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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一、贪贿犯罪嫌疑人认罪障碍 (一)嫌疑八本身的心理障碍。 1.惧怕受罚。贪贿犯罪嫌疑人大都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工作,如果承认罪行,不但要丢乌纱,甚至连饭碗都保不住,往日的荣誉与尊严一去不复返。因此,他们总是想办法回避实质问题,或者避重就轻,或者反说自己如何有功、如何廉洁。而另一部分犯罪嫌疑人自认为自己犯罪数额大、作案次数多、群众意见大、法律不会轻饶  相似文献   

2.
职务犯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生活阅历和社会经验,有一定的规避法律、反侦查意识和抗审讯能力。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侵权犯罪相交织的情况越来越突出,犯罪嫌疑人对抗侦查讯问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特别是渎职犯罪被查处的概率较低,犯罪心理强化的态势更为明显,这更使在讯问中运用讯问策略,促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自己罪行尤为重要。在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注重"心理限制"有助于提高审讯效率。犯罪心理学研究表明,侦查人员在讯问的关键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限制,将带来对此类案件的突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限制,是遵循犯罪嫌疑人供述基本规律办案的重要环节,是供述动机产生的基础,是促使其尽快交代犯罪事实的有效途径。本文就心理限制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3.
农村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滕佩华,刘春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贪污贿赂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正确认识和严厉打击当前农村贪污贿赂犯罪,保护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一、农村贪贿犯罪的表现形式及...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加大了惩处腐败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立法规定,严密了腐败犯罪的制度之笼.贪贿犯罪由单纯的“数额”标准修改为“数额或者情节”标准;修改贪贿犯罪量刑幅度;废除贪贿犯罪的交叉刑;废除贪贿犯罪中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进一步扩大贪贿犯罪坦白从宽的适用范围;修改行贿罪处罚标准,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增设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严密行贿犯罪法网;增设财产刑,加大对贪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对贪贿犯罪增设死缓期满后适用终身监禁;删除贪贿犯罪中行政处分内容.  相似文献   

5.
审讯贪贿犯罪嫌疑入是审讯入员与犯罪嫌疑入之间的心理战,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场十分复杂尖锐的心理交锋。突破涉嫌贪贿犯罪嫌疑人是反贪案件的基础环节,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斗智是突破反贪案件的重要手段。掌握并利用好嫌疑人心理特征对打破其防御体系至关重要。笔者根据多年工作实践,现就嫌疑人各阶段心理特征略谈几点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6.
武慧君 《政府法制》2013,(13):48-49
贪污贿赂犯罪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要对其预防必须建立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庞杂系统。在实施贪贿犯罪的预防时,秉承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建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打促防的法制体系。在此基础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撤走贪污贿赂犯罪的温床。更要加强思想教育,修身齐家,使相关主体不想犯罪。面对目前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现状,结合世界上治理贪腐的经验,笔者认为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7.
当前,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在我国人们关注的已成为不正之风的焦点。如何有效地治理此类犯罪,是全国上下极为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对贪贿等腐败问题进行经济学的考察和分析,或许会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因此应从经济学成本与效益的角度对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犯罪经济学的视野中提出犯罪对策。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础是证据.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中,全面、及时地收集符合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对于突破案件,戳穿狡辩,揭露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非常重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不良观念和因素的影响,证人拒不作证、不如实作证,隐瞒事实,甚至捏造事实、作伪证、包庇犯罪的情况经常发生,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且有更加严重之势,已经影响和制约了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本文通过对贪污贿赂犯罪涉案人员如实作证的障碍及其突破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以抛砖引玉,希望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9.
徐望实 《中国检察官》2003,(1):24-25,29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也呈上升趋势,且犯罪数额不断增大,犯罪者职务由低向高演变,犯罪的隐蔽性越来越大,犯罪手段愈来愈狡猾,加上贪贿案件证据的相对单一性,案件当事人翻供翻证的现象越来越多,给反腐败斗争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如何防止贪贿案件的翻供翻证是查处案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一个极为关键的方面。  相似文献   

10.
简论新形势下的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策略刘铁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有利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做出了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介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新规定,这对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情况比较突出,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就我院而言,1997年至1998年6月,共办理贪贿案件19件20人,被告人翻供的12人,证人翻证达15人。因贪贿案件主体特殊、影响大、涉及面广,处理不好翻供翻...  相似文献   

12.
抓住行业特点挖出窝案串案张丰年一般而言,犯罪是有规律的,贪贿案件的规律性和行业性特点尤为突出。办案人员如果抓住这一特点,在掌握一定案件线索后,不急于接触嫌疑人,而是从分析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业规律人手,充分了解该行业该类型犯罪的作案手法、环节和过程等细节...  相似文献   

13.
目前贪污贿赂犯罪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不同阶段的心理状态各不相同,要了解其心理发展变化轨迹,把握其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和案发后的心理状态,需要从多方面进行遏制,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贪污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14.
陆炜 《中国检察官》2023,(10):60-63
<正>办案要旨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严格落实“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的要求,在提前介入等工作中强化相关线索的审查发现,必要时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补强证据。发现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犯罪的,对洗钱部分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强化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引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还应注意分析发案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通过制发要情专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诉源治理。  相似文献   

15.
《政法学刊》2020,(5):102-113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三)》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认罪认罚协商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的核心环节。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能否依法、有效地发挥其法定职能,是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效果的关键所在。按照刑事诉讼基本流程,检察阶段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包含五个方面重要问题:一是加强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监督,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明智性、自愿性、真实性,审查侦查机关所提量刑建议承诺和程序处理意见的合理性;二是审慎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少数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可以酌情不予起诉;三是以责任刑和预防刑理论为指导,从实体维度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从宽量刑建议以及从宽幅度;四是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根据刑法规范和量刑理论,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五是在量刑协商过程中,要注意听取和参考被害方意见,以平衡加害方和被害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贪污贿赂案件中侦查审讯谋略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身份特殊或涉案金额较大,反侦查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等特点,一般都会拒不供认以企图逃避处罚。他们在接受审讯时的心理变化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和供述认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侦查人员必须在审讯前先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要善于利用其复杂矛盾的心情,灵活采取攻心型、震慑型、迷惑型、利用刑等的审讯谋略,攻其要害,迫使其在心理上认罪伏法。  相似文献   

17.
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部分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建立独立的认罪程序,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2009年至2012年四年间,江苏南京六合区检察院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21人,这其中村干部职务犯罪14人。该类案件的特点是,大案比例高,犯罪嫌疑人大多文化程度低,窝案串案多,贪污比较多,作案手段简单,"一把手"犯罪多,等等。笔者参与了上述案件的查处,在发现此类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后,也摸索出了此类案件的若干查办要点和注意事项,在此与同行们交流探讨。一、查处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要点要点之一:查账并调账前面已有统计,村干部贪贿案件中贪污案件占85.7%,所以查帐调帐是第一要务。实践中村干部贪污  相似文献   

19.
一定“位”举证。“位”即被告人犯罪时的身份。定“位”就是将被告人犯罪时的身份,通过证据材料框定为符合贪贿犯罪的犯罪主体资格。从司法实践看,涉及到贪污贿赂罪案主体问题十分复杂,因而出庭公诉人员举证时必须围绕被告人身份的演变,依照刑法或司法解释对犯罪主体身份的规定,逐一举证,以突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定“权”举证。“权”是被告人实施犯罪利用的职权。在查明被告人身份的前提下,他的职权一般也就明了。但实践中,人浮于事、职责不分的现象亦大有存在,因而出现隐形利用职权实施贪污贿赂犯罪的不乏  相似文献   

20.
肖浩 《陕西检察》2002,(3):19-20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辞方式对被怀疑有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提问并要求作出回答,从而获取口供、查清犯罪事实的一种侦查活动。由此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是定案重要证据之一。尽管刑诉法中确立“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但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没有口供难以定罪,有口供就能定罪。近年来贪污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现象越来越多,致使对认定犯罪证据的认识发生分歧.影响了打击犯罪的力度。这样,侦查工作就面临新的要求,即侦查人员不仅要有侦查取证、获取口供的能力.而且要有善于固定证据的能力。本文将结合办案实践就贪污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的若干问题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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