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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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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承继1986年破产法的基本思路,破产程序开始仍然以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始点。但是,按照我国《破产法》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从整个制度设计看,只要破产案件被法院受理就要开始破产程序,而破产程序一经开始就要发生一系列效力,如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债权申报、未到期债权到期、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等。如果法院不宣告债务人破产,这些已经经过的程序及损失应如何处理?本文认为,能够恢复的,就恢复;不能恢复的,应当按照过错的不同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破产程序开始后对债务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效力在三种程序中是否一致?笔者认为,三种程序有不同。  相似文献   

2.
破产域外效力的最终实现必须依赖于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近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的一个判决承认了广信破产程序在香港的效力。本案是我国法院开始的破产程序第一次正式得到境外法院的承认 ,对于管辖权、程序的透明度等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未明确将破产原因等破产实体要件作为当事人争议和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其设定正式的审理程序。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是把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都放在破产受理这一程序中进行审查的,这样做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们对程序启动及案件受理效力等方面有关程序正当性的怀疑,但毕竟受理程序并非正式的审理程序,其程序空间较为狭小,难以承受审理破产实体要件的沉重任务。从增加整个破产程序运行的正当性和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出发,新《破产法》有必要为破产实体要件设立较为正式的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4.
试析破产程序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破产程序,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和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程序。破产程序有两项显著特征:(1)破产程序非有法院参与不得开始。法院对破产案件有专属管辖权,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事,应向法院申请破产,唯有法院能够决定是否宣告债务人破产。(2)破产程序有优先适用效力。破产程序有优先于和解程序、公司清算程序、公司重整程序的相对效力,即开始破产程序后不得再请求破产法外的和解、公司清算以及公司重整。破产程序有优先于个别民事执行程序的绝对效力。现将涉及我国破产程序的若干基本问题研评于下。  相似文献   

5.
宋锡祥 《法学评论》2007,25(4):84-89
根据欧盟条约中司法与内务合作事项条款制定的第一部规则之一,欧盟理事会2000年审议通过了第1346号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则,并于2002年5月31日在除丹麦之外的所有欧盟成员国生效。该规则规定了一整套跨国破产按顺序清偿的细则,涉及规则的宗旨、效力、调整范围、各国对破产案件的管辖、法律适用、主要破产程序和附属破产程序以及协调等问题,旨在合法、合理地妥善处理跨国破产案件,为统一欧盟跨国破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6.
优先权的立法定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正在起草的《物权法》中,对于基于维护社会公益和社会正义的目的,需要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某些特种债权是否应当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定担保物权制度在《物权法》中加以规定,学界有着不同的观点。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法、日和德、瑞等国在此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和立法例的比较分析,提出我国未来立法不应采用法、日的立法例,将特种债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看待,而应将之作为债权效力的例外来处理。因此在立法模式上,赋予特种债权以优先受偿的效力,不应通过在《物权法》中增设新的担保物权种类来达到,而应通过完善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债权清偿程序、执行程序、破产偿债程序和《企业破产法》中的破产清算程序来实现。  相似文献   

7.
今年六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新破产法弥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相当多的不足,但我认为她只是"半部"破产法。因为在新破产法中没有对国际破产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仅在第五条表明在破产的域外效力方面采取普遍主义与地域主义的折衷态度,有限承认了外国法下破产境内的效力问题,而对于破产中的诸多问题没有涉及。本文仅依据民法(草案)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以及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六稿中有关破产的二个方面进行不成熟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日本关于国际破产法律制度的修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旺 《法学》2001,(11)
为了妥善地处理国际破产案件,日本制定了《关于外国倒产处理程序的承认援助法》。该法律内容涉及到破产案件中的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国际管辖权以及内外国破产程序的效力等问题,为日本与外国的破产程序的相互承认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9.
张玲 《政法论坛》2021,(1):139-149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投资与贸易的自由化,跨境破产案件将逐渐增多,鉴于各国跨境破产国内立法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形成区域合作多边机制是破解难题的有效路径。亚太自贸区跨境破产区域合作注重与国际规则对接的同时,应兼顾成员国法律传统与司法制度的特点,在区域内构建以承认与协助主要破产程序为中心的司法协助制度,厘清与界定外国破产程序和破产判决概念,明确主要破产程序的效力与管辖权确定标准,统一承认与协助外国破产程序的审查规则与程序规则,保证区域内跨境破产司法协助的确定性与可预见性。认同平行破产程序在现阶段解决跨境破产争议的合理性,在区域内推进形成主从程序协调机制。建立法院间交流与合作机制,促进跨境破产案件在区域内的高效审理。  相似文献   

10.
在民法中 ,专为债权人利益而设计的连带债务制度 ,如何在破产法中妥善加以运用 ,是我国在制定新的《破产法》时须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在破产程序中 ,连带债务同样具有双重法律效力 ,即各债务人的整体对外效力以及多数债务人内部各债务人之间的对内效力。在对外效力上 ,主要解决的问题是 ,当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全体被裁定开始破产程序时 ,连带债务人之间如何承担连带债务 ,即债权人应以何种债权额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何人行使其债权。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并未加以规定 ,瑞士立法例无疑是很好的借鉴。在对内效力上 ,主要解决连带债务人的内部求偿权问题。在《破产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民法理论以及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仍然需要我们作为思考的基石。  相似文献   

11.
海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是长期以来法学界认识上的重大误区。海商法有不同于民法的独立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轨迹,而且海商法与民法从法律属性、表现形式、立法体系、规范内容以及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都迥然相异。这一认识上的错误也导致诸多危害后果:民法的伦理性抑制海商法的效益性;民法的地域性消解海商法的统一性;民法的私法性限缩了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2.
潘德勇 《北方法学》2012,6(1):125-133
条约法公约首次在国际法上规定了强行法概念。国际法学者以强行法、对一切义务、国际罪行等的出现为根据,提出了位阶理论,主张国际法规范已经产生类似于国内法的"规范等级"。在实践中,位阶理论在确定国际法等级以及效力层次上的作用也极为有限。国际法院的判决在某种程度上仅仅是指明某些义务具有基础性,而并不能证明强行法规范具有高于一般规范的效力。尽管如此,位阶理论的提出仍使特定国际法规范的效力在某种程度上超出"同意",也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条约义务与国际社会根本义务相冲突的情形。  相似文献   

13.
论经济法之法律目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目的是主体在特定的法律理念的指导下,根据其对特定的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的功能需求,从可供选择的法律价值名目体系中,为特定的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所选择并设定的价值目标。部门法法律目的是其所属的法律规范的法律目的之抽象概括,它统率该部门全部法律规范之法律目的的内容、形式和结构。经济法部门之法律目的中的“正义、秩序、效益”的含义与传统民法部门、行政法部门存在显著差异,经济法应当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14.
行政刑法在我国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行政刑法在法律上兼具行政法与刑法的双重性质,行政刑法是国家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规定行政犯罪并追究其行政刑法责任的特殊法律规范的总称。  相似文献   

15.
邓丽 《北方法学》2015,(4):64-74
在肯认婚姻法属于民法典组成部分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婚姻法与民法总则之间的内在逻辑,辨析婚姻法律制度与民法总则具体制度之间的同异,以期应用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在意旨上,民法总则通过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和阐释价值理念对婚姻法进行涵摄和指引。在体例上,身份法与人格法的分离是民法总则得以构建的重要前提,而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也决定了婚姻法的独立自洽是必然的。整体而言,两者的协调立法,需要民法总则有自省式的定位,而婚姻法则有选择性的出位。就条文设计而言,民法总则在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时应充分考虑婚姻法的制度特性和立法诉求。  相似文献   

16.
赵万一 《法学论坛》2005,20(4):28-33
传统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现代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对传统的民商立法模式进行适当调整.在民商关系的处理上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在对传统私法做成功的现代转化的前提下,制定一部民商混合的法典,即在正确界定和承认民法和商法差别的基础上,以商法编的方式对民商法进行统一立法.  相似文献   

17.
The Family Law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Report calls for shifting the family law teaching paradigm from a focus on case‐based analysis toward a problem‐solving, interdisciplinary approach. This essay encourages law professors to take seriously this shifting teaching and learning paradigm. Aligning family law curriculum with the realities of practicing family law is a critical step in this process. This essay discusses the numerous intellectual challenges family law professors will face as they reflect on the proposed FLER Project curriculum.  相似文献   

18.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role which the Ombudsman plays in tax law, on which comparatively little has been written, reveals that the body makes an important and distinct contribution. There is now almost universal acceptance that tax law is overly complex and indeterminate. If the primary law offers few answers to the taxpayer, then HMRC’s role as administrator of the system becomes apparent. Soft law elaborating upon how HMRC will apply the primary law to a given class of taxpayers is rendered indispensable. In practice however, HMRC soft law has often been found to be deficient.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oversight arrangements for HMRC soft law immediately reveals the genesis of these issues. Select committees exercise Parliamentary control, whilst an independent body performs external audits. These entities however only incommensurately examine the soft law. Into this void steps the Parliamentary and Health Service Ombudsman, a body which has ‘carved for itself a distinctive niche’ in the public law framework. The paper accordingly seeks to elaborate upon the important role that the Ombudsman plays in scrutinising HMRC soft law and the lessons which can be derived from this analysis.  相似文献   

19.
刑法条文的解释不能仅仅局限于单纯刑法学范畴,对有些刑法条文的理解需要结合证据法学的相关内容来思考其含义和适用规则。基于此,认为在犯罪之间设立界限和区分标准不利于犯罪认定的观点,是对证据法裁判原则存在误解的表现。污染环境罪、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等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同时包含故意和过失,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主观要件的证明困难问题。不能依据犯罪论体系的推定机能将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交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的分配应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来确定。对于《刑法》第238、247、289、292条等存在法律拟制和注意规定之争的法条,如果从证据法学角度将其理解为刑事推定,可以克服法律拟制说和注意规定说的缺陷。  相似文献   

20.
弗兰德泰尔等著的民事诉讼法一书,具有严谨的理论体系,融学术理论与诉讼实践为一体,内容丰富,资料翔实,结构新颖,对研究美国民事诉讼法,以及重新认识和借鉴判例教学法等,都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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