按照《经济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之后,“对方要求  相似文献   

3.
张晋海  王宇 《中国公证》2013,(11):38-42
青海省某单位与广东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某单位院内一栋洗浴中心大楼,合同约定某建筑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若逾期交付,某建筑公司应向某单位支付合同价款3倍的罚款,同时每日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至2012年8月1日,某建筑公司由于各方面原因,未能按时完工.2012年12月6日,因多次协商未果,某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某建筑公司依法履行合同,并向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3倍的罚款,同时每日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某建筑公司认为合同中约定的3倍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且按日按合同标的的20%支付违约金,也明显过高,请求法院适当降低.  相似文献   

4.
涤非 《经济与法》2001,(3):22-22
我所在的服装进出口公司与某县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并规定了违约金比例。服装厂因尔电费被供电局停电一周,因此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服装,造成我公司无货向外商提供而遭违约罚款,损失较大。为此,我方要求对方按约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履行合同是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自己并没有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违约金,如果承担了违约责任就不再发行合同。请问,对方这种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5.
《江淮法治》2013,(18):57-57
欧明强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并规定了违约金。后服装厂因被停电2天,未能按期交付服装,造成欧明强公司无法向外商供货而遭违约罚款,损失较大。为此,欧明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可服装厂却说,不能履行合同是第三方原因所致,自己并无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违约金。如果承担了违约责任就不再履行合同。  相似文献   

6.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经济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  相似文献   

7.
法律咨询     
如何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律师同志:赵某于2005年10月9日从一家房地产商处购得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2006年4月正式交付住房,如一方违约应按房价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按约支付了2万元定金。  相似文献   

8.
<正> 实行和推广合同制,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但是,对于要不要在合同中设立违约金条款,人们的认识还不完全一致。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不愿意规定违约金条款,对已经设立的违约金条款执行也不认真,以致影响了合同的效用。因此,当前对违约金的性质、作用认真加以探讨,很有必要。一支付违约金是对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的法律制裁,是违约当事人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凡合同中有违约金规定的,只要当事人一方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否给对方  相似文献   

9.
法律信箱     
厂家允许我独家代理还能向第三人供货吗 编辑同志: 去年,我与某厂签订了一份由我在 本地独家代理销售产品的合同。经营至 今年,我发现本地另有两家同样销售该 厂产品的经销商。请问,该厂是否违约, 我该怎么办? 读者 王瑛 王瑛同志: 应该肯定,该厂的行为是违约的,你 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厂同一产品的经销商,即表明其未尽到 自己的职责,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即 违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 措施或赔偿损失。"此外,如果合同约定 了支付违约金,还必须支付违约金。继续 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 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  相似文献   

10.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重要民事责任形式,是合同守约方得以获得利益的一种重要补救措施。违约金的设立对于充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就违约金做了专门规定,本文结合该条对违约金性质做了探讨,并分析了违约金的主要职能。  相似文献   

11.
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具有担保性和惩罚性,它依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来最后确定归属。如果合同如约履行,定金就收回或抵作价款;如果合同未能如约履行,就将根据责任处置定金,或是给付定金一方无权收回定金,或是接受定金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分协议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违约金是指  相似文献   

12.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包括全部违约、预期违约、延迟履行、不适当履行四种。违约责任包括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13.
根本违约制度是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中最根本的条款时,就可能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要求通过解除合同或者交付替代物的方式来获得救济,交付替代物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有相应的规定。构成根本违约是交付替代物得以执行的前提,当违约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并且是能够预知的情况下,即构成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中应该引入和吸收根本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14.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苹 《法学杂志》2006,27(1):103-104
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一直是民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论题,而关于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更可谓众说纷纭,审判实践中遇此问题亦颇感棘手。本文试图结合相关案例对此问题进行一些粗浅探讨。2004年6月1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500万元,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两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200万元,剩余款项于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交付全部货物,逾期交付应支付违约金,逾期4周以内按逾期交付额的日1‰计算,逾期4周以上,按日5‰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逾期交付额的5%。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如约支付了预…  相似文献   

15.
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二、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违约金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是促使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的有效手段。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继经济合同法之后颁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保险、加工承揽、借款等合同条例,对违约金问题,亦已作了具体规定。本文就违约金的比例问题,作一点粗浅的探讨。一、法定违约金的比例情况  相似文献   

17.
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予以减少。  相似文献   

18.
许德风 《法学》2024,(4):110-123
与合同中的本给付义务不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系因违反本给付义务所产生的次给付义务。出于对意思自治的尊重,裁判者在判断应否酌减违约金时,应首先区分本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避免干涉当事人经充分协商后所达成的有关本给付义务的约定。酌减违约金的最终目的在于贯彻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等原则,维护合同公正。在具体判断标准上,应对合同进行体系解释,充分考虑违约金约定与合同其他条款的关系,维护非违约方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部合法利益,对超过本给付义务总额的违约金和不区分情形一揽子适用的违约金给予特别关注。私法并不当然排斥惩罚,在确定违约金应否酌减时,裁判者既应维护合同公正,也应重视违约金预防、惩罚违约行为及鼓励守约的社会功能。对于法律特别允许的惩罚性措施如定金约定等,原则上不应干涉或调整。  相似文献   

19.
我国违约赔偿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而损失的赔偿只是辅助的形式;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质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时,才具有补偿的性质。由此看来,《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以实际损失的赔偿为原则。《民法通则》对于经济合同法的违约责任作了重大修改,确立了实际损失的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  相似文献   

20.
《江淮法治》2012,(18):54-54
编辑同志:经由一房产经纪公司撮合,贾某与许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贾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许某,并协商由许某按房屋成交价的1%支付中介费。且约定,如果双方均不履行合同,合同受益方和违约方各付中介费0.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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