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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应具有妨害公务的主观故意。妨害公务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出现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严重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这是典型的妨害公务罪的主观故意,但有时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妨害公务的故意,而是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或社会阅历的不同,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妨害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实施侵害行为的目的,不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其行为不应构成妨害公务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妨害公务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较以往有所扩张,这有助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解决防疫时期妨害公务罪司法适用突出问题,需要分析"公务说"视角下妨害公务罪对象的扩展与边界,并探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其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特别是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受委托的实务判断标准。另外,妨害公务罪对象扩展的前提应当严格限制为从事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公务,且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具备合法性。  相似文献   

3.
阴建峰 《法学杂志》2022,43(1):71-86
为了个人自由而抗拒防疫管控,是对国家公务活动正常秩序的公然侵犯,具有法益侵害性。对于妨害公务罪之"暴力、威胁",应结合其侵害法益、实务经验予以合理界定。参与疫情管控的基层工作人员能否作为妨害公务罪之对象,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紧扣从事疫情防控职权之公务性质深入分析。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不当防疫措施的,因防疫执法之合法性丧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行为人对防疫执法行为合法性的认识错误,属于对构成要件的事实认识错误,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  相似文献   

4.
非法取回被行政机关扣押财产的行为性质,长期以来一直存有争议,主要的观点包括:1.构成盗窃罪;2.构成非法处置被扣押的财产罪;3.构成妨害公务罪;4.不构成犯罪。李纬华、向敦来的秘密取回自己被行政机关所扣押的财产之行为性质研究一文,〔1〕从案例出发,批驳  相似文献   

5.
高婕 《天津检察》2006,(1):41-41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炎、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不需要“暴力、威胁方法”外,暴力、威胁方法是其他妨害公务行为构成犯罪必备的行为方法条件。  相似文献   

6.
妨害公务罪行为人的“明知”的认定可从视觉、听觉和行为三个方面进行判断;妨害公务罪的对象分为人和物两种: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红十字会人员,物是指上述人员为了执行公务所必需的办公设施和用具;刑法规定妨害公务罪的前三款行为属于具体的危险犯,第四款属于结果犯。  相似文献   

7.
检讨"妨害公务罪"的司法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县委书记、县长等人的下台,公众瞩目的湖南嘉禾县强制拆迁事件几近尘埃落定。回顾个中细节,很多事情值得玩味。 拆迁户李会明夫妇等三人曾因阻止政府的违法拆迁而被扣上“妨害公务罪”逮捕,现在,他们虽然已被释放并获得了国家赔偿,但是,检讨司法实践中常常发生的“妨害公务罪”,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法律,防止类似嘉禾那种侵犯人权事件的再次发生。 新华社的报道说,在谈及释放李会明夫妇等三人一事时,嘉禾县公安局政委王永平曾称,放人是因为“商贸城拆迁的大前提错了”。在我看来,这句话点出了“妨害公务罪”被谬用的根本原因。 在逮捕之前,一方面,商贸城拆迁机构的错误拆迁行为被定性为公务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另一方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权利,李会明等人用适当的强力阻止侵权者的错误行为。但最终,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为“妨害公务”而被定性为非法。  相似文献   

8.
吴婧 《人民司法》2021,(7):70-73
我国法治化进程逐步推进,社会转型使政府治理方式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博弈频繁,法益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无疑让妨害公务罪成为颇具争议的敏感罪名。当前,法学界大多侧重研究具体的暴力、威胁行为及行为对象,而有关妨害公务案件中出现的法益冲突司法困境却未充分展开讨论,罪名所保护的法益本质及其位阶层次也鲜有论及。  相似文献   

9.
洗钱行为是FATF定义的一个宽泛的概念.而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本文通过时比洗钱行为和洗钱罪在主体、主观方面、行为对象和行为方式上的不同,一方面有助于明确当前我国洗钱罪的定罪标准,另一方面有助于对比我国洗钱罪的规定与国际通行标准之阃的差距,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0.
限购排挤行为是一种限制竞争行为,对该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制,是竞争法的重要任务。本文阐明其概念、特征、法律规制之必要性,有助于正确地认识和规制这种行为。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设袭警罪,加大了对袭警行为的惩治力度。如何依法规范适用袭警罪,是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一、对袭警罪中“暴力袭击”行为方式的理解刑法第277条中关于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的法律规定均提到“暴力”的行为方式,对于这两款规定中的“暴力”能否作相同理解,实践中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12.
户籍警李某在体息日着便装在一街心花园晨练时发现一卖黄盘者赵某正在向游人兜售黄盘,便上前说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后对其进行抓捕,未料对方强力反抗,对其进行撕扯、扭打,后终被抓获,经鉴定李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偏重)。对此案中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存在争议,而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执行公务。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7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法律适用上,就一些问题加以明辨.包括:一是抗税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是抗税行为的罪与非罪;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实施了某种抗税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也不认为是犯罪,不宜以抗税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视为一般抗税行为.准确区分税收争议引发的暴力、威胁事件的性质,区分罪与非罪,是执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三是抗税行为的此罪与彼罪,即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偷税罪的关系和区别.  相似文献   

14.
李科 《行政与法》2013,(3):84-87
内部具体行政行为一直以来被认为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行政诉讼范围之内。对此,本文提出严重影响公务员权益的内部人事行政行为应该纳入行政诉讼,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内部行政行为不应司法救济之驳斥、内部人事行政行为司法救济之必要、内部人事行政行为司法救济之法理分析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5.
赵宏 《政法论坛》2023,(2):73-84
新冠疫情期间,妨害公务类的案件大幅增加,由此也引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应如何理解与适用的问题。应受处罚的妨害公务行为直接对接《刑法》中的妨害公务罪,鉴于两者在要件构成上的相似性,刑法学理对妨害公务罪的讨论,可成为明晰此类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的借镜。除可参照刑法进行要件提取外,第50条第1款第(一)项还指向应急状态下如何弥合行政应急处罚权的配置实施与相对人权利保护的矛盾。为避免应急法治被彻底架空,本项中的“紧急状态”应做符合《宪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解释,而不能被随意扩张。第50条第1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由此也应被塑造为妨害公务行为的特殊和一般条款。作为一般规定,第(二)项所维护的是日常状态下的公务执行和社会秩序,第(三)项和第(四)项应被理解为日常公务中的紧急任务,而第(一)项针对的则是法律明确限定的紧急状态下的公务履行。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共同行为是民事关系同一方复数主体之效力及于全部事实后果,但均不足以导致全部法律后果之同向行为。民法共同侵权行为是侵害内容法定权利的共同行为。民法共同危险行为是实际加害人不明之共同侵权行为。主张可能加害之复数行为非共同危险行为,必须确定实际加害人;而主张特定行为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之一部分,只须证明特定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第277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综观该法条的其余二款内容,可见,我国妨害公务罪的对象除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外,基本上都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笔者认为,从司法实践以及妨害公务罪立法本意出发,应以“公务人员”代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引入妨害公务罪法条,作为妨害公务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18.
吴占英 《法学论坛》2007,22(3):110-115
刑法第311条规定之罪的罪名应当被确定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该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应当是:国家安全机关对间谍犯罪的侦查活动.该罪行为在时间、内容及程度上均有其特定性.该罪主体应当是特殊主体,其罪过形式应当是直接故意.在认定上,主要应当注意该罪与包庇罪、伪证罪及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9.
段守亮  苏琼  刘娟娟 《法学》2007,(4):155-158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的行为究竟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妨害公务罪?笔者认为,法院做出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逐层分析被告人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结合妨害公务目的与故意杀人的理论和司法实践,论证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划分,属于财产性法律行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分离是意思自治和所有权神圣原则的基本要求,其本质就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之区分。从债的本质入手分析两者的区分,有利于认识和理解物权行为的合理性,完整把握区分原则的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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