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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准不动产物权是指那些具有流动性大、经济价值较高的特点,并在法律上具有不动产某些特征的物,我国理论界对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研究相对来说比较少,而准不动产物权变动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逐步显示出重要的作用,对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研究能够在明晰权利的归属和登记效力的基础上,对我国司法实践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2.
计雯妍 《法制博览》2013,(9):110-111
依照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人可以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区别情况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拍卖、变卖财产的裁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3.
蒋圣力 《法制博览》2013,(7):49-50,44
我国学者将提单的法律性质定性为物权凭证,并赋予其大陆法系物权理论中的物权性质,不仅是对英美法对提单所作的Document of Title的经典表述的误读,更是因为过度关注提单在国际贸易层面的可流通性特点而导致的对提单自身的法律性质和提单所彰显的法律权利的性质的混淆。对提单自身法律性质的研究实则必须专注在海上货物运输层面,由此才能对提单所谓的物权凭证的语义作出正确的理解。  相似文献   

4.
不当得利的利益返还客体是不当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劳务利益。民法学界一直赞同物质利益应作为不当得利的返还客体予以返还,但因法无明文规定,又判例尚未发展统一,劳务能否成为不当得利的利益返还客体一直是民法学界备受争议的问题。劳务成为不当得利利益返还客体的妥适性与否可以从价值偏差、中性合同理论、实践中容易引发的问题等多个方面分析论证,以期能明确立法,统一判例。  相似文献   

5.
借名买房这一社会现象使得事实物权这一概念在司法实践中被运用、在理论中被发展.以保障事实物权人的真正物权为目标,需要论证自借名买房转移登记之时起,房屋的所有权人即变更为借名人、而非出名人.与此同时,应防止房屋出卖人滥用登记瑕疵之名.一种解决思路是,认为借名买房登记包含两个物权行为——出卖人至出名人、出名人至借名人.两个物...  相似文献   

6.
《法制博览》2019,(22):188-189
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善意取得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获取财产所有权方式,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规范是所有权取得的方式范畴。在所有权制度中,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实践和解释,善意购买者可以取得对其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的所有权。为了保护市场经济稳定运行,快速发展,善意取得制度,能够让受让人预防不测损害。善意第三人建立在公信力基础上,受到法律保护,能够达到交易的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善于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可以限定在动产质权,不动产留置权。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界定上不够完整。因此应该进行善意取得质的论证,以带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等的完善和改革。  相似文献   

7.
破产重整程序中,为保存企业重整所需的担保财产,挽救破产企业,确立了担保物权暂停行使规则。但该规则过于抽象,在平衡各方权利义务时,对担保权人的限制过多,保护过少,不利于实现暂停行使规则的目的。因此,本文从暂停行使规则适用程序、范围、救济措施三方面予以阐释,从担保权人和破产债务人权利平衡的角度,细化暂停行使规则,使该规则更具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法制博览》2019,(9):171-172
数据作为现代生活重要的生产因素和资源,其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数据的财产化成为一个普遍存在且不能回避的问题。财产权是关于财产的权利,财产权是法学的范畴,而财产是经济学的范畴。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数据作为一种特定有用信息,天然不具有稀缺性,它不是一项财产,但为防止数据陷入公地悲剧之中,有必要给予数据的生产者、处理者一定的激励。本文认为通过立法,赋予特定数据的生产者、处理者数据权,即对数据的专属权或排他支配权,能够产生法定稀缺,从而使数据权成为财产并基于此形成数据财产权。  相似文献   

9.
《法制博览》2019,(3):195-196
物权变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各种交易都有可能涉及物权的变动。变动的模式也影响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健全的物权变动模式及其相应法律规定,对于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维护物权变动双方的利益及物的归属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作,离不开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及法律规定。本文主要介绍大陆法系三种主要的物权变动模式,以及我国物权变动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的法律概念中,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基本上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一般情况下是不以登记、交付为生效要件的,但是一旦法律文书生效,物权变动随之发生。我国《物权法》第28条对此作出规定,但是也存在很多的司法解释对物权变动出现的特殊情况做出相应解释的情况。本文就从导致物权变动的具有形成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以及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详细分析一般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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