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些年来,少年犯罪率有所提升,少年庭中的专门性案件中,多数都涉及到未成年犯罪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所出现的少年犯罪是其所身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所造成的,这些元素都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在这种环境背景下,少年庭法官的角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其所承担的复杂化角色,而且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裁决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少年庭法官在面对这样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其角色上进行准确地定位。本论文针对少年庭法官角色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本文论述了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指导思想,即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即该法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明文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明文规定了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生活环境的管理责任,明文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明文规定了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还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特点和外国及联合国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3.
曹黎 《法制与社会》2013,(22):35-36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于2012年被正式写进新《刑事诉讼法》,取得了广泛的关注和评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产生有其理论和实践的基础,是建立全面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存在与现有法律法规冲突、责任主体不明确、救济方式不明确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2012年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文章提出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能为该制度的实践与发展提供帮助,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良性运行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祖文光  袁红丽 《中国司法》2011,(10):100-102
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教育矫治未成年服刑人员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是理论与实践、立法与执法的重要课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减少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部重要法律。自1999年11月1日施行以来,天津市各级政府机关和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  相似文献   

6.
叶小琴 《法学评论》2022,(4):125-135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17条的修改是我国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起点,少年刑法立法的体系化仍然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预防法律制度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和全局性实践问题。根据发展犯罪学的非正式社会控制论,人生历程中未成年人停止犯罪的变化性普遍存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稳定性则是刑事司法机关制裁经历使其丧失多方面均等发展机会后的累积效应。因此,建议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免予犯罪化权利的基本立场,逐步推进未成年人定罪条件特殊化与非刑罚处罚措施司法化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75条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制度的确立初步填补了我国犯罪前科消除制度的空白,对帮助失足少年重新返回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极具现实意义。本文重点依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一般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基本内涵、确立该制度的现实意义、制度构建设想等几个方面,对如何合理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及司法体制特点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提出了一孔之见。  相似文献   

8.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通过,及时回应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迫切需求,吸收了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发展成果和司法实践经验,并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要的职责。检察机关应以这两部法律施行为契机,更好地承担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履行监督促进这两部法律落实的法定义务,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张民安 《法商研究》2006,23(2):110-115
不动产权利人就其危险物或者环境引起的损害对未成年人承担的侵权责任不完全等同于他们对成年人承担的侵权责任。根据滋扰理论,无论遭受损害的未成年人是合法进入者还是非法进入者,不动产权利人都要对他们承担同样程度的注意义务,一旦不动产权利人违反这种注意义务,在控制物或者环境方面存在过失,即要对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责任。在确定不动产权利人对非法进入的未成年人是否承担注意义务时,法律应考虑非法进入者的年龄大小以及是否有监护人陪同的因素。  相似文献   

10.
周洲 《法制与社会》2012,(8):280-281
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特殊保护是在《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基础上各国达成的共识,非刑罚处理是对犯罪较轻的未成年人一种感化教育的有效措施.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理方法,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的体系,以达到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来稿摘编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以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蔡鸿铭认为:犯罪学研究表明:初始犯罪的年龄越小,进行再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建立未年人司法制度的工作十分必要。犯罪的未成年人要为自己所犯罪行承担责任,但保护的前提应贯穿司法实践的始终,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处理应该与对成年罪犯的处理有本质的区别。具体措施为:一、加强少年法庭体系建设。200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少年法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对少年…  相似文献   

12.
201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期一个月。此前,从修订草案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之时,有关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该如何量刑处置的讨论热度一直持续至今。眼下,热门电影《少年的你》更是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前所未有的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和惩罚之间的平衡点,到底在哪里?  相似文献   

13.
法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关注较早.1945年颁布《关于少年犯罪的法令》以来,以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为基础建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逐渐完善.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不仅设立了专门的审判机构,还规定了相当细致的对未成年犯罪人可采取的教育措施、处分与刑罚.  相似文献   

14.
国家亲权理论是英美法系国家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论根基,它强调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积极保护责任,要求超越报应主义观念,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来处理少年罪错行为。国家亲权理论对于克服刑事古典学派的弊端,推动少年司法制度的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国家亲权理论在少年司法中的应用容易产生理念与实践之间的落差,如何缩小这种落差是英美国家少年司法改革的重要特征。中国的少年司法政策与国家亲权理论存在一定的类同之处,在今后的少年司法改革中应当注意吸收国家亲权理论与英美国家少年司法整合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不只是个体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本文在理性思考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理论基础之后,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现状和缺陷,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角度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正>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等进行了全面细化,对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效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17.
本次《刑法修正案(八)》从缓刑适用从宽、不成立累犯、前科报告义务的免除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其中有关未成年人的规定,可以汇总为一个目的,那就是:防止少年犯成为累犯和惯犯。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此条是我国刑事法律从立法上正式确定了我国免除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报告义务”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本文中就这一规定对于我国青少年犯罪人群的保护和挽救所具有的实际意义做一定的思考。  相似文献   

18.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要“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机制”。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有责任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工作新机制.以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少年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在此语境下.拟对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记录限制公开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管见。  相似文献   

19.
汪新元 《中国审判》2020,(6):98-101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采用的标准是轻刑化,目的是为了教育、挽救、改造未成年犯罪人。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制度及司法实践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上失之过宽,这不仅不利于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之目的。在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上应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尤其应避免不区分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一味从宽的行为。只有刑罚的结果大于罪犯认为犯罪所带来的收益,刑罚才可以收到它的效果,才能真正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使之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相似文献   

20.
根据新《刑诉法》确立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可对符合要求的不法未成年人决定不予起诉,实现司法处遇非犯罪化。该制度关涉到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司法权力的制衡,然而,学界缺乏对其存在根基的理论支撑。实际上,刑罚机能及标签理论为未成年人司法处遇非犯罪化提供了理论依据.由检察机关决定未成年人司法处遇非犯罪化也是我国的现实选择。因所附条件的义务属性,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生效不需以审判机关的同意为前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