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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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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是目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的注册商标还应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对将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使用行为扩大到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情形提出质疑,并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是目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的注册商标还应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对将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使用行为扩大到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情形提出质疑,并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犯罪的七个罪名的认定都与数额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七个罪名对数额标准的表达方式不尽相同,这与各罪的特点是相对应的。至于单位与个人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问题,应采用折算的方法各自计算并按照各自的标准来认定。至于既遂未遂问题,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属于情节犯,不应有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属于行为数额犯,可以成立未遂;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属于结果数额犯,没有未遂。  相似文献   

4.
根据“刑事法定性,刑事法定量”的行政犯违法判断模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伪劣产品”的认定标准应当符合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对于“伪劣产品”应当进行实质解释,一方面,“伪劣产品”应当违背《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质量的实质要求;另一方面,“伪劣产品”需要具备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属性。行为人生产、销售质量合格的产品的行为可能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而不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所侵犯的法益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他人的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5.
理论界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研究较多,但仍有许多新问题,例如对本罪"明知"和"既未遂"的认定尚无定论,大有讨论的必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前提,而对于明知的要求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应当知道"的理解,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综合案件的各种证据进行推定;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未遂形态认定,应充分利用相关刑法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既未遂形态竞合的情况下,应采用既遂吸收未遂的方法进行定罪处罚,但在量刑上应进行适当的修改、改善,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6.
理解是否“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应拘泥于是否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而应该关注使用人是否获得了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认定“同一种商品”,应该是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一般认识。不论是完全相同的商标还是基本相同的商标,只要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就可以认定是“相同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违法所得”可理解为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数额。对于“全方位”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对于其中有消费者“知假买假”情形的,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7.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的销售金额、犯罪主观方面以及该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竞合等问题,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文结合刑法规定与司法解释,对于不同的观点进行了分析与比较,相应提出了笔者自己在上述问题上的立场。  相似文献   

8.
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种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屡禁不止,发案率逐年上升。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所带来的利益能够得以实现的关键在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售出。因此,对刑法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行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竞合所涉及的罪数形态问题,主要存在“法条竞合论”、“想象竞合犯论”、“牵连犯论”以及“实质数罪论”等几种观点。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竞合的场合,存在“一个行为”和“两个行为”的情形。这对罪数形态的判断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在“一个行为”的场合,即行为人在生产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在生产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后又销售该商品的,成立想象竞合犯;在“两个行为”的场合,即行为人在他人生产的伪劣商品上假冒注册商标后销售该商品的,成立牵连犯。根据罪数理论通说,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都应予以从一重罪处断。  相似文献   

10.
"同一种商品"和"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准确理解不仅是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中的难点也是该罪认定的关键。"同一种商品"包括名称完全相同的商品和名称虽不同但指的是同一事物的商品。"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理解为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和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认定易产生分歧,对此举实例具体分析认定。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假冒注册服务商标行为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但并未针对侵犯注册服务商标的刑事追诉标准进行区分和明确。刑事理论和司法实务均以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认定和评价侵权行为。目前对侵犯服务商标刑事打击不力,既有现有刑事追诉标准规定不清、在互联网犯罪形态适用不能的因素,也有服务的无形性、易变性、即时性等特征导致对服务商标保护的程度与尺度具有独特性的因素。因此,从法秩序统一的角度,回应现实司法需求,参照通过信息网络方式侵犯著作权入罪标准,合理引入用户注册数、点击次数等扩充“其他严重情节”内涵,同时基于服务商标区别商品商标的特性区别,以升维打击为策略,通过提高数额标准,完善服务商标刑法保护的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客观行为的规定过窄,应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相同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类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类似商标的三种情况,但驰名商标的淡化行为及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还没有犯罪化的必要。  相似文献   

13.
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是指犯罪行为是连续犯或者继续犯,这两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犯罪究竟是不是继续犯,对于确定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第140条、146条和149条中的“产品”一词应改为“商品”,第140条和149条的罪名应确定为“生产、销售普通伪劣商品罪”。某些建设工程应纳入“伪劣产品”的范围,但需要在刑法第137条和第140条的法定刑之间进行平衡,即应加重前者的法定刑。如果只是单纯地假冒,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不同情况,或者只给予行政制裁,或者按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犯罪论处。此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涉及到未遂形态、销售金额以及与相关条文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典型的背信犯罪,对亲友的范围应扩大解释,凡有一定交往或交流、能影响职务行为的决定的人,都应当认定为亲友。为亲友非法牟利,只有当损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利益,"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被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在计算具体的损失数额时,三种不同情况下的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中计算方法又有所不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贪污罪比较容易混淆,在具体判断时,应特别注意交给亲友经营的是否为单位的盈利"业务",是否向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或销售商品,是为亲友牟利还是借亲友之名为自己牟利。  相似文献   

16.
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刑法抗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鉴于日趋严重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严峻态势 ,重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刑法抗制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我国刑法关于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罪刑规范 ,分别规定于刑法典分则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两节。本文着重对上述犯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争议问题作了探讨 ,主要包括 :特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明知”的判定 ;“销售金额”的理解及认定 ;注册商标犯罪认定中的问题 ;侵犯著作权罪认定中的问题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中的共犯和罪数问题  相似文献   

17.
我国当前对假酒犯罪主要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予以规制。调研分析发现:假酒犯罪定罪中存在定罪量刑普遍偏轻、对假酒产业链的刑法覆盖不全、销售额和共同犯罪认定中存在偏差等问题;假酒犯罪处罚中存在缓刑适用多数未按照食品犯罪适用、财产刑的惩罚不力、职业禁止几无适用等问题。对假酒犯罪刑法应对应做如下调适:应加强苏、皖、川、黔等省市对假酒犯罪的司法力度;增加以制售假酒次数定罪;将为制造假酒收购空酒瓶、包装盒等行为入刑;销售50万元以上假酒,应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假酒犯罪应按照食品犯罪处置。  相似文献   

18.
2009年出台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司法解释虽然规定了具体应用情形,但该司法解释尚有遗漏之处.该解释中的“规定限额”和“规定期限”的含义,需要对照银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理解,而有效催收的标准应采用“透支人收到说”.关于部分归还行为的判断应以未归还的透支款是否达到“数额较大”为标准.司法解释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六种情形存在逻辑瑕疵.对于行为人同时实行恶意透支行为及传统型信用卡诈骗行为时,应当使用几种行为的犯罪数额按比例以一种行为的犯罪数额折算的方法确定其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19.
居民身份证犯罪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即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罪与非罪界限、本罪与类似犯罪的区分、既遂、罪数问题;其二为利用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罪名认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区别。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跨境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隐蔽性高、监管难度大、犯罪成本低、跨境执法难,使打击此类犯罪的难度增加。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我国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警企协作的有效模式,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制假、售假行为的刑罚力度,推进国际执法合作机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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