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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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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虽然我国《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一再对保证期间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对如何适用保证期间依旧争论不休,究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没有区分定期保证和未定有期限保证,把适用于定期保证中的保证期间和适用于未定有期限保证中保证的期间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2.
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保证期间的界定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是保证担保法律规范中的重要法律概念。《担保法》在总结以往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完善了保证担保的立法,然而,却把保证责任与偿债责任混为了一谈。我们认为,一方面,在理论上应当分清是非;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仍有大量的担保纠纷是发生在担保法实施之前的担保行为,前后立法上概念上的差异必然导致不同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在提出保证的概念时并没有提出保证期间的概念。在1994年4月15日前,即最高人民法院在作出《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  相似文献   

3.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  相似文献   

4.
浅议保证期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也称保证人保证责任存续期间。一般来讲,保证期间越短,对保证人越有利,保证期间越长,对债权人越有利。正确理解保证期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保证期间形式从《担保法》规定看,保证期间有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两种。亚、约定保证期间,即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中明确约定的保证责任起止时间。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判例看,保证期间必须明确,“保证责任期限应当是一个恒定的时间段,即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要具有可操作性。实…  相似文献   

5.
保证期间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证期间刍议林清高保证期间是始于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终于保证责任消灭的时间。它既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界限,也是债权人主张保证债权的时间界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按历法计算法进行计算。计算时,主债务届满之日不算入,而是从...  相似文献   

6.
自我国担保法颁布实施以来,保证期间已成为保证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其在保证合同依法成立的前提下,直接关系到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存废。由于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过于简单,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保证期间的有关法律问题往往认识不一,造成同一类型的案件判决结果不...  相似文献   

7.
试论保证期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对某些问题的规定存在冲突 ,其中对保证期间的界定、性质、起算点及其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关系甚为混乱。一、保证期间的界定关于保证期间究竟如何界定 ,立法上用语混乱 ,没有统一的标准。学者见解也是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第一种观点认为 :保证期间 ,一般可有两种理解 :一种理解是保证人就主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所发生的债务负保证责任 ,例如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仅就 6月 1日至 1 2月 1日之间所发生的债务予以担…  相似文献   

8.
最高额保证在日本民法理论中称为“根保证” ,① 是指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的同种类债权所设立的保证。最高额保证是保证的特殊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 ,得到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普遍承认。最高额保证的最主要特点是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有最高限额和保证合同的存续期间。如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保证人对债务人在 1996年 1月 1日至 1999年 1月 1日三年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 ,在5 0 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其中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存续期间为 1996年 1月 1日至 1999年 1月 1日 ,最高限额为 5 0 0万元。保证期间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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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玉 《法学杂志》2000,(3):44-45
最高额保证是保证的特殊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最高额保证的最主要特点是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有最高限额和保证合同的存续期间。例如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保证人对债务人在 1996年 1月 1日至 1999年 1月 1日三年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 ,保证人在 5 0 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存续期间为 1996年 1月 1日至 1999年 1月1日 ,最高限额为 5 0 0万元。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当行使特定权利以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的性质应当是除斥期间。所以说保证期间也是保证人能够“容忍”…  相似文献   

11.
保证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一直是学界争论得比较激烈的一个问题。本文认为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同时 ,本文认为有效的保证期间应有确定的始期与终期、应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段时间及不能长于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保证期间的概念、类型、性质做了论述,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3.
保证期间二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无限期保证效力的认定时下 ,保证合同 ,尤其是贷款银行与保证人订立的保证合同中 ,常约定无限期保证。所谓无限期保证 ,是指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债清偿完毕之日止的保证。诸如 :“保证责任承担至主债消灭之时” ,“承担保证责任至借款方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时止”等。此类保证 ,保证人的责任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债权消灭 ,保证责任也消灭。对于无限期保证之效力 ,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 :无限期保证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 ,应适用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26条之规定 ,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相似文献   

14.
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到保证期间的有关法律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期间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二是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如何确定保证期间。一、在约定有保证期间的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在约定有保证期间的保证合同中,...  相似文献   

15.
保证期间再探讨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期间。其性质为一特殊的权利行使期间,既非时效期间,也非除斥期间。担保法中"中断"之规定,为法律准用规则,不能由此得出保证期为时效期间的结论。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债权应受保证期间限制,不能受时效期间限制,两者有不相容性。保证期内,债权人向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行使权利的,保证期间中断。  相似文献   

16.
梁述庆 《法制与社会》2010,(18):257-258
本文主要讨论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关系问题。文中在详细论述了保证期间的概念特征、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关系、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保证期间如何转入诉讼时效等问题的基础上,认为我国保证期间立法有缺陷,并对缺陷补救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一、保证期间的理论基础与现实状况(一)保证期间的立法意义与立法精神保证期间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超过该期间,保证人则免除担保责任。《担保法》设立保证期间制度,是我国担保立法的成功之举,其制度价值在于:首先,保证期间是立法平衡保证人与债权人利益的结果。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关系为单务无偿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对保证人拥有保证债权,而保证人除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外无利可图。对此,如果债权人在权利行使上没有任何限制,保证人在保证债务承担上得不到任何保护…  相似文献   

18.
保证期间中断质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理论界与实务界据此认为,一般保  相似文献   

19.
保证期间又称保证责任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段,过了此时间段,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因此,此时间段的长度,即起止时间的界定就至关重要。《担保法》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法定为 6个月,期间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但对有约定的保证期间长度及起算点则未作出明确规定,从保证期间的立法本旨来看,理应作出期间长度限制和明确起算点,否则保证人将陷入永无宁日的债务负担中,也不利敦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和法院及时查清审结纠纷。   《担保法》第 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相似文献   

20.
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也不同于除斥期间,而是一种新型期间,保证期间具有可变性、约定性、消灭实体权利等性质.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可兼容于保证制度中,它们存在适用对象、基本理念和根本作用的冲突.本文认为未来的担保立法应取消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保证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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