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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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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被认为是缔约的一方当事人基于自身有过错的条件下,违反了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订立产生的预期利益遭受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的民事责任。针对我国合同法当中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本文就新型的社会历史条件进行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2.
论环境损害赔偿专门立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文轩 《法学论坛》2005,20(5):40-43
在环境损害赔偿领域,无过错责任原则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归责原则。这一归责原则在国际环境法和其他国家环境法的损害赔偿领域已有大量应用,我国相关环境立法中也有关于该原则的规定。我国专门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将其确立为基本归责原则。在专门立法中应注意该原则与其他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协调,其中主要包括对受害人过错的考量、该原则与限额赔偿机制的关系,以及在条件成熟时建立资金支持机制。  相似文献   

3.
律师职务损害赔偿是我国民事损害赔偿和律师制度的重要问题。在律师职务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中律师的过错主要是过失,具体包括高度注意义务违反型、忠实义务违反型及不实信息提供型。无论在诉讼范围内还是在非诉讼范围内,只要律师因过错致当事人以损害的,都要负赔偿责任;不仅要赔偿财产损失,也要赔偿名誉权、隐私权等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取决于损害额的确定。应当尽快建立律师赔偿基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4.
环境问题最初引起人们的重视是源于一系列严重的环境公害事故的发生,通常在这些事故发生之后,随时而来的便是规模巨大,旷日持久的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环境责任的确定多数是经由诉讼方式实现的。诚然,经司法途径解决环境问题有其固有的优势,如裁判的公正合理性,以及执行上是强制性。但司法救济毕竟为事后救济,而环境问题所带来的损害却具有不可逆性。同时,司法救济的程序性成本较高,无法对受害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济。所以,环境责任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应当转由行政手段来实现。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违约金制度作了全新的规定,该法所约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是一种预定的赔偿损失的数额。从司法实践看,有关违约额赔偿责任中惩罚性还可以稍作扩大,在计算上,可参照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现成做法,掌握一些具体原则。  相似文献   

6.
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金福海 《法学论坛》2004,19(3):59-63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 ,在国外存在极大争议 ,大陆法系国家视其为公法责任 ,英美法系国家则将其视为一种特殊民事责任即民事制裁或私人罚款。我国理论和实务上多将其视为民事责任。本文指出 ,民事责任说与民法基本理论存在矛盾 ,不利于惩罚性赔偿责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在性质上应属于经济法责任 ,这不仅与经济法理论完全相符 ,而且可以使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为经济法的基本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7.
公司社会责任条款司法适用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社会责任条款的司法适用需要同时具备功能规定性和现实可行性。功能规定性是指应当在社会利益相关方向公司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的案件中提出。现实可行性是指需要通过立法或有权解释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义务内涵。公司社会责任一般义务内涵的确立不仅仅在于泛泛地讨论公司的本质和功能,更是根植于在一个理念、现实和技术三维空间里运行的法对于公司的态度。建议将公司社会责任一般义务内涵落实为公司治理义务。  相似文献   

8.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两个重大变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那力 《法商研究》2006,23(6):105-111
在国际环境损害问题上追究国家责任的不实际与不可行,使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私法化趋势。这一趋势在法律上(主要体现在国际条约中)已经存在多年,但是由于国际法学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囿于传统的法律模式和思维方法,对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法律阐释和编纂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法委员会2003年的报告系统而明确地阐释了这一趋势。国际环境法起初主要处理跨界损害责任问题,现在已经在全球层面上采取了损害预防和风险预防的方法,更强调预防性环境规制,而不是把重心放在损害责任问题上。  相似文献   

9.
医师的产前诊断义务是医师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的义务。医师违反产前诊断义务导致残疾儿出生的,残疾儿的母亲、父亲以及残疾儿均有权请求诊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因残疾儿出生所导致的损失。  相似文献   

10.
场所旅游服务企业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凡哲 《法学杂志》2006,27(5):74-76
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以及旅游服务企业经营的特征决定对于场所旅游服务企业的赔偿责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限定兼采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限定;赔偿数额的限定和赔偿种类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定;以财产责任为主的责任方式限定。通过上述责任限定,我国旅游业才能达到平衡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利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新修订《国家赔偿法》中增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成为该修正案实施以来倍受关注的几大焦点之一,它表明我国行政、司法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经建立,对于完善法律体系和制度,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有积极意义.但由于修正案对于精神损害的界定过于简单,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实践中操作困难.  相似文献   

12.
试论空间环境损害的国际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寿平 《现代法学》2007,29(1):102-106
空间环境损害是一种特殊的损害行为,其产生的国际责任属于国际赔偿责任,不以过失作为其责任构成要件。只要空间活动产生了空间碎片或放射性、化学性污染,就产生空间活动主体的国际责任。由于空间活动中空间环境损害行为主体、求偿主体、责任方式及责任的实现途径的特殊性,因此,空间环境损害的国际责任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雨燕 《北方法学》2017,11(5):81-90
2015年12月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拟于5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该方案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为"开展赔偿磋商"。但是,国内外的直接相关理论却基本为零,因此有必要尽快完成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构想。首先,解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可行性、性质、原则、目标等基础问题作为建构该制度的基石和指南。其次,明确磋商的当事人、内容、协议的效力等,以完成磋商制度的实体构造。再次,明确磋商的启动时机、终止情形及后评估等,以完成赔偿磋商制度的程序设计。最后,提出磋商制度实施的初步框架图。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是旅游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一个重大突破。鉴于精神损害在旅游合同中具有特殊地位,旅游惩罚性赔偿弥补了以往精神损害赔偿在违约责任中得不到支持的遗憾。结合旅游活动的自身特点,进一步探讨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在旅游违约中的正当性、可替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16.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移转与预防:从私法到公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赔偿、移转和预防损害是当代损害赔偿法律的核心内容,也应是构建生态损害赔偿法体系的三个任务.对生态环境损害立法,应树立“损害赔偿体系”的大观念.生态环境损害制度的研究和设计,应置于“生态损害赔偿体系”的概念框架下,进行全盘观照、整体布局、全面推进.传统损害赔偿法主要体现为私法,但如今公法也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损害赔偿领域,损害赔偿从私法向公法移转是当代损害赔偿法的普遍趋势.基于生态环境损害的特殊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移转应当是我国立法设计和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是一项迫切任务.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国际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雪平 《法律科学》2005,23(4):122-128
在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确立二战后国际秩序的规则和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求,建立在以安理会为核心、以联合国为基础之上的国际集体安全体制,面临新问题时显得危机重重。国际情势的变迁,严重震荡着安理会原有的权力结构以及由此确立的权力秩序,与此相关,国际法律秩序也遭遇严重挑战。安理会改革的主张各有利弊,其中涉及诸多的国际法律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有助于安理会改革的顺利进行,并期望由此推动和平稳定的国际新秩序的形成。  相似文献   

18.
见义勇为行为的行政法思考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从行政法角度分析 ,见义勇为是行政法上的行政协助行为 ,根据行政补偿理论中的公共负担平等说 ,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国家请求行政补偿 ,以弥补见义勇为者因其见义勇为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19.
冯洁语 《法学研究》2020,(2):169-189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私法与公法的协动。从比较法来看,私法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作用有两种解释路径:一是依托既有权利(如所有权、健康权等)受侵害,扩张损害概念,从责任范围层面涵盖生态利益;二是创设环境权或环境秩序权,从责任成立层面涵盖生态利益。两种进路的背后反映了对于公私法关系的不同认识,前者认为公法、私法并行救济,后者则认为私法救济优先。我国环境法学说传统上采第二种进路,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民法典草案"则有采扩张损害概念的整合进路的趋势。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实践仍存在体系上的龃龉。应当贯彻扩张损害的思路,在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在责任范围中考虑生态利益。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具体考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否类推适用民法的规则。  相似文献   

20.
民事法律中“公平责任”和“公平原则”在内涵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是“公平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具体体现,具体到医疗损害赔偿中应坚持贯彻公平原则。但是目前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有一种滥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现象。笔者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此种现象,试图说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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