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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刘孝敏 《法学论坛》2006,21(1):84-90
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的争论主要在实质的犯罪概念和实质违法性领域。在实质犯罪概念领域内的争论主要是为了解释现行刑法和指导刑事立法;在实质违法性领域内争论的功能是为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正当化提供解释依据。按照中国刑法理论体系,讨论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只能在实质的犯罪概念领域中进行。  相似文献   

2.
法益在前实定法和实定法范畴内具有不同的意涵,前实定法范畴的先法性法益属于事实性法益概念,实定法范畴的宪法性法益和后刑法法益属于规范性法益概念.事实性法益相对于规范性法益是无限的,规范性法益内部的宪法性法益相对于后刑法法益具有无限性.罪刑法定是后刑法法益有限性的界分点,字面含义是后刑法法益指导对行为构成解释的最大边界.宪法性法益定义犯罪的立法概念,后刑法法益只能定义犯罪的司法概念;计算机诈骗行为在中国刑法中不能用具有有限性但边界模糊的后刑法法益作指导进行盗窃罪的扩张解释,应该以具有无限性的宪法性法益为指导新立罪刑规范.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结构化分析可知,整部修正案就是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立法实践,其具体体现:在刑事实体领域,通过对新型行为的犯罪化强化对侵犯集体法益的犯罪治理;在刑事制裁领域,通过提升法定刑加大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值得反思.刑事立法在将集体法益纳入刑法保护体系时应遵循法益侵害实质化与宪法比例原则,避免因集体法益的抽象化与入罪标准的降低而导致法益保护原则的虚空.刑法应避免成为单纯的社会控制手段,应当重返以自由和人权为核心的刑法,防止积极预防性刑法观演变为激进式刑法观.  相似文献   

4.
犯罪客体并不具有哲学意义上客体(对象)的含义。它是生活行为是否违反刑法的价值标准。它的内容是刑法法益。它派生出客观构成要件,并对客观构成要件具有解释功能。因为生活行为符合客观构成要件就刑事违法,构成要件符合性必须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而犯罪客体就是实质判断的价值标准,所以犯罪客体是刑事违法的最高价值标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犯罪客体必须法定。  相似文献   

5.
矿产资源犯罪侵害的是复合法益。对矿产资源犯罪进行法益识别的关键要点包括:对该类犯罪所指向的物理对象的进一步明确;对作为行政违法性要素的“非法”的准确判断;对实践中该类犯罪所侵害实质客体的类型化分析;明确该类犯罪的刑事制裁方式及其刑法功能如何实现。基于前述要点,矿产资源犯罪的成立应采用严格主义,对是否违反前行法的判断应采用严格标准;应将矿产资源与普通财产、财物及生态环境的功能严格区分;应正确认知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两者间的关系,在入罪上采用差异化标准;对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采矿行为的判断应结合民法上的情势变更原则与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谨慎入罪。在矿产资源犯罪的刑法制裁中,应注意其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性质与功能的区分,注意生态修复费用、惩罚性赔偿等的非刑事责任性质,避免不同性质责任的相互消解,保障刑法功能在该领域的全面实现。  相似文献   

6.
法益是刑法中极为重要的概念,它的地位可以媲美行为之于刑法的地位。如果说刑法是以行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大厦,那么法益就是贯穿这个大厦的砖石。法益的地位具体表现为: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害、法益是犯罪分类的标准、法益是构成要件形成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法益是判断实质的实行行为的标准,违法性的实质是法益侵害等等。  相似文献   

7.
罗翔 《政法论坛》2022,(3):132-145
现行刑法关于买卖人口犯罪的规定存在较多体系性疏漏,使得买卖人口犯罪的刑事规制频频被诟病"人不如物",该立法缺陷背离了民众朴素的法感情.借助法益衡量理论与权利侵犯说,应将买卖人口犯罪所侵犯的客体确定为人身不受买卖的权利,无论是拐卖行为还是收买行为,侵害的法益(权利)是相同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构成...  相似文献   

8.
刑事违法性的源流及相关范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违法性作为一种规范评价,本质是法益侵害,社会危害性的内容应解读为法益侵害。我国旧刑法在规定类推制度的前提下,犯罪模式是以社会危害性为主,以刑事违法性为辅的;新刑法确定罪刑法定原则后,社会危害性以"但书"规定,在司法范围内具体的、个别的判断中发挥着出罪的作用,犯罪模式演变为刑事违法性为主,社会危害性为辅。危害性判断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补充,与刑事违法性并无冲突。以此二元模式为基础,构建我国刑法中以肯定入罪要件和否定出罪要件为要素的双层递进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9.
姜涛 《现代法学》2023,(5):167-182
法益论面临现代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不重视法益论的宪法根据。法益论的功能不仅在于回答什么是刑法保护的法益,更在于回答什么不是刑法保护的法益。这说明不能仅从本体论视角建构先法性法益,而是更加需要重视法益论的宪法根据,明晰法益论与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关联的法理,从规范论视角建构与宪法融通的法益概念,使其在避免刑法从法益侵害向法益侵害危险退让、以价值理性取代目的理性、从“法治国家的基本权利保障”过渡到“社会国家的社会秩序形塑”上发挥重要作用。现代刑法强调犯罪设定或犯罪认定以保护法益为实质根据,这需要把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与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关联起来,重视合宪性解释的实践。刑法不可以把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规定或解释为犯罪,这种合宪性解释是体系解释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公布伊始就引发了广泛讨论,随后的调整甚至引发了更大的争议.所有争议的本质还是立场选择——如何看待回应型的积极性立法的问题.法益理论无法提供一个批判立法的武器,无法撼动积极立法观的价值基础,反而常常为积极立法助力.即使承认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也只能在刑法解释论范围内腾挪,在政策评价领域或者说在刑事立法领域,无法直接证明法益保护理论可以提供一个立法批判功能.在刑事立法领域应遵循规范保护为主的原则.立法的合理性包含着外在道德评价和内在道德评价.外在规范伦理的层次性特征恰恰为行为入罪与否提供了相对规范的标准.刑事立法首先要遵循规范伦理,要受到法律内在道德的制约与立法良知的制约.这是刑法成为良法的基本前提.同时,刑事法又因为涉及底线人权,所以其受到的制约应该更为广泛和严格.此外,刑法的修正不能也无法建立在期望其他法律配合的基础之上.就内在道德而言,刑事立法应当满足清晰性、一致性以及可实现性等诉求.  相似文献   

11.
科学技术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学权 《法学研究》2007,29(1):105-116
科学技术本身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价值属性。科学技术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的积极价值,但是对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案件事实的准确查明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为了在刑事诉讼中实现科学技术价值的最大化,有必要从研究方法的转型、观念的转变和制度的完善三个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2.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呈现出文明化、民主化、科学化的世界性趋势,然而由于现行诉讼制度的不健全和传统诉讼观念的消极影响,在各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大量的秘密刑讯和变相刑讯。为防范刑讯逼供的产生,从宏观上看应从制度完善与观念更新两方面完善刑讯逼供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3.
测谎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测谎作为一种科学认识活动,它的质量可控并且具有极大实践价值。因而,无论在侦查破案还是司法审判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实中的“非议”非但没有阻碍测谎技术的发展,相反成为了测谎成长的推动力,为我国关于测谎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转换与推证--一种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是立法群体对刑事诉讼法及其实现活动的基本期望,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绝对超越指向的一般要求.一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应与其社会现实基础相互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顺应社会的变迁,在立法层面上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换,由实体正义趋向现实正义.但要在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上完全实现现实正义,还有赖于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进化、社会大众刑事诉讼价值观的更新和刑事司法制度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比较:刑事证据开示的基础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梁玉霞 《法律科学》2001,(3):91-101
刑事证据开示因其共同的价值基础而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普遍存在。各国不同的刑事诉讼体制决定了刑事证据开示方式和范围的差异 ,刑事证据开示所依托的程序在多数国家都存在且有所区别。我国现行的刑事证据开示与刑事诉讼体制、庭审方式不相适应 ,因而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16.
刑事再审程序的法理分析--兼论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正与效率是相互矛盾的两种价值.作为刑事诉讼的特殊补救程序,刑事再审程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公正价值的追求,但是却牺牲了效率.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应当体现公正与效率的并重,协调两种价值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7.
民事案情纷繁复杂,有时难以甄别理清,探索完善有助于发现事实的新科学证据方法无疑是一种有益进路。测谎检验的适用尽管在国际与国内均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但其作为诉讼中探寻案件真相的新兴技术手段仍引起了各界的不断关注。相较于传统质证方法,测谎检验意见作为一种通过特殊物质化手段获取的关于案件知情人所述言词内容的真实性判断,具有客观性、科学性的优势,其更易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应作为证据的一种,具有一定的证明价值。通过对测谎检验技术对于真相证明意义的探讨,更关注对这种新技术的合理司法控制,拟通过证明评价僵局原则、当事人意愿原则、事实设问中的集中性原则、证据链形成原则等四个方面分析测谎检验的法律控制标准,规范该鉴定技术的适用,使测谎检验能够在民事诉讼的正轨中有序运行、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的目的、价值及其关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建军 《法学研究》2003,(4):98-109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指国家根据各种刑事诉讼主体的客观需要及其对刑事诉讼价值的认知所预先设计的、希望通过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而实现的理想的诉讼结果。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固有的、不依赖于刑事诉讼主体及其需要而独立存在的、能够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对国家、社会和所有公民的合理需要和要求的满足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性。刑事诉讼目的与价值的联系在于 :刑事诉讼目的的产生是人们对刑事诉讼的价值进行认知、评价、选择的结果 ,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是刑事诉讼价值的体现。两者的区别在于 :刑事诉讼目的具有主观性 ,刑事诉讼价值具有客观性 ;刑事诉讼目的是人们从事刑事诉讼活动的起点和终点 ,刑事诉讼价值是人们价值认知的对象 ;刑事诉讼目的追求的程序公正是人的主观目标 ,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公正性是其内在的本质规定。  相似文献   

19.
房旭 《行政与法》2014,(2):92-97
不确定法律概念往往成为行政诉讼争议的焦点.实践中,法院消极审查可能导致行政诉讼目的难以实现,积极审查又可能干涉行政权的行使.然而,国内学者的观点——不确定法律概念可分为经验概念和价值概念,对于经验概念,法院可以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价值概念,法院应给予高度的尊重——在司法权与行政权地位明显失衡的现状下以及在实现行政诉讼目的和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要求下,已经明显“站不住脚”了.本文通过对第103号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的分析,认为应确立对所有不确定法律概念都可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则,在此前提下依据对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的重新分类再确定相应的司法审查程度和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20.
侦查是一个法律程序,同时也是一个认识人的过程。寻找、分析、锁定特定的人,是破案的关键,也是真正体现侦查人员素质、智慧与价值的过程。侦查人员必须借助科学合理的思维方法,正确认识人与罪之关系,分析把握特定人与特定罪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中间联系,才能找到最终要找的犯罪嫌疑人。同时,正确认识了人,也就能够提高侦查效率,对促进侦查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行使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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