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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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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中国传统法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道法思想的诸多理论命题深刻地揭示出传统法律思想的特质,也能展示从先秦思想争鸣到汉初儒术独尊之间历史传承脉络。秦汉杂家在思想融合中所表现出的宽广视野、宽容态度,以及根据自身对时代主题的把握进行理论构建的自觉,在当前仍有其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2.
陶阳  肖阳 《政治与法律》2007,(3):185-190
法家商鞅代表一种典型的功利主义的立场。他认为,任何事物的价值都要用它所能够导致的后果或效果,即以它是否能够富国强兵来衡量。商鞅认为刑罚的唯一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富国强兵,国家应当利用重刑、暴力与恐惧来防止人民犯罪。孔子、孟子与荀子所代表的儒家则坚持非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主张刑罚的目的不可能是其外在的实际效果,而应当以“仁”与“义”之实现为目的。他们主张利用道德感化的方法来教育人民,反对法家的“刑治”,反对国家利用刑罚与恐惧来防止人民犯罪。  相似文献   

3.
4.
马腾 《北方法学》2012,(6):150-156
在先秦名辩思潮中,名实之论乃是诸学之媒介,常为诸子论政的形式性架构。儒家的正名主义发其端绪,法家的刑名之论曲备其详,典型代表了名辩思潮的政治化、实用化路径。儒法之名论,勾勒出从"秩序"价值到"赏刑"手段的名论脉络,且阐发了法律的"圣人制礼(或立禁)"的法起源论与"定纷止争"的法功能论,搭建出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基本框架。儒、法皆"贵名之正",无意于申说法制之"名"对社会之"实"的反映,而贵乎法制之"名"对社会之"实"的统制。故而,儒法之名论不单显现了轴心时代关于法律学说共通的逻辑言说,更揭示了毫无二致的"法自君出"之本质精神。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先秦儒家和法家思想中有关犯罪原因、犯罪对策等问题进行探讨,在比较儒家以德去刑与法家以刑去刑思想差异的基础上,认为二者在追求去刑的社会理想方面是相通的,而二者的不同刑事政策主张也在汉代以后也开始得到调和。  相似文献   

6.
论民间法与纠纷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晖 《法律科学》2011,(6):35-45
一切规范的存在,都是为给纠纷解决预备一套方案,民间法也不例外。文明时代的纠纷解决方式,一般分为三种:一种是司法诉讼方式,其规范运用的特点是以法律为主,以民间法为辅,即使在司法调解中,也保持这一特点。另一种是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如调解、仲裁等,其规范运用的特点是在法律、民间法的选择上,难分彼此,说不上谁主谁辅,在这种纠纷处理中,当事人本身具有规范适用的选择权和权利处分的选择权,这就使规范的运用要灵活得多,更多时当事人之间还通过主持人自己协商处理规范——制定纠纷解决协议。第三种是私力救济,它可以分为启动形式合法的私力救济和启动形式非法的私力救济。在私力救济中,其规范运用反倒是以民间法为主,国家法最多只为辅助。如上情形的出现,乃是因为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是非,而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以及私力救济解决纠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平息矛盾。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5,(3):160-168
扩大适用法院地法的现象在当代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判决中屡见不鲜,这既有悖于现代国际私法平等对待内、外国法的精神,亦会造成挑选法院、破坏判决一致性等多重后果。现实问题严峻,却至今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中、美两国法院不当适用本地法的情况均相当严重,肇端却因两国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通过进一步分析可以探知,看似有差异的成因实则源自同一价值观念,即自他、我两分的私,而私观念又深深根植于现代法治权利本位的基设。故此,在西方主导的现代法治框架下,试图遏制因私而引发的法院地法扩大适用,无异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内中的矛盾性正可解释有效应对机制付之阙如的现实。这也提示我们跳出固定思路,寻求超越法治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8.
洪浩 《中国司法》2004,(5):78-80
商鞅是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代表人物之一。战国时期,他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这一顺应历史发展的进步思想。同时由于他在秦孝公在位时期先后任左庶长(拥有军政实权)、大良造(相国兼将军),有将其变法思想变为现实的政治基础,所以在法家思想当中,只有商鞅的思想真正付诸于实践,成为官方思想,并在中国的历史上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从而加快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步伐。因此,又可称其是一位伟大的实践家。 一种思想就像一座大厦,其中一定含有支撑这种思想的基石。那么,商鞅能够说服秦孝公变法的主要基石是什么呢?读过《商君书》后就一定会体会到其真正支撑商鞅变“法”思想的基石是法、信、权。下面就这三者在《商君书》的含义及关系作以详细论述。  相似文献   

9.
法的合理性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在介绍西方关于法的“合理性”一些论述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合理性”概念的词源和词义,并进而就法的合理性问题的诸方面,如法的合理性的概念、法的合理性评价的种类、标准等作了较系统的论述。  相似文献   

10.
改革开放之后,政治权力尽管对学术的控制全面放松了,但其仍然时刻保持着侵入学术的可能。法学学术面对这种政治情势形成了一种既试图回避政治禁忌又试图迎合学术体制的犬儒主义生存策略,而民间法研究正好满足了这样一种生存策略,民间法研究者无疑对当下中国的政治现实有着一种清醒的意识,但其仍然回避了关键的政治性法律实践问题,而在比较安全的去政治化的法律实践领域大力挖掘学术资源。民间法研究者还在既中立客观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绝佳外表下不恰当地将这种片面化的学术研究放大到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地位,为其进行精致的正当化辩护。民间法研究者最终通过各种似是而非的理论策略能够达到一种犬儒主义效果:对学术无能的不自知、对逃避政治现实的自我说服、对学术繁荣的自我陶醉。  相似文献   

11.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谈士飙起。论辩之风盛行,不仅在学术上,不同的流派、观点互相辩驳诘难,在政治制度的改革与保守、军事策略的选择、外交的应对上也都充满论辩精神,儒、墨、道、法的辩论风格各具特色,形成精彩纷呈的论辩文化。  相似文献   

12.
尹西明 《法学论坛》2004,19(4):37-40
作为一种法律现象 ,法律期间之所以出现在众多的法律之中 ,是由其内含的制度功能决定的。现行立法尽管已对法律期间有所重视 ,但仍然存在着相当的立法缺陷。学界应当积极培育法律期间立法的理论资源 ,立法者对法律期间进行立法规制时 ,也必须遵循相应的设置规则  相似文献   

13.
李恒全 《金陵法律评论》2006,4(4):66-70,110
生产力对春秋战国土地制度变革的决定性作用,是为实现变革提供基本条件,而不是直接动力.土地制度变革是一种制度创新,是人的创造性活动,只有通过具有意识能动作用的人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春秋战国土地制度变革的直接动力是人们的实践活动.从井田制到授田制的变革,是家族公社公有制到个体家庭所有制变革的漫长私有化过程的结果.  相似文献   

14.
潘勤 《法律科学》2003,7(1):33-37
董必武独特的经历使其刑法思想具有极为深刻的内涵和长久的生命力。董必武认为 ,治国应靠法制 ,党要重视立法工作 ,以依法办事代替运动治国 ,这些观点构成了他的刑事立法思想。在刑事司法方面 ,董必武认为应重视刑事司法的程序 ,反对刑讯逼供和有罪推定 ,坚持依法办事 ,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15.
袁翔珠 《北方法学》2009,3(4):135-146
道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支柱之一。它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间接的、隐性的、无形的、理念化的。道家思想的产生与社会历史环境、创立者的人身经历、地缘文化等因素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道家思想所倡导的法之原则与精神,不仅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格局,如法律理念、法律特征、法律原则、法审美观、法律诉求等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当世的立法理念、法律移植、生态法建设、法学研究等仍然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6.
姜登峰 《法学杂志》2016,(12):107-117
先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时期,也是传统的人文主义孕育和发展时期,诸子百家缤纷而出,思想文化空前繁荣.从人文主义的视角看,诸子百家以人性论为基础建构的法律思想,成为非常具有时代特色的社会治理思想.通过探索人性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为社会从分裂迈向统一找到了现实可行的方案.研究这些思想对我国当代的社会治理具有某些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7.
习近平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中国化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面对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和坚韧行动意志,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上,深入分析了推进当代中国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精...  相似文献   

18.
霍姆斯是美国实用主义法学、社会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的奠基人,他的很多观点深刻而又易于引起争议。"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与"法律是一种预测"是他最著名的法律观点,而在法律思考中采用的"坏人"视角与"严格区分法律与道德"的方法更使法理学研究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重新认识霍姆斯和他的法律思想对于今天的法理学研究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白国红 《河北法学》2006,24(1):92-94
先秦时期的赵国,其法律制度的建设有极其深远的渊源可寻,可以说,它的创立和完善是与赵氏基业的开拓和壮大同步进行的.不论从巩固统治、增强国力的角度出发,还是为了适应对外战争的需要,法律制度都是统治者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因为它所提供的保障是无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法制建设为赵国的开疆拓土、强兵富国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然而,这种状况未能贯彻始终,赵国国君对法律的横加干涉终于使之失去了应有的尊严,最终导致国力的衰弱.  相似文献   

20.
王祯军 《河北法学》2012,30(9):36-42
“基本权利不可克减”是紧急状态法制的重要法律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即使在危及国家生存的紧急状态,一些基本权利也无论如何不能被克减.不可克减原则对国家克减公民权利设立了清晰的界限,直接体现了紧急状态法制的基本价值,有助于维护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间的平衡和少数人权利的保护.在我国紧急状态法制中确立不可克减原则是宪法人权保护原则的必要体现,是完善我国紧急状态法制,促进应急管理法治化的需要,也是政府未来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为此,我国宪法应对克减权和不可克减的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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