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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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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然权利理论是西方自由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形态,这一理论形态的开创者是霍布斯。霍布斯是第一个对自然权利的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的学者,并赋予这一概念以平等的原则。霍布斯所赋予的自然权利概念的平等原则有三层含义,即每个人生命权的平等、自卫权的平等、对所有事物的权利的平等。但是,这三个层次上的平等在自然状态中最终演化为每个人在没有任何权利意义上的平等。由此可见,霍布斯自然权利概念平等原则具有内在的悖论性,这一内在悖论性的根源在于这种平等原则在根本上是一种自我绝对优先于他人的平等。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5,(5):3-11
霍布斯是权利本位论的哲学奠基人。自然权利是其权利本位论的逻辑起点,是一种绝对的自由平等关系。从自然权利的自然平等和自然自由出发,霍布斯论述了权利本位论的三个基本主张:权利先于义务,权利先于权力,权利先于欲望(以及意志和功利)。首先,自然的和社会的义务(法律)都是有条件的,最初都源自于自然权利;自然权利是无条件的,是一切法律和义务的基础。其次,权利始终是目的,是第一位的,权力则是手段,是第二位的。国家主权和公民权利都起源于并服务于自然权利。最后,自然权利是人的本质属性,是欲望、意志、功利的前提,是一切政治性、道德性和社会性问题的开端。霍布斯的权利学说是彻底的权利本位主义,并因此为现代社会、政治和法律提供了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3.
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是目的权利(自我保存)和手段权利(独占万物)的矛盾统一体。自然权利在目的和手段上的二律背反,一方面必然产生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自然状态,另一方面又必然产生要求克服战争状态、实现永久和平的自然法则。自然权利的这一内在矛盾,通过其自我扬弃,分化为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自然状态中战争与和平、独占与自保的二律背反(正题和反题)和政治社会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对自然状态的扬弃(合题),构成了"权利的辩证法"。霍布斯的权利辩证法,揭示并影响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对立统一关系。  相似文献   

4.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诸贤哲们使用的“权利(right)”一语具有多义性,其包括:霍布斯的“本能自由”,洛克的“本益禁侵”,卢梭、康德的“公意自由”。其中,以“自由”为本义的权利观念是这一学派的主导性权利观念。但这一权利观经历了由霍布斯的基于人的自然本有能力的自由向卢梭、康德的体现为公共意志的理性约束下的自由的观念转换。从理论逻辑来看,卢梭、康德的公意自由观是古典自然法学中更为成熟、完善的权利观念,因其中内含着“正义”“正当”的意思,所以,它看起来更像是“权利”。至于洛克开创的以“应当不”为本义的权利观,指向保护主体本有利益(“本益禁侵”)。这种“权利”(“应当不”)并不指向主体的自我行为,而是指向他方(其他个人、或社会、或国家)的行为:是对他方行为的禁止。它实质上是义务表述。  相似文献   

5.
霍布斯从人性假设和自然权利出发,论证了自然状态之下个人的悲惨境遇并由此使得国家的产生成为必要。国家的产生源自人的自我保全的自然权利,而自然法则是自然权利的保障法则。权利的优先性在逻辑上由此被确立。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霍布斯被视为自由主义的创始人。  相似文献   

6.
汪祥胜 《北方法学》2014,(2):132-138
面对古典"灵魂宪法哲学"所造成的秩序混乱,霍布斯从身体出发对宪法本性进行新的探求。宪法哲学的道德基础是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它根源于对暴死的恐惧。原初的宪法是契约,契约来自立约人的意志,经过"代表"的伟大虚构,它实质上来自于主权者的意志。主权者的意志体现是法律,它规定了主权者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由霍布斯奠定的现代宪法哲学放弃追求有德性的生活,求取生命的保存、身体的自由和舒适。由于古典公民德性的缺失,现代人的身体面临着被国家权力既保护又专制的命运。  相似文献   

7.
作为近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之一,霍布斯关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利思想既有传承,也有发扬光大之处。他用自我保存的人性论和契约论首次对其进行了严密的论证。正是自他开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利才第一次获得了近代个人主义意义上的证明,被视为每一个人都不可剥夺的自我保存的自由。其思想于我们当下仍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自然权利论以自然状态中的人性为基础搭建起学说平台。其中,人自我保存的欲望和人之理性分别构成了自然权利的哲学基础和实现基础。人性基础使自然权利具有一种原生性,表明了自然权利不是来自人为的努力,也不是来自外在的授予。国家不能产生而只能承认自然权利,如果剥夺自然权利就意味着道德上的非正当性。因此,在政治社会中,即使有的权利未被列举和揭示,也会基于自然权利的固有性而被承认。这一理论对今天中国的人权法治建设仍不无启示。  相似文献   

9.
列奥·施特劳斯在其《自然权利与历史》中,通过其对经典的解读与批判呈现了自然权利走向现代性困境的历史过程,为我们清晰地勾画了不同思想间的逻辑线条。霍布斯将人的主观欲望代替了古典自然权利论的德性以论证自然权利的正当,从而使解构古典的普遍正义成为可能;卢梭则将文明的进化过程视为人道的历史过程,从而在相对的历史中追寻人道,使自然权利论走向了相对主义;事实与价值的两分方法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将相对主义进一步推进,海德格尔将存在投入时间的视野,以时间性和历史性呈现暂时和断裂的意义,彻底将自然权利抛向了虚无主义的现代性困境。  相似文献   

10.
"寻找权威与自由的平衡,其实就是划定这两者的范围。权威的终点也就是自由的起点,界定权威的限度就从根本上界定了自由的限度。"霍布斯从未说过要人们放弃其自然权利,他只是提出了对自然状态下自由权利那种绝对的行使方式和手段进行限制,而这限制的结果就是产生了权威。  相似文献   

11.
生态自然权是一项新兴的权利,它指生态物及生态系统排除人为因素的非正当干扰,按照自然规律和自身属性的指派,维持其自然自由发展状态,实现其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的权利.生态自然权本质上是一项与"人权"相类似的权利,只不过权利的主体不是人,而是生态物及生态系统.在生态时代,这种"生态自然权"表达的是生态物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与人一样无差别地所应享有的自由自主发展的权利,以及生态物和人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和谐发展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霍布斯的权利观在权利的认识和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是三种权利的统一,即自然状态下基于自然规律的原始自然权利,自然状态和国家状态下都应有的基于人的天性(理性)的永恒自然权利,和国家状态下基于实证法保留的实证权利。霍布斯的权利观从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出发,最终得出了实证法学的结论,具有鲜明的实证主义本质。  相似文献   

13.
格劳秀斯在其作品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近代自然法理论.同时,作为第一位现代权利理论家,最早提出了自然财产权理论:他认为原始共有财产权及从中发展出的私有财产权都是每个人所享有的自然权利.而私有财产权的产生则是基于人类明示或默示的普遍同意.并指出私有财产权固有的排他性与综合性特征.而且,格劳秀斯进一步指出,财产权作为每个人享有的一种自然权利,还应包括在极端紧迫的情况下每个人享有利用物品的必需权.并且这种必需权作为财产权制度的一个必要限制是不能予以剥夺的.但是,由于未能看到正当地使用物品的自然财产权利并不包括对他人人身的使用,所以,格劳秀斯被引向接受奴隶制度的自然性.因而使自我保存的基本权利尤其是必需权失去了其主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易甸 《法制与社会》2012,(29):220+226
卢梭在解释政治如何合法的时候,一方面承认人类不平等有其必然性,另一方面从法律和道德的原则的立场来指责这种状态,从而建立了一个道德的乌托邦.其对政治理论以及社会契约的研究,很显然的继承了霍布斯以来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传统,试图以平等代替智慧,关心的是人类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一种最佳的状态.在社会契约的掩盖下,人类的自然自由被替换成了社会自由和道德自由.  相似文献   

15.
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所论及的关于刑罚权起源的思想采纳了社会契约论的某些观点,而且其中的社会契约思想是与霍布斯等人的社会契约理论一脉相承的。然而贝卡里亚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对社会契约思想进行了实质性地变更,他认为社会原初状态虽然处于每个人对每人的战争状态,但人们所制定的社会契约并不与卢梭和霍布斯等人所持的契约内涵相同即转让全部权利和自由,而是有条件的转让最小限度的自由以保障自身自由。  相似文献   

16.
洛克认为所有的自然权利都是证明性的,证明的方式有神启和经验。但相对于政府的起源而言,生命、自由、健康、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又是自明的。美国《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继承了洛克自然权利的自明性,宣布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自明的,但未实质化的宪法原则、未完全理论化的宪法原则和未列举宪法权利是证明性的,它们是司法审查的核心内容。司法审查可以通过回溯道德权利的理论渊源重构个案中的宪法权利以支持宪法裁判。  相似文献   

17.
张辉 《行政与法》2013,(5):111-114
每个人都有获得平等关照和平等尊重的权利,这是一种根本的平等理念。功利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和社群主义对此都有论述,也有各自的合理因素,但都无法为少数人权利提供有效辩护。比较而言,德沃金的自由平等理论是一种有效的为少数人权利辩护的平等理论。  相似文献   

18.
契约伦理价值与权利走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权利是以伦理为基础的,伦理的价值原则对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契约伦理蕴涵着生存、自由、平等和宽容四个重要的价值原则并构成由低到高的价值序列。与作为根基的生存原则相对应的底线伦理构成了权利的生成机理,并在此基础上达成权利的基本共识。以生存原则为起点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宽容原则自觉地向底线伦理回归并各自引导出庞大的权利体系构成了权利的基本走向。  相似文献   

19.
在霍布斯看来,自然法必须以自然权利为基础,但在康德的立场上,这种意义上的自然法必定是假言命令。如何在自然法学说中容纳自然权利,同时又不使自然法沦为假言命令,《道德形而上学》对此做出了尝试。康德拒绝霍布斯关于不存在客观目的的断言,并在论证人性作为客观目的的基础上奠定了道德法则的基础,但如何从道德法则推导法权,这却成为一个难题。通过分析胡弗兰德和早期费希特法权推导的失败尝试可以看出,直接从道德法则发展法权论的方案不可能成功,为此《道德形而上学》选择了另一条道路,即在道德法则的运用维度中区分理性的法权立法和伦理立法,从而完成了从道德法则到法权的推导。  相似文献   

20.
论自然法学的权利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然法学发展史是一部人类权利观念的发展史。自然法学的权利观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并各有其特点 :古代与中世纪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正义为基础的 ,近代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自由为核心的 ,现代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平等为核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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