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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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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是正义的行动。"9·11"后美国对阿富汗实施军事打击以及后来对伊拉克动武的理由之一都是行使国家自卫权。但美国预防性自卫理论的提出给作为国家主权核心要素的自卫权的相关理论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与突破。其自卫的正义性与合法性令人生疑,滥用即是扭曲,在未来的国际法发展中,对国家自卫权的实施仍应予以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自卫权是《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规定除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以外国家禁止使用武力的例外。但《宪章》并没有对自卫权行使做进一步解释,导致各个国家为了国家利益在自卫权行使的特点、条件上都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为自己的行为寻找依据,本文就此问题做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3.
刚刚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严重恐怖暴力事件造成了184人死亡,1860人受伤的惨痛结果。恐怖分子不仅常常在境外接受培训,而且发生于一国境内的恐怖活动往往由身处境外的恐怖头目遥控指挥。例如,大量证据表明,本次新疆的7.5事件就是由境外的世维会和其头目娅热比指挥和策划的。本文旨在探究国际法上打击恐怖主义的法律渊源并着重探讨能否援引联合国宪章第51条之自卫权跨境打击恐怖主义的可行性问题。文末将就我国所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提出建议与意见。  相似文献   

4.
朱樱 《法制与社会》2014,(2):143-143,150
9·1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阿富汗和伊拉克发动的反恐战争成为国际焦点,特别是布什政府抛出所谓的预防性先发制人战略,在反恐道路上推行单边霸权主义的作法在国际社会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成为国际法领域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5.
自卫权适用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余民才 《法学家》2003,83(3):145-155
自卫权是国家抗拒外来武力攻击的固有权利.武力攻击是具有严重性质的非法使用武力形式,包括严重的越界恐怖主义袭击.行使自卫权所针对的对象是发动武力攻击的国家和恐怖主义组织这类非国家行为者.自卫权可在受武力攻击的当时或停止后及时付诸实施.只要满足必要性和比例性标准,自卫的武力行动都是合理的和正当的.国家行使自卫权与安理会履行职责共存,但安理会采取的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必要办法可以终止国家的自卫措施.国家有义务将其自卫行动立即报告安理会,而没有报告并不使自卫措施无效.  相似文献   

6.
日本内阁以阁议的形式修改宪法解释,承认日本在一定条件下享有集体自卫权,其实质是在难以对宪法第9条进行修改的情况下以宪法解释的形式突破宪法规范,该阁议虽然具有宪法解释的名义,但由于超越了宪法解释的界限,因此实际上已经构成对宪法的违反。  相似文献   

7.
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是正义的行动,因而国际社会普遍支持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并称之为自卫行动.但美国的自卫行动与传统的自卫却有所不同,主要是在三个方面对传统自卫权有了突破;一是适用范围的突破;二是时间限度的突破;三是比例限度的突破.  相似文献   

8.
现代战争经历了一次从非法到合法的转变,它必将又会回到新的起点上。在其中,备受争议的国家自卫权带来的只有军备竞赛、军事集团和各种关于自卫的借口。随着世界人权观念的觉醒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自卫权的取消提供了前提基础。  相似文献   

9.
现代战争经历了一次从非法到合法的转变,它必将又会回到新的起点上.在其中,备受争议的国家自卫权带来的只有军备竞赛、军事集团和各种关于自卫的借口.随着世界人权观念的觉醒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自卫权的取消提供了前提基础.  相似文献   

10.
日本政府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行为仅在程序上属于纯粹的国内管辖事项,而在内容上不能违法相关国际法。日本作为侵略战争的发动国而承担限制交战权的国际责任,乃是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强行法的共同要求,日方擅自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日本限制集体自卫权,乃是以限制主权的方式承担其所犯下的战争罪行的国家责任的合理方式。日方意欲通过某种国内法上的运作摆脱其所承担的国家责任,不仅再次违反了国际法,而且必须为此承担更为严重的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1.
环境权可司法性的法理与实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卫星 《法律科学》2007,25(6):23-31
受传统人权理论的影响,环境权的可司法性一直受到质疑,有学者甚至进而否认环境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权.可以说,环境权的可司法性研究,是我国环境权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瓶颈问题.考诸各国法制实践,环境权的司法救济有直接救济和间接救济两条路径,而其司法哲学基础则为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12.
杨朝霞 《中国法学》2020,(2):280-303
环境权是一项以环境要素为权利对象、以环境利益为权利客体、以享用良好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人格面向的非财产性权利。环境权本身既非人格权亦非财产权,而是一项需要综合运用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系统保护的独立、新型的环境享用权。环境权与资源权、排污权的权利对象都是自然要素,但三者的权利客体各异,分别指向环境支持功能、资源供给功能和环境纳污功能。资源权、排污权属于广义财产权的范畴,在价值取向上同环境权截然相反;自然保护地役权具有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属于保护自然的权利。被称为程序性环境权的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亦非环境权,而属于保护和实现环境权的派生性权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本质上属于责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之行政命令的司法执行诉讼,尽管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一样,也具有环境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但二者均不属于环境权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13.
论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39,自引:0,他引:39  
朱谦 《中国法学》2001,(3):64-70
环境权的属性问题是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中一重要问题。从环境权产生的背景和行使目的上考察 ,它与民法中自益性民事权利存在本质的差异 ,公益性是它的重要特征。尽管环境权与环境行政权在价值取向上有一致性的地方 ,但是 ,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 ,环境权往往既表现出对环境行政权存在依附 ,又表现出对环境行政权构成制约的双重特性  相似文献   

14.
论环境权是一种物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亚平 《河北法学》2006,24(6):94-97
环境权实际上是一种表达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的权利.根据环境权的实际和现有理论上的分析,认为环境权可用"交往"这个基本概念来概括,各种具体的环境权,如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等等,均可从人与空气、水这些自然要素进行交往的角度来予以界定.物权的逻辑含义直接的就是人对物的权利,所谓人对人的权利只是一种间接的意义,人与物的关系就是物权的最直接、最本初的内容;物权描述了人与物的所有关系类型,人与物的所有可能的关系样态全部蕴含在物权这一概念的无限空间里.通过以上的界定及对环境权、物权的两相校勘,认为环境权就是一种物权.  相似文献   

15.
论公民环境权及其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新型基本人权,应该成为法律上的权利和公民实有权利。从其内容体系和性质分析,公民环境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公益性和私益性双重属性。  相似文献   

16.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辩护权及保障逐步强化;辩护权的涵盖阶段与关照重点也在不断扩展,逐步从审判阶段延伸至侦查阶段;而辩护形态也经历了从实体辩护到程序辩护的过程。在这些发展过程中,程序辩护与侦查辩护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与不可忽视的独立价值也得以显现。侦查辩护的独立价值在于,提高嫌疑人防御能力、提高律师辩护权能、避免冤假错案及促进侦查结构的“诉讼化”。  相似文献   

17.
我国《合同法》新确立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及实践中正确行使该抗辩权无疑是执行《合同法》的新问题。文章简要分析了确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详细阐述了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和范围,明确提出了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8.
环境权理论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环境权理论是环境法学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从“权利生长”的视角出发,可以认为环境权是社会成员一项新生的应有权利,是基础性权利,是人类环境利益危机的产物;环境权与公民环境权是两个不同层次,环境权有待上升为法定权利———公民环境权。  相似文献   

19.
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为了更好地保护居民的法益,应该将环境权确定为具体的私权,这 样既可以加强对私权的保护,又有利于人类环境的改善,从而促进社会整体之进步。  相似文献   

20.
论环境时代宪法对其他生命物种权利的尊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泉生 《现代法学》2006,28(2):78-85
从物种多样性保护这一生态学上新的理论和方法出发,通过分析“生命平等”这一体现生态主义的法理基础和承认其他生命物种种群价值的法律价值取向,有必要在各国宪法中增设“应当尊重其他生命物种的生存权利”的原则规定,以弥补传统宪法在保护其他生命物种问题上没有将其与人类共同视为生命共同体的缺憾,以反映环境时代宪法权利生态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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