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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新时代依法能动履职新格局中,应坚持责任本位理念,以服务型为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本位理念下的法律监督工作具有法治性、回应性、问责性等特征。当前,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需持续优化内外环境,对外,应打破机关之间的职责藩篱,建立机关之间的协同合作、互认机制;对内,应当坚持与时俱进,协调发展,不断提高能动履职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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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支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9年,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第一要务保增长、第一责任保稳定、倾心竭力保民生”的工作要求,积极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效果,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促进和推动了全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依法监督中彰显了支持的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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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协同检察监督强调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树立司法合作精神,以地位平等为基础,建立社区矫正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强调实施同步监督、柔性监督。引入协同理念对于理顺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风险社会对检察监督提出的全新挑战,也是大数据时代对检察监督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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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落实监督责任,需针对主要矛盾,把握主攻方向。特别是党委、纪委、有关部门要厘清"责任清单",在种好各自"责任田"的基础上,形成"两个责任"同落实的整体合力,为改革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奠定基础。各级纪检机关做好党内监督这篇大文章,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既是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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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的监督过失属于过失竞合而非共同过失,其归责的法理依据是"新过失论"。引入监督过失理论可以解决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监督过失责任认定的法学理论根据问题,从而有助于规范对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监督者过失责任的认定。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监督过失的成立须同时具备存在现实的监督关系、未履行注意义务和存在因果关系三项条件。在认定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的监督过失责任时坚持信赖原则可以避免不当扩大过失犯的成立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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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两个责任"的提出和落实,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本质内容。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职责所系。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王岐山同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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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的资源整合首先应当在致力于实现技术层面之监督职能独立及责任独立的同时,加强各执法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互动,形成监督合力。其次,应当建立专门的人大监督部门,真正发挥人大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制度功能。再者,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视以新兴的互联网空间及商业媒体为代表的社会舆论监督,尊重其作为新兴监督平台或一定民意平台的事实地位并将其整合为体制内行政执法监督之有效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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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化责任追究措施,对推进责任落实、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斗争也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_一次全会对全党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各级纪委而言,肩负起监督责任的落实,最重要的是积极推进执纪监督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努力提高执纪监督水平。要以方式创新保障执纪监督实效。立足于退出大量议事协调机构的状况,不断改进和创新专项监督方式非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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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11日至5月12日,王岐山同志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对于包括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在内的党的工作履行监督责任,发挥监督作用,是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但是,过去一段时间,纪委承担了很多与主业无关的任务,监督职能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监督责任弱化、虚化,缺乏威慑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深化改革的过程。只有对症下药,兴利除弊,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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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近年来公安边防执法工作现状,为民服务的感情基础不牢,执法能力水平不高,执法不规范、责任不落实是导致是执法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必须从大力强化执法理念,强化执法队伍着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统一完备监督科学机制,规范边防执法行为,提升边防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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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军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军事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司法系统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重要职责。涉军民事诉讼具有所涉法益复杂、当事人及相关主体中军人军属的权利义务失衡、军事单位相对封闭等特点,在当前的检察监督工作实践中,军事检察机关单独开展监督及军地检察机关协调合作开展监督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应明确监督适用范围、细化依职权与当事人意志启动方式、完善听证结构与听证程序,并通过不支持监督和引导和解实现监督分流,以完善涉军民事诉讼“主动作为、协同配合”的能动检察监督新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