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是贯彻实施《企业法》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常德市武陵区围绕搞活企业这一中心环节,在简政放权、理顺政企关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政企不分问题,依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主要障碍。这次贯彻实施《企业法》的调查表明,企业迫切要求使贯彻《企业法》的过程,真正成为以政企分开为核心的配套改革过程。当前政企不分的突出表现表现之一,是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权力的透明度不高,有些应下放给企业的权力没有认真清理下放对已经明确下放的权力仍然干预过多。企业普遍反  相似文献   

2.
当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让有理的一方放弃某些利益,做出让步,以求得案件的解决。这其中,有的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合法行使自己的处分权力;也有的是当事人认为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为了求得案件的解决,被迫作出不情愿的让步。如何正确理解经济案件调解的让步,是经济审判工作中应慎重对待、认真研究的问题。这里我们刊登了邢威同志的文章,供读者参考。也希望广大读者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使经济案件的调解真正达到明辨是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首先,搞好企业,必须把《企业法》赋予企业的权利真正落实下来.由于《企业法》是在改革的大潮中孕育、诞生的,特定历史环境不可避免地给《企业法》立法工作留下痕迹:一是对企业地位的认识及诸多内容只规定一些最基本的原则,带有不成熟性和双重性,从而造成了《企业法》总体上的适用性与具体实施上的局限性的矛盾;二是对《企业法》的核心部分——企业权利与义  相似文献   

4.
1997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是继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法》等之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又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合伙企业法为处理合伙企业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合伙企业情况复杂,纠纷种类多,合伙企业法难以囊括。研究处理合伙企业纠纷适用合伙企业法的一些问题,进而提出解决的办法,是合伙企业法施行前一个很有探讨意义的审判实务理论课题。本文试作一探究,以求抛砖引玉之效。一、当前合伙企业的组织、生产经营现状与合伙企业法不…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下称企业法),已由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决定于1988年8月1日起施行。它用法律形式肯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和重大成果。《企业法》的灵魂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搞好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重要条件,也是贯彻执行《企业法》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6.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于8月1日开始实施。要保证《企业法》真正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其配套立法必须跟上。6月中旬,国务院法制局邀请部分经济学、法学的专家、学者,和国务院批准的法制建设试点城市的代表,在京对《企业法》的配套立法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与会者就配套立法中的难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对策。现介绍如下:一、在《企业法》配套立法中推进改革企业是市场关系的总和。要健全企业经营机制,并给予企业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这就涉及到我国经济体制乃至政治体制多个相关方面的改革。制定《企业法》的配套法规,从形  相似文献   

7.
进一步完善我国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合伙企业法》是构筑现代企业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部门,它的颁布表明了调整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使对中小型企业组织形态的规范成为现实,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是确立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并使其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因此《合伙企业法》的出台,对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合伙企业法》回避和遗漏了一些问题,诸如有限合伙、隐名合伙、合伙企业的纳税以及法人成为合伙人资格的问题,这给我国合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为了规范市场主体,保护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当前我国现实的经济状况,应当对该法的不健全之处加以完善,以真正体现其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8.
本期要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确立以后,人民法院对经济审判工作中一些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标准要重新界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撰写的《关于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的意见》一文对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一些问题,如经营范围问题,子公司承担总公司债务的问题,一个人同时承包几个企业的问题,名存实亡企业的债务承担问  相似文献   

9.
湖北省企业家协会和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依法治厂”研讨会,着重研讨《企业法》实施以来的情况、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湖北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杨志国同志在开幕词中指出:《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关系、规范企业行为的基本法,是依法治厂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方针的基本准则。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马克昌教授在会议总结中强调:保障《企业法》实施、实现依法治厂,必须继续实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国家逐步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只有具备这样的大气候、大环境,依法治厂才能切实做到。企业界的代表认为:贯彻实施《企业法》不仅是企业的事,而且是整个社会的事;《企业法》不仅对企业行为有约束力,对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当有约束力。法学界的代表提出:《企业法》贯彻实施不尽如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虚无主义在新形势下的复活,其主要特点就是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克服新的法律虚无主义的对策,是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层的法制观念,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系统。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已由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企业法》的制定,结束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地位不明确的状况,确立了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为了贯彻《企业法》,我厂着重从完善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入手,用内部承包合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吸取了不少教训。现就教于企业界同仁。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我们感觉到:承  相似文献   

11.
本文作者在回顾了我国企业立法的历史过程之后,指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解决了企业立法上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标志着我国企业立法进入了完善的阶段。作者认为,该法中对企业经营权、厂长负责制和企业民主管理以及国家管理企业的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尤其是企业立法史上的突破。  相似文献   

12.
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在“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一章中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企业提供服务”,并规定了这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如此重要的法律文件中,这样明确而又具体地规定政府要为企业服务,这在我们国家还是第一次。这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是政府在管理经济工作中转变职能的一个重要突破,意义十分重大。  相似文献   

13.
为了正确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一、案件受理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七)与企…  相似文献   

14.
中央工作会议指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政治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制裁违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历来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指导思想。在当前,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服务,笔者认为应  相似文献   

15.
《法学》84年第10期刊登的宋反修《从律师出庭刑事辩护次数的减少谈起》,谈到目前有的地方律师出庭刑事辩护的次数减少,其原因与某些法院在审判中存在的先判后审这一弊端直接有关。我认为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引起司法界的重视。这实质上是如何正确执行审判制度,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七条规定:“凡是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院长认为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见,审判委员会需要讨论的案  相似文献   

16.
《企业法》实施五年以来在推进企业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改革的目标相比,要真正推动企业定上市场,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还有不少的差距。企业自主权是企业真正成为法人的实质内容,现行的《企业法》赋予了企业十七项自主权,《条例》也規定了企业享有十四项自主权这应当是一个进步。但不少企业反映,行使自主权还受到制约和阻拦,最难落实的是拒绝摊派权、机构设置权、劳动  相似文献   

17.
我国国有企业的政策定位与若干立法问题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红一 《河北法学》2002,20(2):34-38
对国有企业进行准确地政策定位是解决我国目前企业法律体系混乱 ,完善公司法规范以及制定《公共企业法》的基础。国有企业是一个经济概念 ,表现为多种企业法律形式。我国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相比有共性也有个性 ,将广泛存在于竞争与非竞争领域 ,并采取公共企业与一般商事企业等多种企业法律形式。因此 ,立法应区分国有企业的不同经营性质分类进行规范并纳入以企业组织形式为标准建立的企业法体系中 ;废除《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对公共企业进行专门统一立法 ;对其他国有企业按一般商事企业同等规范 ;将《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归入《公共企业法》的规范范围 ,廓清我国企业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8.
私营企业立法之前,实际部门及理论界常并用私营企业和私人企业两个概念。我国五十年代的立法使用的私营企业,现行立法也使用这一概念而未用私人企业。对此,笔者认为,使用私人企业一词或许更为准确,其原因有二:首先,从我国立法实践看,近几年制定的企业法都不是按企业的经营形式而是按企业所有制的性质分别立法的。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  相似文献   

19.
7月30日、31日,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经济法研究会、首都企业家俱乐部和首都钢铁公司举办《企业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顾明以及企业界、理论界、政府部门、新闻界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企业法》颁布两年来的作用、《企业法》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企业法》的颁布,为企业的生产  相似文献   

20.
<正> 近年来,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明显增多。及时、有力地惩治经济犯罪分子愈来愈成为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的一项主要任务。但是,目前检察机关在查处经济案件中存在着“发案多,立案少,结案迟,打击不够有力”的情况。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阻力大,干扰多,检察机关缺乏有效的措施去排除。从实践看,当前办理经济案件的干扰和阻力主要来自“权力保护层”、“关系包庇网”和拒绝尽公民作证义务的知情者三个方面。权力保护层,来自某些领导干部。他们之中有的收受了犯罪分子的贿赂或得到了犯罪分子的某些好处;有的是因为对违法犯罪行为过去知情未举,或者在某个问题上点过头,有短怕揭;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