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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地方行政立法科学化、规范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对立法实践的基本要求。由于我国地方行政立法还处于初创阶段,地方行政立法离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了推进地方行政立法科学化、规范化的实现,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研究和探索。本文所称的地方行政立法包括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章(以下简称政府规章)和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并提交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审的活动。本文所述地方行政立法主要围绕政府规章展开,政府规章和地力性法规统称为地方行政立法文件,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略称为地方政府。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原有的分片分块、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并阻碍了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构建一种新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在行政立法方面,我国上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下有地方规章,而中间的空隙似乎太大。对于经济区域内的共同事项,中央行政立法缺乏针对性,而地方规章的范围又过于局限。有必要在此中间层次上增加一个跨区划的区域行政立法形式。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经授权由相关区划政府的有关人员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组成一个行政立法机构共同制定适用于该区域内各区划的区域性行政立法,这也是新时期条件下发挥地方行政立法积极性、主动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3.
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立法权限究应如何界定梁国尚在我国现行的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省级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包括了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该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调整本行政...  相似文献   

4.
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立法职权究应如何界定梁国尚在我国现行的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省级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包括了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该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调整本行政...  相似文献   

5.
规章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很多地方也称之为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规章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它大量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中。它与行政立法既有共同之处,又有本质区别。制定规章性文件也是一种立法性活动,它是我国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跨省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已十分明显。但目前我国各省、市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现状不适应这一客观要求。借鉴欧盟法在其成员国中直接适用和优先适用的成功经验,我国可构建一种能在一定经济区域内的各行政区划内统一适用的区域行政立法模式和体系,这是介于国家行政立法与现行地方行政规章之间的行政立法合作模式,它对于协调目前地方行政立法冲突、适应和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是一种较为有利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地方立法冲突是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之间,地方性法规之间,规章之间以及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相互抵触,互不协调。近十年来,地方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相随而产生的地方立法冲突日显突出。如何解决和控制地方立法冲突,已经成为加强地方立法的迫切紧要问题。  相似文献   

8.
关于立法解释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及其概念、术语所作的解答和说明。立法解释和所解释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德效力,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在我国,立法解释有广狭之别。广义的立法解释。是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本身所作的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或规章的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自己颁布的行政法规或规章的解释等。狭义的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所作的解释。本文仅从狭义的角度对立法解释作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规章研究     
规章研究刘凌一、规章的界定及法律地位我国宪法、法律所指的规章,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法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从我国的立法体制来看,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立法权是由宪法与组织...  相似文献   

10.
地方规章是地方政府依法定职权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立法的一种重要形式。它调整着各地行政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是地方政府进行管理的主要手段。我国地方规章的制定权,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51条第1项中规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这就是说,现在只有省级和少数市的政府才有权制定地方规章。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11.
地方立法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它既是把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出发点,又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因地制宜管理本地事务的重要手段,在地方法制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我国地方立法工作经过改革以来的蓬勃发展,正在整个  相似文献   

12.
我国区域行政立法协作:现实问题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区域行政立法协作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地方政府在行政立法领域的协作主要集中于规章冲突的事后解决机制,欠缺规章制定之前的事前协作。对此,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建议性州立法委员会以及州际协定在协调州际立法上所体现出来的协作理念和模式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区域行政立法协作机制,需要健全行政协议制度、政府间信息公开和交流制度,成立区域行政立法协调委员会。  相似文献   

13.
一、问题的提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根据我国1982年宪法、有关组织法和法规的规定,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所在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上述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职能部门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的解释;以及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从广义上来讲,是我国行政立法的重要延伸.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大量行政法律规范,通常需要通过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创制系统的行政规范,使之具体化,并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4.
我国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规章是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省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证地方立法严肃性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的程序,是我国地方法制建设中的一个新课题。根据我们对吉林、河南、福建、浙江、山东、湖南、广东、武汉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等九个省、市、自治区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析研究,对这一程序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内容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翼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几个重要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大规模的行政立法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20年来,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颁布了大量的法规和规章,对推动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缺少统一、合理、民主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规范,目前我国行政立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受到影响,政府也难以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所面临的挑战.虽然,近日国务院根据立法法授权制定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但情况并未有大的改观。这里笔者根据参与行政立法的经验和对国内外行政立法程序的研究,对我国行…  相似文献   

16.
部门规章为什么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部门规章功能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许可法>为什么没有授予部门规章行政许可设定权,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立法法>所规定的部门规章属于一种执行性行政立法,其与地方政府规章既有执行性,又具有一定范围内的创设性的立法职能不同.<行政许可法>的这一安排,体现了基本立法制度对行政立法制度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反映了我国立法理念的进步.  相似文献   

17.
社保中心"政事不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险法,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层次低,从总体上看是分散的地方立法和低层次的行政立法。而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又存在缺陷,因此,导致了行政管理机构与业务经办机构职权划分不清的局面。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立法实践证明,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起了并将继续起着越来越加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当前我国的地方立法仍然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杜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地方立法的“越权”,就是指地方立法超越了自己的立法权限.较低层级的地方国家机关行使了较高层级国家机关的立法权限,有的把本属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范的内容而以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法律“冲突”一方面表面在地方立法的内容上同高层次立法的内容相矛盾.例如,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内容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内容不协调一致;另一方面表现在同一层级国家机关间的立法内容相矛盾.例如,本级国家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19.
本文所说的行政立法“根据”,是指宪法和组织法(即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下同)所规定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要根据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还有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下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的地方政府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此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其上位法为根据,“根据”应当是行政立法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在实际上,无“根据”地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学者也认为:行政机关对于某些行…  相似文献   

20.
中国行政程序地方立法始于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部地方政府规章提供了"总则——行为主体——行为程序——行为责任"行政程序立法框架体系,对它之后的其他八部行政程序地方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地方政府规章位价上的"行政程序规定"存在着法效力位价低、法院参照率低以及行政机关适用率低的"三低"状况。要解决这"三低"问题,需要从革新行政体制中内外两个关系、确立"问题——立法"的逻辑框架和法院有条件优先适用等三个面向上使劲。基于行政程序地方立法的状况与经验,在未来行政程序中央立法的决策中,通则性的"行政法典"、原则性的立法技术和组合性的立法模式都应当是优先考虑的选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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