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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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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国刑事执行法只涉及自由刑和剥夺自由的发送和保安处分的执行,刑事执行法中的刑罚执行与刑事执行诉讼法中的刑事执行都事旨在实现判决的内容,但却分属于不同层面。德国刑事执行法的制定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现行刑事执行法为5章202条,其刑法特点表现为不仅限于刑罚的执行而且包括改善和保安处分的执行;注重对囚犯权利的保护;确立了明确的刑事执行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刑事执行制度存在着法律匮乏、执行主体混乱、行刑权配置不当等问题,为加大我国刑事执行的力度,提高刑罚的效益,应制定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实现刑事执行一体化。  相似文献   

3.
刑事执行权对最终实现刑罚目的具有终极意义 ,但刑罚执行主体的多元化直接削弱了刑罚执行的效果。因此 ,在司法部下设刑事执行总局 ,待条件成熟后成立国家刑事执行部 ,并辅之以《刑事执行法》 ,建立完善的司法审查制度 ,逐步实现刑罚执行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4.
德国刑事政策的任务、原则及司法实践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德国是刑事政策理论的发祥地 ,也是刑事政策思想学说最为深刻、系统的国家。它将刑事政策的任务定位于 :基于不同时期的社会状况和犯罪态势指导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罚执行法律在内的刑事法律的制定、执行及变革 ,指出与犯罪作斗争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人道、法治和公正三大原则贯穿于刑事政策的始终 ,使得现代德国刑事政策的进程表现出整体上犯罪网趋宽、刑罚网疏缓 ,而对特定犯罪轻中有重、重势增强的特征  相似文献   

5.
闵征 《中国监狱学刊》2004,19(2):127-127
孙平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刊》2003年第一期上撰文《论狱政管理的性质》对近年来我国学者关于“狱政管理的性质”的观点作了综述,然后提出:1、狱政管理是刑事管理活动。狱政管理是监狱对其所管辖的事务所进行的管理。这里的事务既有单纯的行政事务,也有刑事事务。狱政管理首先是一项执行刑罚的具体活动。刑罚是统  相似文献   

6.
俄罗斯新的刑事执行法增加了一些惩罚制度,有期徒刑应是主要的惩罚方式,新的刑罚执行机构大体上与前苏联相似,但也有部分改革举措。  相似文献   

7.
刑罚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活动。作为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它对刑事裁判能够得到完整、科学、规范的执行起到终结性、实现性的保障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如何实行监督,缺乏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制约了人民检察院对这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本文就刑罚执行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刑罚执行监督职能的完善,谈一些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监狱行刑的目的和功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监狱行刑的含义 监狱行刑属于刑罚执行的范畴。刑罚执行又称行刑,是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一个特定阶段而存在的。“刑事立法是要解决刑法规范从何而来的问题,刑事司法则是要解决刑法规范如何适用的问题”。监狱行刑实质上是将抽象的刑法规定加以具体运用的动态过程。当然,这种“具体运用的动态过程”又包含在刑罚执行的范围之内。广义上的刑罚执行,是指有关的刑罚执行机关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它既包括对主刑的执行,也包括对附加刑的执行。相比较而言,监狱行刑可称为狭义的刑罚执行,它是特指监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的刑罚执行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国家刑事法律的正确贯彻,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活动公正。应对我国目前刑罚执行监督立法体系的缺陷,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执行法》以及相关的社区矫正法规,并立法或修改有关刑罚执行的程序法规,为刑罚执行提供可依之法。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刑罚执行的检察监督机制创新,建立起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权威。在监督方式方面,必须提高刑罚执行监督的实效和针对性。在提升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能力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必须以人权为本,尊重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魏韧思  黄传华 《犯罪研究》2008,(5):34-37,80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的监狱刑罚执行要以是否实现了刑罚目的来衡量“相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监狱行刑中,区别对待,应该严格执行刑罚的就严格执行刑罚,加大对不同的罪犯的刑罚执行时间、处遇等级、宽严管理的区分度,对刑罚目的实现有不同影响的改造行为分别实行宽松有别的管理。监狱执行刑罚轻缓化应有以下内容:给予弱势群体的服刑人员予以宽容;刑罚执行社会化:刑罚执行蕴含民主价值。  相似文献   

11.
毫无疑问,社区矫正在中国的试点本身就意味着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某种发展和变化。刑罚执行方式及其效果的“回馈”对刑罚种类和体系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并进而成为刑事政策实践体系的组成部分。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其目标的选择和设定与刑事政策关系密切。社区矫正的成功试点和推广对我国刑罚及其执行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一、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的内涵(一)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的概念和意义刑罚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阶段,肩负着最终实现刑罚目的的使命。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依法将有效刑事裁判确定的刑罚内容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所谓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刑事执行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有利于保障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正确执行,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推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13.
刑罚的形式演变是过去到现在的一个发展过程,这种过程展示的是刑事执行改革的历程,这一历程要求我国刑事执行法典的创制和相适应的刑罚招待体制的改革,创制刑事执行法典,进行刑事司法体制改革是行刑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4.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我国《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可以看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刑罚执行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专政机关(以监狱为主,也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执行的对象是犯罪人的特定范畴。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对主体与客体之间刑罚执行也作了程序上的规定,以保证刑罚合法、正当。 刑法正义在刑罚过程中的体现集中到以下 3点:主体、客体、程序。由于刑法是一种公法,主要涉及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关系即D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因…  相似文献   

15.
王玮 《山东审判》2012,(4):78-82
缓刑(suspended sentence),即暂缓适用或者执行刑罚,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①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72条、第74条、第76条和第77条有关缓刑制度的规定予以修改,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的缓刑制度,这将会促进我国刑事司法更好地实现刑罚个别化、行刑社会化、避免短期自由刑弊端、刑罚矫正机能和宽严相济刑事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一、国外社区矫正立法的情况在开展社区矫正的国家,一般而言,在刑法和刑事诉讼中均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执行的刑罚种类、刑罚适用和执行制度,以及各种社区矫正措施适用的程序、步骤及刑事执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一切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最原始、最权威的依据,也是国际两"人权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各种刑罚适用及执行规则的一贯要求。  相似文献   

17.
刑罚权与行刑权的运行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以发挥刑罚惩罚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为目的,故犯罪与刑罚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体”,而刑事立法和司法则为犯罪与刑罚之“用”,是为运用刑罚治理犯罪服务的。行刑是刑罚实现的基本实践过程,行刑权是刑罚权一项独立的基本权能,是现实的刑罚权。建立专门统一的刑事执行立法、司法体系,是科学地行使刑罚权,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8.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监狱刑罚执行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其深刻的内涵,并贯穿于整个刑事司法过程。监狱行刑是刑事司法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融入监狱刑罚执行的各个环节,使监狱行刑更加文明、公正,更好地实现监狱工作宗旨。  相似文献   

19.
论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制约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经随着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通过而法典化。自此,我国刑法可以说真正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①它的价值、意义已被学术界和实务界所充分肯定。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并不等于其现实化,其高层次的法意不是仅靠法典化就能够实现的。我们可以把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喻为一个系统工程,分为立法、司法和行刑三道工序。罪刑法定原则指导和制约着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反过来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也制约着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彼此间是相互制约的,本文所阐述的是…  相似文献   

20.
潘效国 《中国司法》2006,(6):105-106
俄罗斯实行三权分立,司法权由法院行使,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关,如,司法部、内务部、检察院、联邦安全局、联邦边防局等统称为“护法机关”。在1998年之前监狱是由内务部主管的,经过改革,划归司法部管辖。一、俄罗斯联邦的刑罚执行机关俄罗斯在司法部系统内自上而下设立了专门的刑罚执行机构,刑事执行权由其专门行使。《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第16条规定了不同刑罚的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刑罚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地、财产所在地或被判刑人工作地的司法执行人员执行,该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由司法部统一管理。强制性的工作的刑罚执行由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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