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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一条 为了健全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是指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以下简称国有金融机构)。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金融机构名单。由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2.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 为了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  相似文献   

4.
姜洋 《法制与社会》2010,(8):209-210
我国《公司法》赋予了国有独资公司特别的法律地位,国家掌握着国有独资公司,就把握住宏观经济的命脉。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的监督机构,依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当前存在着外派监事,职工监事如何有效履行职责以及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如何有效充分履行职能等问题。本文认为,应通过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监督体系与外派监事的考评体系,培养专业的外派监事以及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之间实现职权合理配置等方法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监督职能,巩固国有独资公司在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5.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3月15日,朱镕基总理签发第283号国务院令发布实施《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决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国务院不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决定派出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 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健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是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派出的、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监督的  相似文献   

7.
国有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 ,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 ,已成为阻碍国有公司制企业改革的瓶颈。这是监事会制度建设上的缺陷造成的。只有改革监事会的选举制度 ,并在修改《公司法》时明确监事会人员配置、议事规则和职权 ,才能冲破瓶颈 ,适应改革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41条明确规定:“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本条规定了造成损失的企业负责人承担责任的一般条件和标准。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负责人,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人选,推荐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建议。上述企业负责人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或推荐的…  相似文献   

9.
一、中国科技法学南方品牌2 0 0 3年 12月 2 5日— 2 6日 ,第二届科技法学论坛在上海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科技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参加这次会议的主要领导有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中国科技法学会会长段瑞春教授 ,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史德保同志 ,上海大学副校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金国华教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钱永铭研究员 ,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曹昌祯教授 ,上海科学院院长…  相似文献   

10.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与运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海军  陈光星 《现代法学》2004,26(1):158-165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之常设机构和代表职位 ,在国有独资公司内部居于领导者的地位。但由于目前我国公司法设计上的固有缺陷 ,且在董事长的权力源结构中 ,非规范性法外权力实际大大超过了公司法上赋予的规范性权力 ,致使董事长集董事会职权于一身成为可能 ,权力变型运作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基于此 ,跳出现有制度框架 ,在现行《公司法》之外寻求对国有独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创新 ,从规范董事会、董事长之权力源入手 ,改善监事会的结构 ,充实监事会的力量 ,提升监事会的地位 ,建立全新的由监事会→董事会→经理机构的二层制治理结构模式 ,应是解决目前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进退维局面艰较为可行的制度方案。为此 ,把国有独资公司从现行公司法中析出 ,适时制定单行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已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1.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郑屹 《政法学刊》2000,17(2):18-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该法的第六十七条作了修改,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本文拟运用现代企业理论中代理理论的某些观点,结合修改后的《公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必要性、其监督作用的不足之处,以及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等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马秀山  张子弘 《知识产权》2006,16(4):F0002-F0002
2006年6月27-28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四届二次理事大会暨学术报告会”在京召开,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姜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副局长张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等出席大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段瑞春出席了在理事大会前夕召开的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知识产权领域的代表及2006年全国知识产权征文获奖作者等180多人参加了大会。研究会理事长杨正午主持了理事大会。秘书长赵春山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汇报了研究会两年来的工作情况;…  相似文献   

13.
2004年至2006年,重庆水管制造有限公司(私营,以下简称“水管公司”)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向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以下简称“水务公司”)销售供水管网材料。其间,水务公司分管供应和材料的监事会主席吴某共收取水管公司法人陈某回扣60余万元,其中28.3万元被水务公司董事长唐某、财务科副科长刘某和吴某三人私分,其余的存入了单位小金库。  相似文献   

14.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因为股东的特殊性,使得股东的监督力量比较薄弱,因此在对公司经营的监督上,其监事会与一般公司的监事会相比,应当对其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进行较为严格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国有独资企业作为特殊企业有别于普通企业,决定了国有独资企业治理的特殊性.国有独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模型有别于普通公司企业,从而决定了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制度、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制度等均有其特殊性.由于国有独资企业天然的所有者缺位和资本的不可分割性导致内部治理先天不足,从而决定了中国的国有独资企业治理面临着更为复杂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打击职务犯罪历来是我们国家防范和惩治的重点工作,因为不论是在国有性质的单位还是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交易,不仅会造成不正当的竞争状态、形成违法违规的价值导向,而且对社会的诚信风气和廉洁制度形成极大的破坏性影响。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共权力受贿或者索贿  相似文献   

17.
李凯 《政府法制》2005,(6):4-5,7
2004年5月29日,韩桂芝被黑龙江省委免去党内一切职务。2004年6月10日,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韩桂芝省政协主席职务的决议。观察人士指出,在政协常委会上免除省政协主席职务在国内尚无先例。  相似文献   

18.
职务犯罪是指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包括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受国家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的犯罪,近年来,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职务犯罪出现了一个新的高发期,此类犯罪频发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带来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本文选取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惩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公务员以及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国有外经贸企业的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国有外经贸企业,是指国有外贸公司、自营进出口的国有生产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立法目的、现有立法的支持、公司治理结构、国外经验、国有控股公司本身承载的特殊社会功能诸方面考察认为国有金融机构等国有控股公司应视为国有公司,从而参照国有公司的规定认定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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