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暂缓不起诉是一种源自基层的司法探索 ,对其利弊得失 ,应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对其进行理性的分析。文章在界定我国暂缓不起诉的基础上 ,指出目前的暂缓不起诉在定位、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适用程序等方面存在误区。  相似文献   

2.
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起诉裁量权是与起诉便宜主义密切相关的由法律特别规定或认可的公诉机关对起诉与否的选择权.裁量不起诉符合实行起诉便宜主义的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和轻刑化的刑事政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免予起诉制度,规定了不起诉,其中酌定不起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本文首先探讨不起诉裁量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通过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不起诉裁量权的具体运作的对比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重点阐述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应如何正确定位及其在司法实务中的实施和完善,以期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暂缓起诉作为起诉便宜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得以建立。比较德、日、美三国暂缓起诉制度,发现三国在暂缓起诉的适用范围、考验期、本国国民对这一制度的接受程度以及对暂缓起诉的监督和制约四个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造成这些差异是因为三国的法律传统、诉讼理念等存在较大区别。我国目前的司法形势与日德两国暂缓起诉制度得以实行的司法形势有相似之处,因而我国应当在考虑自身法律传统、诉讼理念的基础上确立暂缓起诉制度,扩大检察机关裁量不起诉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论不起诉裁量中的公共利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社会犯罪数量不断激增,手段“日新月异”,司法审判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与司法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作为审前程序的公诉制度承担起更多缓解审判压力,实现刑事案件审前分流的重任,扩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成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发展的趋势。与之相应,如何指导和规制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成为重中之重。确立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的公共利益原则。既是由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决定的,又是规制不起诉裁量权的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5.
存疑不起诉制度是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上的集中体现,因其具有终局性并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构成实质性影响,故容易引发争议而滋生风险。存疑不起诉是法定不起诉而非裁量不起诉,不能因存在风险即绕道而行,以至违背无罪推定的精神和原则。要通过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强化裁判理由、建立附带民事赔偿机制以及完善庭前评议制度等途径,增强存疑不起诉决定之权威性和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6.
论起诉便宜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起诉便宜主义是在刑事诉讼中各种刑事政策权衡和增强诉讼效率的内容和要求之一,绝对的起诉法定主义已无法在各国刑事诉讼中实现。起诉便宜主义在各国刑事诉讼中都有直接的体现,在公诉时便宜起诉有各种相应约束机制,所以借鉴其合理内核对重塑我国刑事诉讼公诉裁量权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四个方面归纳了不起诉制度存在的问题。作者提出:法定不起诉的第(一)项情形应该修改,以符合案件事实;酌定不起诉与无罪推定存在内在矛盾,前者是后者的例外;不起诉程序中应增设听证程序,以推进诉讼民主;存疑不起诉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对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又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是保护其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预防其重新犯罪的重要法律手段。从犯罪情节、主观和客观条件的特定标准出发,正确适用相对不起诉,有利于未成年犯的成长发展和教育改造,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9.
不起诉听证是检察机关为适应检务公开的要求而试行的一项改革措施。该举措虽有不少优点,但实施中仍存在某些问题。重视并改进这些问题有助于不起诉听证的成熟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不起诉裁量权是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一种。随着刑法理念的变化,各国大都对犯罪行为不一定采取诉诸法院适用刑罚的态度,反映在刑事起诉制度中,便是赋予检察机关在是否对犯罪进行追诉时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即不起诉裁量权。我国法律赋予检察官不起诉裁量权的空间不大,适用条件严格、范围有限,应当从改革检察官考核机制,适当扩大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设立多种不起诉程序等多种途径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不起诉决定确定力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决定对起诉机关是否具有约束力。不起诉决定绝对具有确定力或不具有确定力都存在其难以克服的弊端。因此,应当将不起诉的理由作类型化的界分,从而根据理由的不同来分别规定不起诉决定是否具有确定力。  相似文献   

12.
“慎诉”政策的落实主要依赖于相对不起诉制度。司法实践中相对不起诉存在适用率低、与缓刑界限不清、检察意见落实难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德国的停止程序制度、奥地利的起诉异议制度等域外经验可以作为修改我国不起诉制度的参考,建议通过细化相对不起诉条件、扩大撤回起诉案件范围、探索起诉异议制度、建立公安机关移送不起诉制度等措施,完善我国相对不起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的起诉裁量权制度不能满足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的价值追求。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下,应当完善酌定不起诉制度、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同时完善配套制度和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4.
暂缓起诉制度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暂缓起诉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与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原则是一致的,而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的规定又为暂缓起诉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20世纪20年代,起诉便宜主义逐渐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也很快被民国立法者所接受。在民国刑事诉讼法上,微罪不起诉制度是起诉便宜主义的集中体现,这项制度于1928年《刑事诉讼法》中首次得到确立,此后历经多次修改,在检察官作出微罪不起诉处分的考量因素和具体程序等方面得到了完善,但其适用范围则一直比较有限。在实践层面,微罪不起诉在民国时期的适用率始终偏低,因此很难充分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英美法系将起诉便宜主义作为其起诉的基本立场 ,检察官对案件享有广泛的起诉裁量权 ;长期以来奉行起诉法定主义的大陆法系也开始赋予检察官一定的裁量权 ,我国台湾地区的缓起诉制度就是其中一例。研究台湾缓起诉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学术的探讨 ,更重要的是对完善我国相关制度具有重要的实践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选择性起诉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在刑事诉讼中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投入取得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利益。“选择性起诉”的目的在于减轻刑事诉讼对司法的负担,有助于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处理其他重大复杂案件,并切实减少审判环节的实际耗费,节减诉讼成本,实现刑事司法资源的高效率利用,利于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8.
“存疑不起诉” ,是不起诉制度中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种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司法公正 ,有效惩治犯罪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 ,应当充分理解与其相匹配适用的法律制度、原则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的独立司法属性和权能,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履行公诉职能的过程中拥有绝对的起诉裁量权.针对不同定性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自由作出起诉、部分起诉和不起诉的决定,这恰好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刑事起诉政策.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是贯彻和落实当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反过来说,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检察机关落实起诉裁量权提供了...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企业刑事合规试点改革主要是由外部力量推动的、自上而下的、检察机关主导的,具有预防企业犯罪和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政策面向。当前,企业刑事合规可纳入刑事政策的范畴,藉由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学之间的目的管道进而影响到刑法规范的解释与塑造。当前立法的缺失和实践的保守,导致合规刑事激励不充分,亟待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发掘刑事合规激励的理论潜力、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尚在探索,刑事合规适用对象、激励机制、制度目标等顶层设计问题,既需要结合我国发展需要,也需要契合刑事法治深度,从而促进实践走深做实、刑事合规制度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