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消费者反悔权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在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期限内,消费者可以单方面、无条件地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由于工业化程度较高,随之而来的消费者运动频繁发生,英国、西欧和北美等地区成为反悔权制度的发祥地。随着时代的变迁与更迭,消费者反悔权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较为成熟,并且成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维权利器。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伴随着各种新型交易方式的兴起,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变得日益严峻,亟待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消费者反悔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年以来第一次进行大修,新增的消费者反悔权制度成为修法的一大亮点。反悔权是属于经济法范畴内的消费者权利,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理念、反悔权的来源、主体、内容及救济决定了其和传统民事权利不同;消费者反悔权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的延伸,是一项独立的权利;反悔权和"三包责任"不同,是一项新的消费者权利。 相似文献
4.
网络购物的盛行与发展,在带来经济繁荣与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对传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带来了新的冲击与威胁,其中关于售后保障中的退货问题,即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消费者在与经营者订立合同时的意思形成不自由而变得极为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冷冻期制度和撤回权制度,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的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2014年3月15日,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本次新修改的一大亮点——网购消费者七天反悔权,对其争议自实行以来便一直存在.无疑,网购消费者七天反悔权对网购消费者来说是一项权利,相对应地,其为经营者的一项法定义务,因此也产生了许多新的利益平衡问题,亟待明确和完善相关规定,以全面准确地保障其运行. 相似文献
6.
消费者反悔权是国外立法中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在我国,国内对消费者反悔权的立法并不多也不完善,导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相当多的问题。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应该更加全面。目前,随着各种消费方式的增加,各种消费投诉也增多。消费者反悔权在我国应当作为消费者一种基本权利的补充,借鉴国外反悔权的立法规定,结合我国现实,将其上升为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7.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了消费者在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合同中享有的"无理由退货"的反悔权。反悔权的性质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具有特殊性。消费者行使反悔权应当依照法律进行,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要件。该权利行使之后,发生解除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合同的效果。 相似文献
8.
9.
消费者反悔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的交易领域内,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的消费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条件的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的制度。其具有主体特定性和反悔无因性的特点。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在第25条首次规定了类似反悔权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消费者反悔权不仅赋予了消费者"毁约"的权利,也赋予了消费者对经营者不当经营行为的"惩罚权",是围剿虚假广告的利器。从实践来看,很多电商已经制定了类似的制度,如亚马逊的30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淘宝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当当7天退货15天换货制度等。通过比较,三家电商的"无理由退换货"政策在适用范围及商品类目不统一、设定的退换货要求过于苛刻、退款时间不统一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12.
13.
比较了专利法中专利审批历史禁止反悔、专利被许可人禁止反悔以及专利转让人禁止反悔这几种原则的区别以及各个规则的作用,指出对这几种不同规则适用的态度.提出就专利审批历史禁止反悔而言,应当得到普遍的适用,而对于专利被许可人禁止反悔以及专利转让人禁止反悔而言,则应当跳出合同法探讨其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4.
冷却期制度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冷却期制度赋予消费者在合同成立后一定期限内无条件撤销合同的权利,在国外受到广泛的重视。冷却期制度有其坚实的理论依据,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对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的要求。冷却期制度涉及到适用范围、期限、后果、权利滥用等多方面的问题。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冷却期制度,并根据我国的情况作必要的设计。 相似文献
15.
云南骨髓捐献志愿者王梅(化名)"临阵反悔",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热议。我们应理性看待此类事件,毕竟骨髓捐献是一种自愿无偿的捐献行为,骨髓捐献志愿者有选择的权利。但反悔的后果所引发的道德与法律的责任却值得深思,我们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这种反悔率。 相似文献
16.
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为获得专利权目的,限制其相对广泛的权利要求,禁止反悔原则禁止专利权人重新获得放弃主题的保护。美国禁止反悔的相关经典案例说明美国禁止反悔理论越来越严格,从而可以使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公示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完善。同时在法院判定禁止反悔的程序中,适用禁止反悔的理由主要包括与可专利性相关的修改,主动放弃权利要求和无法解释权利要求的修改三种情况。与此相对应,专利权人反驳适用禁止反悔的抗辩事由,主要包括不可预见的后发技术和表达性修改。我国禁止反悔的相关法律规定,应结合美国的禁止反悔理论,对我国禁止反悔理论进行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17.
18.
互联网的普及与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网络购物业已成为一种常态,其凭借简单、快捷、方便及受众广泛等特点,逐渐成为人们的"新宠"。在此情况下通过网络购物双重性去分析如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显得意义尤为重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及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等方面均以健全了旧法的不足。特别是其25条明示了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使得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但上述有关制度,特别在后悔权的适用层面相对概括,对网络购物的投诉监督与市场准入缺乏具体说明等问题,本文将上述问题作一般说明。 相似文献
19.
专利禁止反悔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专利侵权判定原则,长期以来被视为限制等同原则适用的工具。这种理解从禁止反悔原则发展的历史及其法律逻辑上并不能找到合理解释,相反,禁止反悔原则的发展过程、法理基础、所起作用及司法实践却表明其并非仅仅充当等同原则的限制工具,而是与等同原则并列,有其独立性。这两种原则的互动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