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保证是由主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主债务人按约履行债务,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形式,其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以维护交易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它一般要求债权人与保证人自愿协商订立保证合同而成立,在保证合同中规定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保证期限是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有效期,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为一定期限的担保,除此特约外保证期限应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相同。保证合同一般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经债权人请求而发生效力,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保证人与债权人仅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责任法律关系,保证人承担的是一种可能责任,只有期限届满时主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保证人才承担一种  相似文献   

2.
在民法体系中 ,民事责任制度一直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最重要的手段。然而 ,民事责任的承担需有债务人责任财产为基础。如果债务人以积极甚至以消极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 ,从而减弱或丧失其偿债能力 ,民事责任制度的功能将严重受损。为保全债权进而维护交易安全 ,各国合同法相继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使之与债的担保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共同构成完整的债权保障体系。文章试就债权人代位权行使中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3.
依债法的一般原理,债权具有相对性,其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特定的人.债权的实现,一般须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积极行为,一切与债务人不具有特定关系的人通常被排除于债的关系之外,不对债权人负担义务.但债的效力并非及于债的关系之内,在特殊情况下,为保障债权人的权利,法律亦当确定债权可以产生对第三人的效力.债的这种对外效力集中表现在债的保全上.  相似文献   

4.
债权人撤销权为债的保全的内容之一.债的保全制度是维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保值状况而确保债务清偿的民法制度.债的保全制度以保障债权为目的,实际为权衡债权人利益与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及交易安全后所设立的制度.现代各国民法多规定有债的保全制度.债的保全方法有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相似文献   

5.
代位权是民法中债权保全的方法之一。它与撤销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一般担保。代位权的成立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须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须债务人迟延履行其债务;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一经成立,则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相似文献   

6.
自然债务与道德义务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 自然债务与道德义务的涵义自然债务 (Naturobligation)系学术上之用语 ,非法律上之概念。① 对于自然债务的涵义 ,学界阐述不一。有学者认为 ,“所谓自然债务 ,系指债权人有债权 ,而请求权已不完整 ,债权人请求给付时 ,债务人得拒绝给付 ;但如债务人为给付时 ,债权人得基于权利而受领 ,并非不当得利 ,债务人不得请求返还。”② 也有学者认为 ,自然债务又称无责任债务 ,即有债务而无责任。所谓无责任 ,就是指虽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但债务人不受清偿其债务的法律强制约束。这种债务是否得以履行 ,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意思而定 …  相似文献   

7.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它以成立于抵押之前的债权为存在基础,债的行为中的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抵押人,一般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就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就是抵押  相似文献   

8.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成立需要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实践当中,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对此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对此有过错的,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的,如果合同无效是由债务人、债权人造成的,则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则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则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相似文献   

9.
债的保全属于债的一般担保,是为了避免债务人单方实施法律行为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使其财产发生不法减少,确保其具有债务清偿能力以达到保护债权人债权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设立债的保全制度,《合同法》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分别规定了债的保全的两种制度,即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这既是对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一大发展,同时也为经济社会的交易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0.
债的关系成立后 ,债务人的财产即成为担保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责任财产” ,此责任财产之增减变化关乎债权人债权能否充分实现。为了防止因债务人之不当行为导致责任财产减少 ,法律特设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予以救济。然撤销权之行使直接关系到第三人之利益 ,故如何防止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因赋予债权人以撤销权而使第三人蒙受不合理损失 ,从而平衡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 ,是撤销权制度设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一、债务人对公益事业之捐赠行为。债务人以公益为目的向特定的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捐赠财物 ,如出资兴办学校、资助“希望工程”、捐物救…  相似文献   

11.
追索欠款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自觉履行金钱债务时所采取的实现自己债权的必要措施。债权人依法追索欠款不论是自己积极索要 ,还是通过诉讼获得法律支持都必须注意追索欠款凭据的合法有效性和追索欠款的法律保护的时间性 ,只有注意了上述法律问题 ,债权人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审判实践中有追索权保理合同法律性质的界定存在分歧,主要有债权让与说、间接给付说、债权让与担保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6条将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性质认定为债权让与担保,法律性质的界定影响到保理人的权利行使.依据债权让与担保的理论,有追索权保理人对债权人行使追索权和向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并无顺序限制,可以一并起诉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保理人的受偿范围为保理融资本金、利息、必要费用.为避免保理人重复受偿,可以由债务人偿还保理人应收账款本金和利息;应收账款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回购义务,将应收账款反转让给债权人.当事人可以对追索权的行使进行特别约定,由应收账款债权人对债务人履行应收账款债务承担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相似文献   

13.
论自然债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自然债务赵平一、债的效力债的效力即债在债的关系中具有的功能。以债权的角度讲,债的效力包括请求力、执行力、保持力①三方面:1.请求力:即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这是债所具备的基本效力。债的本质就是给付,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特定作为或不作...  相似文献   

14.
在企业改制中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的 ,应当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原企业是新建公司的股东 ,新建公司不应当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资产剥离的改制 ,应当区分投资式剥离和分立式剥离的不同法律属性 ,在后一种企业资产剥离的改制中 ,原企业的债务应当按照依法生效的分立协议承担或由剥离后存续的企业和新设公司共同承担 ;在吸收合并的改制过程中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兼并企业对被吸收企业债务的承担 ,不应当依债权人是否申报债权而定。  相似文献   

15.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为保证人,债务人为被保证人,被担保的债务(权)为主债务(权)。除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与债权人依法设定保证担保之后,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尽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保证人的追偿权往往难以实现。所以,有人说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就等于…  相似文献   

16.
民事执行以实现债权为目的,债权人通过向执行机构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进而实现债权。民事执行活动因债权入、执行机构、债务入三方主体的参与而形成三面法律关系。基于权利、义务的对价关系,债权入债权的实现程度与债务人义务履行程度存在对应关系。同时,由于执行的强制性,债权的实现程度又与执行机构的执行行为密切相关。民事执行难是债权实现的困难,其对应的是义务主体义务履行的缺失。为有效地实现债权,应明确、规范执行机构的执行权并采取可能措施强制有能力的债务入履行义务。民事执行程序的修改在上述方面虽有明显的体现,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7.
在债的关系中,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当债的一方当事人是夫妻关系中的夫或妻一方时,该债务是由个人承担,还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关键在于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间个人债务的承担及共同债务的免除,只能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相似文献   

18.
债权人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重要内容 ,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其构成要件为 :(一 )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 ;(二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害及债权 ;(三 )有偿处分行为中 ,须债务人和相对人主观上均出于恶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其效力依判决确立而产生 ,并分别对债权人、债务人、相对人产生效力。  相似文献   

19.
论债权人撤销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同债权是一种给付请求权 ,其顺利实现需要债务人的积极配合。而债务人有自己的意志自由和行为自由 ,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他人对这种处分一般不得干预 ,否则有侵权之嫌。但是 ,从另一角度考虑 ,债权人的债权满足程度毕竟取决于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多少 ,当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使其责任财产减少 ,损及债权人的利益时 ,如果听之任之 ,不给债权人以法律救济 ,那么 ,债权人的债权就会落空 ,就不能实现债权人的合理预期 ,进而影响合同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有鉴于此 ,各国一般在法律上赋予债权人以撤销权 ,通过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 ,从…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工商业的日益发达,各民事主体间的经济交往愈见频繁,债的法律关系不断增加,从而引起各种债事纠纷。如何保证债仅不受损害,已逐渐引起债权人的重视,作为债的担保方式——抵押,在实践中开始运用。《民法通则》第89条第二项对抵押作了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