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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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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刑事证明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以事实为根据”实际上就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根据;案件事实除了客观的案件事实外,还有形成的证据事实、收集的证据事实、举证的证据事实和认证的证据事实等;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应采“二元”结合的证明标准,体现“一个幅度”、“三个层次”,单纯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皆不可行;应当加强案件证据关系特别是印证关系的研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可合理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法则。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要求为"法律真实",从而实现了从"客观真实"到"法律真实"的演进.但是,"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绝不是对"客观真实"全然否定,"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客观真实"是民事诉讼证明活动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法律真实"是实现"客观真实",从而实现法律的程序正义乃至实体正义的手段.而要通过以"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去实现"客观真实",则要求证据采信制度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即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和现代自由心证原则.  相似文献   

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障人权、准确打击犯罪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建立在合理的"非法证据"范围的基础上。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选择需要遵循人权保障原则、客观真实原则、非法证据推定原则和实质审查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适用,应当区分单一非法证据排除与多种非法证据排除的差异,综观证据的证明能力分别采信。  相似文献   

4.
“法律真实”理论与“客观真实”理论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真实"理论与"客观真实"理论作为证据理论,在证明程度的确定性和证据裁判主义方面具有相同之处,但二者在证据的特性、证明标准等方面也存在根本的分歧。"法律真实"理论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要求和法治的需要;我国的证据立法应当以"法律真实"理论为指导,确立以证据的合法性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5.
在只有间接证据的案件中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是司法裁判的一个难题,而依据间接证据定罪的证明标准是这一难题的核心。间接证据定罪的“唯一性标准”具有合理性和实用价值,但是司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适用这个证明标准时要防止出现过严的偏差。认定结论的唯一性属于主观意义上的证明标准,不应理解为客观意义上的绝对真实。认定结论的唯一性应体现为证据组合的完整性和证据审查的系统性。  相似文献   

6.
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和核心。我国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的设计上 ,存在着片面追求客观真实而对其他价值保护不够的问题 ,科学的证明标准应从主、客观两方面综合确立。“客观真实”寓于“法律真实”之中 ,没有“法律真实”作保障 ,“客观真实”将无从谈起。  相似文献   

7.
证据属性之判断——比较法与法学方法论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据属性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是中国证据法的话语中心之一。但是,从程序制度的建构和法学方法论上分析,证据认定的客观化要求证据的关联性构成证据的基本属性。程序的目标之一就是扫清这些真假证据造成的迷雾而达致认识案件真实,所以,进入程序中的诉讼证据可以不是客观的;合法性要求也无法成为证据普适性的属性,它只是表明成文法之方法论意义上间接地与证据属性问题建立意义上的连接。  相似文献   

8.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同证据制度的证明标准是不相同的,我国三大诉讼法采用的是一元制证明标准,并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确定为客观真实.本文通过对证明标准的概念、世界两大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比较、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及弊端、"法律真实"取代"客观真实"的必然性的阐述,论证了我国民事诉讼应采用"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9.
口供补强规则是证据补强规则之一种,是指当案件主要依照口供定案的时候,法律要求必须以其它证据补充口供的证明力。口供补强规则的价值在于确保口供的真实性以及防止刑讯逼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于证据补强的规定,但是缺乏操作性的规定。应当从被补强口供的性质、补强证据的性质、补强的范围与程度、错误补强的法律后果等方面来进一步加以细化。  相似文献   

10.
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是两种重要的证据制度,但学界对二者内涵的认识却存在颇多分歧。从历史的角度入手,可以探究出这两种证据制度的真实内涵为“证明力的判断方法和证明标准的规定”。据此,我国的诉讼证明模式毫无疑问地应该采取让法官自己去评价证据和认定事实的自由心证模式。  相似文献   

11.
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由历史上的“证据之王”生成的“无供不录案”证据规则到口供未经补强不得定案的证据法则 ,出现了口供证据适用的反叛 ;随着诉讼程序正当化和人权保障的深入 ,补强证据法则也由强化自由心证的实质规则转化为自由心证的例外形式规则 ,实现了口供证据适用的超越式革命。口供补强证据在设定证明案件事实并增强或担保口供证据的基础上 ,应当构建口供补强证据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 ,完善口供补强证据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2.
有“事实”证明与有“证据”证明涵义不同 ,《国家赔偿法》第 15条规定的含义是对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拘留 ,国家不负赔偿责任。证据不足不等于没有“事实”证明。  相似文献   

13.
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既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强化证据意识,紧紧围绕侦查、审查、出庭多个环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性审视非法证据排除的现实困境和实践难题,加强证据固定和证据审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质量和非法证据排除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1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我国的民事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 0 2年 4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得以正式确立。但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不够明确 ,内容也不全面 ,需要作进一步完善 :明确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对象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 ;建立非法证据排除机制 ;明确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 ,即“必然发现的例外”和“善意的例外”。  相似文献   

15.
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确立的瑕疵证据理论是证据法学界的大事件,对我国刑事证据法理论的建构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瑕疵证据”的地位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其“补正或合理解释”的治愈规则也备受争议.就实质而言,所谓瑕疵证据应是一种证据取得禁止规则,它规范着相关国家机关的行为,其与非法证据产生重大分野,取证行为瑕疵的出现并不当然导致证据的排除,瑕疵证据可以通过相关治愈规则恢复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16.
《民诉证据规定》对抗诉的积极影响有 :强化落实结果责任 ,当事人举证相矛盾 ,无法认定事实时 ,法院依举证责任判决一方败诉 ,不属错误 ;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制度的确立 ,促进检察机关坚持原审案卷审查 ,弱化职权调查 ,排斥新证据 ;严重违反质证规则 ,应属适用程序法错误 ,强化程序公正观念 ;确立法律真实证明要求、证据裁判主义、自由心证理念和“高度盖然性”最低证明标准 ,审查抗诉也应遵循这些规范。消极影响有 :造成法律适用的冲突和混乱 ,赋予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缩小了抗诉范围 ,且难以认定法官枉法裁判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需要和必然产物。该《规定》构建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程序,奠定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基础。《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审查程序的启动、举证责任的分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具体制度。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总体上,证明犯罪嫌疑人达到相应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应遵循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而相反证据只需达到足以使前者产生合理怀疑的程度。在证据不充分、无法查清事实时可采用推定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实践中重要的是将相应的证明标准和证明方法应用于具体证据的审查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认定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而任何一种证据规则得以确立,必须具有自身的价值基础:要么能发现案件真实,要么能保障人权,或者两者兼具。我国理论界普遍主张以物证中心取代口供中心,认为这样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保障人权。物证中心规则和口供中心规则都属于证据中心规则中的一种,都带有证据中心规则的先天缺陷。靠证据中心规则的自身嬗变,是很难克服其固有缺陷的。证据中性规则则为可取,它不承认证据的预断效力,主张任何证据的证明力,在接触案件之前都是不定的。  相似文献   

20.
关于诉讼证明标准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标准是诉讼证明的最基本问题 ,也是当前我国证据法学领域研讨十分热烈的问题。这场学术论战的中心在于诉讼证明活动中应当坚持“客观真实”标准 ,还是应当坚持“法律真实”标准 ;其中最具争议的焦点是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比较而言 ,“法律真实”证明标准在理论上更具严密性 ,在实践中更具优越性 ,在体系上更具包容性。融合“客观真实”说合理内核后的“法律真实”标准 ,应当成为整个诉讼证明活动的统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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