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张明楷 《法学》2012,(4):131-139
应当以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为指导,理解《意见》第9条第1款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索取贿赂后退还或者上交的,依然成立受贿罪,不应适用《意见》第9条第1款。"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而是表明行为人没有受贿故意,故只能联系行为人是否具有受贿故意得出判断结论;《意见》第9条第2款与第1款不是对立关系,完全存在既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1款也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2款的情形;不构成受贿罪的退还行为可能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相似文献   

2.
何显兵 《河北法学》2012,(3):148-153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认定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构成受贿罪的根据。因此,收受请托人财物,是指被动收取财物而非主动索取财物;退还请托人财物必须是主动退还;上交请托人财物必须上交给纪检监察部门指定的账户;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使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仍然应当构成受贿罪。同时,廉政账户制度必须纳入司法化的轨道才能获得新生。  相似文献   

3.
一、案情介绍徐某 ,男 ,1 943年 3月出生 ,捕前系某学院院长。 1 988年 7月 ,该院为解决自费生的住宿问题 ,决定由培训中心以招股方式向全体教职员工集资修建八栋平房。集资方案规定 ,按住宿费的 30 %作为维修、管理费用及培训中心发展基金 ,70 %按股分红。八栋平房的工程建筑费用共计为 48万1千 2百元 ,其中集资款 1 5万 8千 4百元 ,其余的 32万 2千 8百元 ,由培训中心从 88年至 89年度自收缴的学费和住宿费中支付。 1 988年至 1 993年的 5年间 ,学院计财处共计收到八栋平房的学生住宿费 1 1 2万 75 0元 ,扣除培训中心 88年至 89年度劳务费…  相似文献   

4.
正基本案情刘某系某派出所民警,李甲的弟弟李乙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李甲通过其他人找到刘某,告知其该案承办人系民警李某,并请刘某帮忙将李乙放出来。刘某表示不清楚这个案子,回去打听一下,需要10万元,李甲遂给刘某5万元。刘某回去后,经登录案件系统查询,发现该案件确实在本所办理中,承办人是该所民警李某,于是短信告知了李甲。此后,刘某从李某处了解到该案件情况,得知李甲本人也是同案犯,便通知李甲逃跑。  相似文献   

5.
6.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意见》),该意见对于目前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受贿罪类型作出了界定,解决了许多法律适用问题,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对于"两高"《意见》规定中的具体内容如何适用,以及是否有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值得研究。本期特组织以下几篇文章,就有关"两高"《意见》中的法律适用和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当前,腐败犯罪越来越多的通过变换受贿的时间、空间来逃避风险。本文在学者对离职后受贿己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无事先约定离职后收受财物行为的定性作粗浅探讨,以期能对受贿罪的理论研究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8.
一、基本案情杜某是某国有机械制造厂生产总工程师。2010年7月,杜某受该国有机械制造厂的派遣,到某个体机械制造厂家进行技术检测。杜某到该机械制造厂后发现该厂家技术生产方面存在问题,遂给机械制造厂提出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适时地将打击贪污、受贿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必需,也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实践工作提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应否定罪问题即是之一。最近,结合一案例,部分检察干部就此问题进行了一次笔谈。现将他们的见解刊登如下,以期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更大关注。  相似文献   

10.
中纪审 《中国监察》2011,(23):51-51
徐某,中共党员,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兼村党支部副书记。  相似文献   

11.
<正>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要件是个争论较大的问题。为了准确地惩治受贿罪,更好地消除腐败现象,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检察理论研究》1992年第一期刊登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应否定罪问题笔谈》一文,就一案例(略)中的被告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进行了讨论。此文共列举了三种观点:王树成同志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仅指利用行为人自己的职务之便,不能包括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即否定说。曲辰同志认为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者谋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收取请托者的财物,也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肯定说。武乾同志认为对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要作具体分析,不能认为都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能认为都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折衷说。上述三种观点可以说是代表了我国刑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人职务上的便利能  相似文献   

13.
一、基本案情 2008年5月,时任某区国土所所长的刘某在某公司总经理杨某所承建的边坡支护工程未验收且工程款尚未到位时,应杨某请求向杨支付工程款40万元,杨某为此向刘承诺会送其10万元感谢费,刘应允。  相似文献   

14.
与日本刑法相比,中国大陆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无论在罪名数量还是规定本身的详细和完备程度上都是有所欠缺的。中国刑法只有一个受贿罪的罪名,对受贿的行为方式和法益的侵犯程度都没有完整的规定,客观上对于反腐倡廉不利。本文立足于中日两国刑事立法现状,对中日两国有关受贿罪的罪名、对象、法益、职务、行为方式等进行了比较分析,希冀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能够借鉴他人之长,以利于对受贿犯罪的打击。  相似文献   

15.
《中国监察》2011,(22):52-53
为配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好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我刊特约请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撰写了几则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相关的违纪案例分析,供大家在工作中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在刑事审判中,判断国家工作人员以欺骗手段骗取财物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贪污罪的标准是:第一,国家工作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第二,国家工作人员骗取的财产是否属于其主管、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由来 随着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公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公司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得到迅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大量设立,从而也出现了公司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送“股票”和其他“股份”等不良现象。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股票”的定罪处罚问题,由于股票交易的规范性,其价值容易认定,所以在司法  相似文献   

18.
审前返还刑事涉案财物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审前返还刑事涉案财物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一旦出现返还错误就很难通过合理途径追回涉案财物以弥补国家遭受的利益损失.完善我国的审前返还制度,一是应当合理限制可审前返还的情形,尽量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二是改革审前返还程序,降低返还错误的可能性与疏通救济途径;三是对民事诉讼法进行相应修改,使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四是建立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审前返还制度的功能发挥.  相似文献   

19.
游剑 《法制与社会》2011,(21):88+95-88,95
近年来,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职务犯罪手段,2011年5月,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查处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借条的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收受借条后竟然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债权”,并且一审胜诉。笔者通过这一典型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运用民法和刑法理论分析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借条行为的性质及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20.
[基本案情]赵某是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2002年3月王某的儿子因犯盗窃罪被该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赵某是该案的承办人。王某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赵某,王某为了让儿子减轻判决,送5万元钱给赵某并要求赵某在办案时给其儿子从轻处理,赵某收到钱后并虚假答应在判刑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