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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2019,(1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普及,新兴行业正在逐步崛起,网络直播行业便是这些行业的领军成员之一。其中斗鱼、虎牙、YY等直播平台的框架最为完整最为先进,成为了直播行业的领军。其涵盖的直播模块尤为全面,覆盖的用户数量最为庞大。其影响力不亚于传统的有线电视行业。它的高用户量使得其吸金能力极为强大,因此网络直播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在网络直播中管理的缺失,使得网络直播成为了一些不法犯罪分子天然的后花园。由于网络直播的用户匿名性,使得直播门槛低,给监管部门在对其进行执法上产生了较大的困难。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完整的出台一部法律来对网络直播行业进行监管,这使网络直播行业成为了监管的真空地带。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管制网络直播行业的法律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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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带货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难题。由于相关立法层级低且存有冲突、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薄弱,消费者在线纠纷解决效率低,应在此基础上,完善法律,明确平台、主播、商家的法律责任,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和在线小额诉讼制度,更好地保护网络直播带货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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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络直播非常普遍,有直播卖货等商业性直播,有自娱自乐非商业性直播,直播为网民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但是,由于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限制,网络直播乱象丛生。本文分析了网络直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原因,借鉴了国外相关立法,并对如何促进网络直播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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