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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一、案情介绍1989年11月20日,某建筑公司第七工程队(以下称第七工程队)以更新、增加建筑设备为由,向某建行提出措施性贷款申请,1989年12月上旬获得建行批准。同年12月17日,建行与第七工程队签订了一份措施性贷款合同。依据双方约定,第七工程队必须有贷款担保单位。于是,第七工程队队长刘某持贷款合同找其同学李某(某医药公司职工),要求其帮助让医药公司为第七工程队贷款进行担保。李某遂找其公司副经理史某(当时主持医药公司工作),史表示同意,当即在贷款合同担保栏内签署了“同意七工程队贷款”的字样,并安排加盖了公司印章…  相似文献   

2.
智敏 《法庭内外》2010,(1):23-25
轿车被盗后撞死了人,死者亲属该向谁索赔?向肇事者索赔.可肇事者(盗车者)已逃之夭夭;向车主索赔,年主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轿车被盗后,自己已失去了对该车的支配,被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由车主承担;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被盗轿车交强险到期后却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当然不会理赔。  相似文献   

3.
孟亚生 《江淮法治》2009,(22):26-27,44
轿车被盗后撞死了人,死者亲属该向谁索赔?向肇事者索赔,可肇事者(盗车者)已逃之夭夭;向车主索赔,车主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轿车被盗后,自己已失去了对该车的支配,被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由车主承担;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被盗轿车交强险到期后却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当然不会理赔。  相似文献   

4.
司法信箱     
法院能否受理该承包合同纠纷?编辑同志:我县公路管理段为推行“两项制度”改革、解决职工的分流问题,于1996年决定从本单位内部分流出5名职工,组建成了公路工程队(至今未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也无营业执照),并制定了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公路工程队隶属公路管理段,属内部核算机构,主要承担公路段的公路工程建设,并承担公路段对外承接的公路工程业务;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工程队人员的工资由工程队自行承担。根据该办法,工程队职工叶某与县公路管理段签订了一份工程队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2年。…  相似文献   

5.
《江淮法治》2010,(14):28-29
2010年4月28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下称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判。法院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北大医院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赔偿死者熊卓为家属共计75万余元。对于广受争议的北大医院“非法行医”问题,法院没有给出结论。此时,距离原告王建国之妻熊卓为的离世.已有4年多。  相似文献   

6.
精神病人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姐的孩子被车撞伤不幸死亡.张姐悲伤过度精神失常:她的弟弟代姐姐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死者医疗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费等费用的同时,还想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支付其姐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相似文献   

7.
1案件资料某年8月11日,某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某镇村民吴某(男,45岁)死在自家屋后一竹床上,死者头部有血迹,要求公安机关查明死因。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死在自家屋后一竹床上,竹床长1.8m、宽1.0m、高1.2m,竹床位于农村屋后门人口处,在门外。死者头部有钝器伤,竹床地面上有一块带少量血迹的砖头,经DNA检验,砖头上血迹DNA与死者吴某一致(见图1)。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简介 2003年8月的一天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A地附近公路上,因违章驾驶三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为逃避处罚,该人即弃车徒步逃跑。在逃跑过程中王某窜入一菜市场内,将被害人张某(老年妇女)撞倒后致其仰面倒地头部受伤。张某经抢救和医治于2003年10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的直接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结论为死者系因颅脑损伤死亡。  相似文献   

9.
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于1998年3月受理了某第二工程队临时工王某诉南京某公司工伤赔偿一案,法院在审理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以双方达成协议结案。具体案情如下:1997年3月,工程队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其合同内容为:(一)由承包方给船上物件除锈喷砂,发包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二)承包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损失自行承担。1997年5月的一个下午,工程队在除锈过程中,一重量超过500公斤的船用钢制盘术突然倾倒,砸向还在劳动的临时工王某,致其双侧骨干骨折。经法医鉴定,为伤残八级。是年,王某仅18周岁。在王某住院过…  相似文献   

10.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某日下午,在某办公楼地下二层楼梯下平台处发现江某(女,14岁,学生,身高155 cm,体态偏瘦弱),已死亡。1.2现场勘验现场位于办公楼地下二层楼梯下平台处,位置隐蔽,空间相对狭小(面积约3 m2),年久不用,地面灰尘较多,现场地面及楼梯台阶处未发现拖拉痕迹。死者呈仰卧位躺于现场铺开的凌乱且有少量灰尘的褥子和床单上,死者所戴眼镜镜架、镜框变形、移位,但尚在位(该部位可见相应压痕),其中右侧镜片脱落在床单上。外裤下拉至近阴部,内裤下拉至阴部,尸体及衣着仅上肢部见较多灰尘附着。  相似文献   

11.
2011年2月12日18时许,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津中队接到一名群众报案称,在该县新民乡乌溪地段706乡道发生一起车祸。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死者是刘明荣。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相似文献   

12.
<正>1案例资料1.1案情及现场勘查张某,男,21岁。2022年7月21日晚,被发现死于太原市某公司单位宿舍内床上。现场勘查:门窗完好,死者仰卧在床,上身赤裸,下身穿灰蓝色内裤,赤脚,在其头部右侧地面有少量呕吐物,现场勘查未发现可疑毒(药)物。走访调查时家属称其无基础疾病,工友称其入职该公司仅3 d,未发现死者有异常。  相似文献   

13.
1案件简介 某日8时许,群众在某单元楼下的人行道发现刘某(女,61岁)的人头和杨某(男,35岁)的尸体,在该楼10层死者家中发现大量血迹及刘某的尸体,两死者身体上有多处刀伤,据调查:两死者系母子关系。  相似文献   

14.
张向东 《人民司法》2012,(6):10-12,1
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让顶替者去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肇事者没有离开,在现场指使他人顶替,将被指使人送往交警队后离去,其行为的根本目的在于使自己逃避法律追究,让人顶替行为本质上属于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5.
在找国交通肇个犯罪的理论与实践中,交通肇事后逃跑案件的定性,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这里界定的交通肇事后逃跑案件,是指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畏罪潜逃,致使肇事后果恶化的道路交通肇事案件.这类案件中,肇事者无视肇事后果继续向恶性方向发展的情状,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逃离肇事现场,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后果.这种危害后果多表现为车辆肇事致被害人重伤.由于肇事者逃跑,致使被害人无人救助而死亡.实践中,对这类案件是否仍以交通肇事罪定性?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对案件定性有无影响?  相似文献   

16.
被告人闫甲与闫乙为兄弟关系,二人于2004年7月合资贷款买了一辆斯太尔大型运输车,庞某受雇于闫甲和闫乙二兄弟,为其驾驶斯太尔大货车从事个体运输。2005年6月26日5时10分许,庞某驾车由塘沽返回途中行至天津外环线时,车撞在路旁树上,单方事故导致司机庞某死亡,同车的雇主闫乙重伤,车辆受损。事故经过交警支队责任鉴定,认定驾驶员庞某负事故全责,闫乙不负事故责任。因雇佣双方是姻亲关系,庞某是闫乙妻子之哥,双方经多次调解不能,死者(雇员)继承人本案原告孙某某(死者庞某之妻)、庞甲(死者庞某之父)、吴某某(死者庞某之母)、庞乙(死者庞某之子)以雇员损害赔偿为由将雇主闫甲和闫乙诉至某区人民法院,该院判令闫氏兄弟承担全部责任,二被告人不服提出申诉。  相似文献   

17.
<正>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在肇事后置被害人的死活于不顾而逃离现场的情况时有发生。对这种行为如何定性,目前存在不同看法。传统观点认为,肇事后逃跑,对案件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逃跑行为应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7年8月12日《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第1条第3款第1项中就把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相似文献   

18.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不仅应根据我国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我国对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另一个是1987年6月29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仍第18条的规定:“确定为医…  相似文献   

19.
张亮 《法律与生活》2011,(13):22-25
2011年4月13日16时27分,包头土右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福禾豆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福禾豆业”)院内发现一辆被烧毁的汽车,车内有一具被焚烧的尸体?根据警方的调查结论.死者为福禾豆业所属惠龙集团董事长金利斌,排除他杀和意外事故的可能,系自焚而亡。  相似文献   

20.
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并让顶替者去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虽然没有离开现场,但让他人顶替,其根本目的在于使自己逃避法律追究,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从重处罚。对顶替者,其主观上是为了包庇他人犯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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