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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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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政报》2013,(9):43-47
2013年第3号2013年2月21日为全面贯彻落实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营业税减免管理,明确减免税的审批(备案)手续,规范操作流程,现将我省《营业税减免操作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已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了规范和完善跨境应税服务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13年9月13日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15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6月18日重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  相似文献   

4.
<正>2014年第6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  相似文献   

5.
《河南政报》2013,(17):3-5
豫政[2013]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3年6月26日河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试点的改革效应和导向作用,将增值税制度引入服务业领域,逐步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加  相似文献   

6.
《江西政报》2013,(11):40-42
赣府厅字[2013]90号2013年6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江西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7.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  相似文献   

8.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2004年8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4]1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三大流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改制扫尾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三大流通集团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免征三大流通集团企业本次改制前欠缴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年地租;对历年所欠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营业税采取继续挂帐的方式处置。二、企业在原企业基础上改制,涉及的有关内部办理产权转让,土地、房产、水电、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等过户手续时,免收除工本费以外的交易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  相似文献   

9.
《政策》2013,(6):95-9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9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行政体制:加快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二)财税: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形成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三)金融:出  相似文献   

10.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要求,我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现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领用、清理缴销结存普通发票、使用网络开具普通发票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试点纳税人领用普通发票事宜使用普通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票种认定等相关手续后于2013年12月31日起,到各主管国税机关领取普通发票,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具国税监制发票。为避免因"营改增"试点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未及时到国税机关领取发票或未及时开通网络发票开具功能的试点纳税人,其结存的地税机关监制发票可使用至2014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11.
555日,福州市政协正式启动受理二手房交易涉及公用行业办理过户“一站式”服务,由市自来水总公司、福州电业局、福州华润燃气公司、福州广电集团、福州电信分公司分别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南侧设置水、电、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过户手续受理窗口,开设业务清算终端端口。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13.
法博士信箱     
将法院查封的房屋变卖是涉嫌合同诈骗罪还是妨害司法罪法博士:曾在某房地产公司任职的孔某与刘某发生债务纠纷,刘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孔某的一处房屋被法院查封。两年后,田某看中此房产,孔某遂将此房产变卖给田某。田某在变更过户时,房产局告之此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请  相似文献   

14.
甬政办发[2013]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深化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宁波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一、明确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相似文献   

15.
甬政办发[2012]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9月13日宁波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和《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相似文献   

16.
<正>2013年7月22日,《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这预示着,在今后的城市房地产经营中,将有更高、更规范的标准,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部分条款亟待修改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重庆市城乡建委主任程志毅在作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时谈到,《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0年7月1日正式施行,2005年进行了修订。《条例》的实施,对重庆加  相似文献   

17.
[法院判决]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原告程某享有被告上海申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物资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中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66703股的所有权。被告上海申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物资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五日内协助原告程某办理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18.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重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  相似文献   

19.
正"以前,营业税是按销售额征税,流通环节越多,重复征税越严重。营改增后,增值税按增值额征税,并在下一环节允许抵扣,消除了重复征税的弊端,最终的效果是纳税人的税负降低了。"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杨辉说。今年5月1日,我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我区与全国同步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5月1日,在剩下的四大行业即建筑业、房  相似文献   

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7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于四月底向社会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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