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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非国家机关的法律制裁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非国家机关的法律制裁权李颂银我国流行的法学理论认为,“在法律领域,认定违法责任并把它归结于违法者,只能是具有归责权(追究权)的专门国家机关。”①笔者认为,这一法学观点是片面的。在法律领域,并非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在一定的社会历史...  相似文献   

2.
笔者认为,杨某此举体现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代表约见权处于"停滞"状态,作为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人大代表为民代言、表达民意、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地方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按照《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个人又不宜随时行使约见权。首先,约见权的法定性。《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  相似文献   

3.
浅议国家追偿权的几个问题黄正光国家追偿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或有法定情形,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在对赔偿请求权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以要求有过错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  相似文献   

4.
也谈索贿罪     
读柯葛壮同志《我对索贿罪的浅见》(《法学》6期),我们觉得有些问题,需要商榷.柯文认为,索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索贿罪的既遂,不以收受贿赂为必要要件,只要索贿行为完成,即犯罪既遂.我们认为,贿赂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也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往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生命权入手,认为安乐死是一个有关人类生命权利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死亡权属于生命权的一部分,人类有权选择死亡,并从哲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及现代医学等方面进行论证安乐死合法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国家追偿权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立法虽肯定了国家追偿权,但其条文规定过于简单笼统,不便行使。目前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也相对薄弱。笔者认为,追偿权法律制度实质上是我国国家赔偿法“促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一立法宗旨的具体制度北。国家追偿权及立法完善问题的实现意义不言而喻。一、国家追偿权的特性国家追偿权,亦称国家求偿权,是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在承担了国家赔偿责任之后,向不法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个人要求偿还赔偿费用的权力和制度。国家追偿权脱胎于私法上的追偿权.但固有的特别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7.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述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兴起于80年代后期,它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女权主义法学主要以社会性别概念为基础,揭露了国家和法对妇女的父权统治功能;批判地指出对妇女的暴力是维护男性统治的主要手段;认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和工作中的性骚扰也是男权压迫的重要表现和延伸;对拥有堕胎权的辩护和对传统法学中的男权性质的批评也构成它的一部分。尽管女权法学仍属资产阶级法学范畴,从而与马克思主义法学有根本区别,但它已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立法和司法,对我国法制的发展也提供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8.
罗英 《政法论坛》2023,(6):124-134
学界关于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研究很少涉及其在国家机关间实现的情形,但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具有在国家机关间实现的规范基础和现实需要。从法教义学角度分析,宜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3条理解为一种特殊立法技术,即该条使得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规范具有公私法双重属性,第45条第3款规定的个人信息可携带权亦具有“公私法兼容性”。但公法上的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并非宪法上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核心,而是处于立法者的形成空间中,主要体现为要求国家机关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法上的请求权,其解释需要受其宪法规范的辐射效果。应从权能要素、客体范围和技术标准等维度明确公法上的可携带权的权利内容,基于公共利益和第三人保护厘定其外在限制,勾勒公法上的可携带权的最终保障范围,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促进数据流通、构建互联互通数字政府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法学》第十期刊登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否从事营利活动》和编者按,读后颇能引起人们的话题。我们安徽省的滁县地区曾进行国家机关办“公司”的试点,由机关负责人兼任董事长,引起机关干部的强烈反映,不少人不同意搞此类活动,认为这是抓末丢本,不务正业,会干扰机关的正常活动。  相似文献   

10.
笔者认为,这种直接面对面向一府两院反映群众呼声了解情况指出问题的方式,是拓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渠道、实现对"一府两院"监督日常化的举措。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行使"约见权"是其法定权利。当然,行使"约见权"也有一定程序,不能简单从  相似文献   

11.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中的印章,一般是指真实存在的国家机关印章,如果行为人所伪造的虚假国家机关印章足以达到使一般社会公众误认为是真实存在的国家机关印章的程度,应当认为构成该罪。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只规定了国家对各类犯罪活动的刑罚权,而未明确规定刑罚权中的侦查权、起诉权、执行权等权力具体由哪些国家机关来行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监狱机关是享有侦查权的主体。只有赋予监狱机关以侦查权,大力加强狱内侦查工作,及时把罪犯的又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之中,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改造环境,才能有效地保证监狱机关职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华瑀欣  闵捷 《法制与社会》2010,(11):239-239
在环境法学国际化趋势显现的背景下,本文认为学好外语对环境法学研究风常重要。文中结合环境法学的特点,认为从英语词根学习是学习环境法学英语词汇的良好方法。  相似文献   

14.
专题询问是各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审议议案或报告的时候,向有关国家机关了解情况、实施监督的一种方式,目的在于深入全面地了解情况,切实提高审议的质量。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行使专题询问权,怎样才能用足用好“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新境界,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律虽承认被害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但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尤其是没有赋予被害人上诉权。法学理论界对被害人是否应该拥有上诉权,见仁见智。我们认为应从我国被害人上诉权的理论研究和立法现状出发,结合被害人上诉权的价值,在立法上赋予被害人上诉权。  相似文献   

16.
童之伟 《法学》2021,480(11):38-56
起源于先秦的"权"字在17-18世纪之交和19世纪初同西文法学相关名词接触,形成含义对应和互译关系,是它走向近现代中文法学的主要标志.在19世纪中叶前,权力和权利的初始内容进入"权"字的指称范围,但它们从"权"字中诞出成为法学概念是1860年之后的事情,这得益于中日两国学者不约而同的努力."权"在20-21世纪之交已成为可同时表述权力、权利、剩余权,以及它们体现的全部利益和相应财产内容的基础性法学概念."权"字的发展衍射史是近现代中文法学萌芽、成长和基本形成的历史的缩影.循此历史进程辨识、甄别、查明权利、权力等现有法学基础性概念和其他基本概念的"真身""出生"的时间、地点和"身世",是中国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外延和实质已明确并得到充分论述的"权"概念,有着深厚的中华法文化底蕴和丰富的表意功能,是现代中文法学相对于西文法学的独特资源优势,应善用之.  相似文献   

17.
职权义务论     
<正> 长久以来,我国法学界运用“权利——义务”分析模式对法律内容区别分析时,一般将国家机关的职权归类于权利,视之为国家权利。但本文认为,职权不仅不属于权利,恰恰相反,职权应是一种义务。  相似文献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规定,并不是所有在国家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中工作的干部,都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如果仅仅是在国家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中工作,但不具有从事公务这一特点,就不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有关的刑法资料认为,“从事公务的人员,通俗的讲就是指国家干部”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所谓从事公务,即指从事组织、监督、管理事务性质的活动,具有一定的管理职权。所强调的是从事公务者手中的权力,该权力能为行贿人带来合法利益以外的利益。受贿人向别人索贿或行贿人向他们行贿,就是看中了他们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  相似文献   

19.
作为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从德国法看基本权保障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郑贤君 《法律科学》2006,24(2):35-45
德国法上的基本权同时有“主观权利”和“客观规范”两重含义。客观规范即客观价值秩序,表示基本权是一种规范或者价值,各国家机关在履行职权时须遵守和贯彻即为基本权的保障义务。这一概念还与基本权第三者效力、法益平衡及制度性保障等密切关联。这种概念上的差异反衬出我国宪法基本权在理论上重规范轻权利,在实务上重保障轻救济的倾向,且保障也有很大不足与缺失。并且,客观价值秩序中的“价值”一词也提供了一种如何用“去哲学化”的法学方法去思考“价值”的法律含义的契机。  相似文献   

20.
笔者认为,约见权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代表个人依法提出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具体表现,值得肯定;但约见权的行使应合法有序,不可滥用,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应注意以下事项:(一)非特定情形不要提出约见要求。能够通过提出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或其它间接方式能够达到预期目的的,不凡就通过其它间接方式来进行。杨代表的约见要求恰恰是在书面建议未落实的特定情形下提出的,是依法履职的具体表现,值得肯定。(二)代表行使约见权不能假公济私。约见权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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