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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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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国际侦查合作的发展进程中,世界各国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规则,并最终上升为各类效力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国际侦查合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中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打击和预防专门犯罪多边条约为重点的多边国际公约———以司法协助条约或协定为重点的双边条约———以刑事诉讼法为基础的国内法三大规范体系,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中国关于国际侦查合作立法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有刑事立法与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存在较大差距.司法机关应树立遵守国际条约、加强国际合作及强化人权保障的司法理念,遵守本土化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并允许司法机关在坚持程序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进行诉讼规则的适度创新.对于与刑事司法相关的国际条约,我国应当采取间接适用方式.要使我国刑事司法与国际公约相衔接,必须完善我国宪法规定、实体和程序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有刑事立法与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存在较大差距。司法机关应树立遵守国际条约、加强国际合作及强化人权保障的司法理念,遵守本土化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并允许司法机关在坚持程序法定原则前提下进行诉讼规则的适度创新。要使我国刑事司法与国际公约相衔接,必须完善我国宪法规定、实体和程序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的矛盾,引出了是否赋予某些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的问题。行政执法调查与刑事司法侦查虽然各自独立,但存在着有条件可以转化的关系。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界限模糊造成管辖冲突,利益驱动导致行政处分权的扩大化,行政执法行为结果向侦查司法行为转化的脱节或无序,以及侦查权不可泛化与行政执法调查权相对无力的矛盾,是当前我国行政执法调查权与刑事司法侦查冲突的原因及表现。建议在某些行政执法机关设立专门警察机构,解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的体制问题,并对设立的程序和范围加以严格的控制,且应健全相应的配套机制,从而赋予某些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解决侦查权不可泛化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委托搜查与扣押是以获取特定案件实物证据为目标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方式,实践中已被广泛地视为一种独立存在的国际侦查合作形式,但现行的国际法律文件都没有触及搜查与扣押的详细内容和具体程序,这被留待被请求国的本国刑事诉讼法加以解决。在对相关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以及国内立法进行比较考察的基础上,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论证了委托搜查与扣押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基于国际侦查合作的全球视角初步探讨了相应的制度细化与程序完善问题,并结合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实践归纳出委托搜查与扣押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6.
国际侦查合作是基于诉讼进程的角度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进行纵向划分所形成的理论范畴,而对于其基本原则的研究是建构该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前提.运用国际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归纳出国际侦查合作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功能,从宏观上将其分为国际法普遍意义上的基本原则和具有单独意义的基本原则两大部类加以考察,并专门论证了双重追诉原则、特定犯罪不合作原则和刑罚许容性原则的基本内涵.  相似文献   

7.
有效防治恐怖活动犯罪离不开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出于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目的,国际社会对于恐怖活动犯罪排除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打击恐怖活动犯罪还需在联合侦查、情报交流与信息合作、案件文书送达等方面开展司法协助。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有必要建立刑事诉讼移转管辖的司法合作制度,以便于各国之间加强反恐合作,更加有效地打击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8.
文章对英关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刑事技术侦查领域隐私权保护立法现状进行考察,发现美国和德国在刑事技术领域隐私权保护制度普遍确立了技术侦查程序法定原则,普遍建立了技术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机制,普遍规定了较为全面的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9.
出境作证是有关人员跨越国境前往请求国境内提供言词证据的一种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形式,现行立法将作证主体划分为普通证人和在押人员两类分别进行规制,并且大都只涉及了审判阶段的出庭作证合作,而国内立足于侦查阶段出境作证程序的研究则是一片空白.在对相关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以及国内立法进行比较考察的基础上,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论证了出境作证合作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基于国际侦查合作的全球视角初步探讨了相应的制度细化与程序完善问题,并结合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其他调取言词证据的合作形式归纳出出境作证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0.
学界普遍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划分为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四大块,这是基于合作形式的习惯分类方法,与现代刑事司法合作的起源与发展和国际上刑事司法合作条约的缔结方式密切相关,但并不是建立在严格的理论基础之上。因此,明确提出国际侦查合作的概念,突出这一现象的诉讼法本质属性,在刑事诉讼进程的整体框架视角下选取国际侦查合作的基本范畴进行系统考察,旨在为这一交叉领域的理论基础构建以及制度设计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1.
诱惑侦查的运用与公民权利保护始终是一对矛盾,如何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立法者和司法者共同面临的课题。本文结合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从诱惑侦查的概念、各国关于诱惑侦查的立法和实践、诱惑侦查对公民权利的影响和我国对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四个方面对该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刑事撤案并不如刑事立案那样受重视,存在着撤案即错案、撤案不当、撤案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正视刑事撤案机制中存在的"法外司法"等打擦边球的隐性司法的做法,进一步明确撤案的本质,建立科学的衡量侦查质量的考核体系;对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案的不合法律规定的做法,予以坚决禁止;建立起完善的刑事撤案监督制度,从理念到立法,规范刑事撤案制度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3.
在侦查权的行使过程中 ,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利益需要 ,即确保侦查效率和保障人权。侦查权配置的三个原则 ,即限制侦查权、保障人权的原则 ,司法审查的原则和检侦一体化原则 ,满足了两种利益的需要。“以裁判为中心 ,检警一体化”的刑事司法体制实现了这三个原则。而我国现行刑事司法体制未能体现三个原则。建议 :1、实行拘留、逮捕与羁押相分离 ;2、赋予侦查阶段辩护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3、确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4、赋予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的领导和指挥权。  相似文献   

14.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框架下的四分法是一种以惯常合作形式为基点的笼统分类方法,与近现代刑事司法合作的起源和发展以及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缔结方式密切相关,但缺乏严密的理论基础。基于广义刑事诉讼程序线性结构纵向的视角,将审前(或控前)以刑事侦查为核心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诸事项加以切分与组合而提出了国际侦查合作的概念,并从主体、对象、内容及表现形式等方面论证了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相似文献   

15.
国际侦查合作是基于诉讼进程的角度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进行纵向划分所形成的理论范畴,对于其基本原则的研究是建构该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前提.作为各国参与国际侦查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特定犯罪不合作原则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在对相关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国内法进行比较考察的基础上,运用刑事诉讼法学以及刑法学的基本原理,论证和阐释了特定犯罪不合作原则的由来、特定犯罪范围的确定及其价值功能,并且结合司法实践归纳出特定犯罪不合作原则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完善了中国刑事法律体系,顺应国际司法协助规范化要求,为打击跨国犯罪、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提供了立法支持。解读《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主要特征,明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范围及拒绝提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情形,有助于全面把握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及法律架构。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作为在司法实践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更是名正言顺了,包括《高法解释》、《高检解释》以及《公安部规定》在内的若干文件进一步丰富了刑事和解的内容。从实证角度出发,以《刑事诉讼法》法条为根本探讨侦查阶段刑事和解的现状,分析新法颁布后侦查阶段刑事和解的立法规定及其问题,以期对该制度更好的完善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已不能满足秘密侦查实际需要,为规范和控制侦查权、保障人权,为履行国际义务、与国际接轨,必须对秘密侦查的适用原则、范围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可采取两种立法方式:一是宪法和刑诉法授权侦查机关各自单独立法来规定秘密侦查行为;二是在刑诉法中将所有侦查机关的秘密侦查行为共同加以规定。同时,应明确规定秘密侦查行为的比例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审批原则;规定秘密侦查只能适用于重大复杂案件;规定秘密侦查的实施主体、批准主体和监督主体、实施期限和延长程序,以及秘密侦查记录的销毁制度;规定相对人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19.
安军 《工会论坛》2008,14(3):131-132
通过分析我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困境,认为这种现状既不利于制裁罪犯,也不利于我国参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及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我国非常有必要借鉴联合国《引渡示范公约》的作法,明确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并在法律中规定之,将其作为任择性拒绝引渡的事由之一,为协商解决留有余地。同时,又指出,在适用联合国《引渡示范公约》的作法,完善我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时,存在的种种担心,并给出了解决的办法。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法在公安刑事执法监督方面的立法内容存在的缺陷是 :一、对公安刑事执法监督的规定过于笼统 ,且缺乏强制力保障措施 ;二、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程序监督的规定 ,遗漏的环节多 ;三、缺乏庭审前司法控制机制 ;四、对律师调查取证权力限制过多。针对上述立法缺陷问题 ,特提出完善和修订有关内容的立法建议 :一、应考虑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程序的全面监督 ;二、应建立对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措施行为的庭审前司法控制机制 ;三、要明确赋予律师与被告方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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