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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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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回放 2017年7月14日,23岁的东北大学毕业求职生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市静海区国道旁水坑里被发现,他身上存有“蝶贝蕾”的传销笔记.后经调查,“蝶贝蕾”传销组织人员冒用北京科蓝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之名,在BOSS直聘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求职心切的李文星收到该公司发来的聘用书后,即便担心可能是骗局,但已数月未找到工作的李文星仍抱着试试的心态前往天津“李鬼”公司入职,岂料惨遭不测.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各类传销及变相传销组织如同一个个毒瘤,不断侵蚀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人们形 象地称为"经济邪教"。为了彻底根除这一顽症,1998年国家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严打,使公开的、大 规模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春节以来,部分重点地区的传销活动又有抬头。警方 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手行动,掀起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新一轮风暴。 日前,在公安部经侦局和山东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协调下,山东淄博警方一举捣毁了目前全国最 大的传销团伙,此案非法传销人员涉及北京、山西、河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贵州、山 东等11个省市,参与人员10余万人,涉案金额3亿余元。  相似文献   

3.
被告人不是向债务人索要钱财,而是采取劫持并关押与他们素不相识、无任何经济来往的传销公司大经理、老总“看门人”的办法,追使传销公司退回他们的传销出资款。在这种情况下,不应构成绑架罪,而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相似文献   

4.
家住广州的张某系广州某传销公司的传销员。经其诱人的宣传鼓动,远在江西省某县公安局工作的远房亲戚李某按照张某所讲的参加传销的条件,先用3900元从张某手中买下一台广州某传销公司的传销产品健康器,并填写了该传销公司有关参加传销的表格,作为张某的下线传销员加入传销网络。听了张某的宣传,看了传销公司的资料,李某以为只要发展一些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传销员,即可旱涝保收,多发展多得报酬,并将荣升经理、总裁,财源滚滚。但经过20多天的努力,李某一无所获,未发展一个传销员。李某大失所望,故要求退出传销,要退还3900元。张某…  相似文献   

5.
一、案情介绍被告人宋鸣键为进行传销活动 ,于 1 998年 1 1月 1 8日通过被告人朱欢荣注册成立上海键搏商贸有限公司。同年 1 1月 2 4日 ,被告人盛炯、费林平、朱欢荣为参与传销活动而分别向键搏公司投资 ,成为该公司股东。四名被告人采用凡在键搏公司购买一套价值人民币980元至 1 2 0 0元的产品者 ,即成为公司业务员 ,业务员每传销一套产品可得“直销奖”、“分红奖”、“网中网奖”等方式组织传销。 1 999年 2月 ,被告人蒋守宏、沈红梅为参与传销 ,亦分别投资而成为键搏公司股东。上述六人组成了键搏公司董事会 ,由被告人宋鸣键担任董事长 …  相似文献   

6.
任何一项技术都无法避免双重性,信息技术也是如此,当如今网络信息无处不在的时候,它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提供了极大方便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所利用,把传销搭上网络便是典型的一例,可以说,网络传销借助传统传销与网络技术的双重优势,已经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中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相似文献   

7.
2017年7月11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北京首例劫夺被押解人员案的主犯胡小琴出现在法庭上. 庭审现场拒不认罪 已过不惑之年的胡小琴是重庆人,初中毕业,先后做过保姆、修脚工等小工.2015年,经人介绍,胡小琴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唐人街大厦一家涉传销公司任中层职务,同事称她为“胡姐”.  相似文献   

8.
从事传销的姬鹏飞半年内不计血本让自己和亲朋好友在"人头"传销中损失70多万元,使他得以升任传销组织的B级经理。在成为千万富翁的诱惑下,姬鹏飞继续大肆拉"人头"传销。过去打击传销过程中,工商部门没有对传销者采取强制管制的权力,公安部门又无处罚传销者的法律依据,造成传销组织恶性泛滥。今年2月28日,我国施行刑法修正案的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彻底粉碎了姬鹏飞的百万富翁梦想,他也因此成为首个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拘捕的传销者。  相似文献   

9.
8月1日金华新闻网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发展下线,年收入超300万元?》的新闻报道,其中有如下一段话:“为了查清龚晓洪、符秋儿团伙的真实面目,义乌市工商局稠江工商所除本地调查,还向贵州市工商部门查证了贵州红跃公司的情况。对方证实,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已因涉嫌传销被当地公安部门拘捕,该公司也被当地工商部门勒令停业整顿,义乌市工商部门调查后确认,这是一个明显涉嫌传销的团伙。目前,这个团伙已在义乌受到查处。”  相似文献   

10.
本文背景:从事传销的姬鹏飞半年内不计血本让自己和亲朋好友在“人头”传销中损失70多万元,使他得以升任传销组织的B级经理。在成为千万富翁的诱惑下,姬鹏飞继续大肆拉“人头”传销。过去打击传销过程中,工商部门没有对传销者采取强制管制的权力,公安部门又无处罚传销者的法律依据,造成传销组织恶性泛滥。今年2月28日,我国施行刑法修正案的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彻底粉碎了姬鹏飞的百万富翁梦想,他也因此成为首个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拘捕的传销者。  相似文献   

11.
黄普磊 《检察风云》2004,(24):36-38
暗恋的女友千里发回邀请信,18岁的青春小伙满怀希望他乡淘金,却不料由此陷入传销陷阱,因拒绝传销竟被活活打死,几名涉案的传销组织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2.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禁止传销活动。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行动,严厉打击,传销和各种变相传销活动很快被全面禁止。但近一个时期以来,一度沉寂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又改头  相似文献   

13.
“飞镖公司案”第一次引起轰动是在2004年4月至6月间。总部在深圳的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在广州、佛山、福州、厦门、重庆、成都等地的近10个分公司同时被各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各地经营场所的大批飞镖机被扣押,当时媒体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一片喊打声,广东频道在其网上称该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为传销“钉子户”被执法部门查处!  相似文献   

14.
2012年6月1日,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彩生活公司”)原董事长唐庆南,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逮捕. 颇具戏剧性的是,唐庆南最初进入人们的视野,并非因为涉嫌传销案件,而是因为他近两年来在社会上取得的“伟大成就”——投资江西十大风云人物、诚信中国创新先锋人物、和谐中国2010年度影响力人物、十大杰出诚信企业家等众多荣誉.  相似文献   

15.
瑞鑫 《法人》2006,(10):31-31
从1995年至2002年,曹继光和美芝公司一次次陷入产权纠纷中欲拔不能。原因就是它头上的那顶“红帽子”22年前的一天,倾注曹继光无限希望和心血的“深圳市美芝电器公司”正式诞生了。然而,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时期,美芝公司不可能成为名正言顺的私营企业,曹继光更没有私营企业家的优越感。为了生存和发展,美芝公司先戴上“红帽子”后,然后曹继光再反过来从挂靠单位深圳家用工业公司承包自己出资一手创办的美芝电器公司。  相似文献   

16.
案情2005年2月24日,原告张某通过被告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姚某投保了被告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8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2月24日至2006年2月24日,投保人及被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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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禁止传销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传销本身是一种正当的交易行为,但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很容易被不法商人利用来作为诈财的工具。各国都针对非法传销的危害对其作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范经历了两个阶段。由于传销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但我国对禁止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为此,我国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和健全与打击传销有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8.
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传销这种独具特色的经营方式起源于30年代的美国,是一种与传统的销售完全不同的营销方式。传销公司通过多层次的、独立的传销者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每一位传销者除了可将商品销售出去以赚取零售利润外,还可以自己推荐、训练一些新的传销者以建立销售网,并通过销售网来销售公司产品以获得差额利润。这种营销方式以“倍增市场学”为理论基础,利用传销者一传十、十传百的口碑方式来传播企业信誉,通过庞大的销售网络推销本企业的商品。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曾一度被查禁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全国各地死灰复燃,且呈现出手段更加隐蔽、复杂,更具欺骗性的样态。据报道,2001年度全国查处非法传销案件2340件,取缔传销窝点2559个,清理参与非法传销人员17万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涉嫌犯罪人员580余人。①传销活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00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情节严重的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以非法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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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1998年4月18日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情节严重的传销行为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活动在司法实践中被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受到刑法的规制。最高法2001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肯定了这一做法。本文认为应当对传销组织中不同层级的人员根据其行为特征适用不同的罪名,而不应单一的适用非法经营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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