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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10年2月1日—2日,第三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统一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认识,全面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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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全会决定对司法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涉外法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氖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召开第四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新时期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发展。周强院长作出重要指示,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发表重要讲话,贺荣副院长作了全面的工作报告,来自全国的专家和法官“集众思、广忠益”,为承上启下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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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6月1日,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管辖着我国3300多公里的海岸线及37万多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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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3-4日,省法院在淄博召开全省涉外商事审判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全国涉外商事审判庭长座谈会和第23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部署当前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现将与会人员的发言、讨论综述如下:一、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审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宫恩全认为,涉外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身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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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紧邻东盟各国的省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涉东盟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中作出了积极有益、成果卓著的探索。
一、完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管辖制度,切实保障审判公正与离效
涉外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辖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涉外商事案件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广西全区14个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已经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全区法院系统基本形成了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涉外商事审判新格局,完善了全区涉外商事案件审判力量的布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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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方针,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规范涉外商事海事司法行为,增强涉外案件司法审判能力,努力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5日至16日在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的分管院长和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业务庭的庭长、有涉外商事审判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分管院长、海事法院院长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共198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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