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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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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林爽将原单位某融资租赁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时,公司却以该员工写申请放弃签订合同为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最终,经过工会法律援助,法院判决公司仍须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2.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2008年9月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明确了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时限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相似文献   

3.
正一、离职员工未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劳动报酬吗?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相似文献   

4.
正一.职工确认劳动关系应保存哪些证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5.
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相似文献   

6.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助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和谐稳定。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限制,促使劳动者先与其他单位签订形式上的劳动合同,转移劳动者劳动关系,其后通过签订借调合同,分离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劳动用工,使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凭借借调行为,形成借调关系,避开劳动合同法的义务性、禁止性规定,减轻、规避用人单位法律责任。而劳动者则不得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形式上的劳动关系,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借调行为的滥用,造成劳动关系与劳动用工的分离,增加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难度,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违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原则。因此,应从法律制度、行政规范、司法监管等各方面制定有效措施对借调行为进行规范、管控、制裁。从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黄鹂鹂做了一年销售员,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她离职后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单位却坚称不认识黄鹂鹂,否认与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工会调解,从仲裁走到一审、二审,近日法院终审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支付2.5万元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  相似文献   

8.
用理性双赢实践《劳动合同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增强了依法用工意识,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覆盖率明显上升,劳动合同短期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相似文献   

9.
王燕 《工会博览》2009,(2):2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了,这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它的施行必将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有力地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0.
杨玉立 《工会博览》2010,(5):123-124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条件成就,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透彻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则,确保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后,用人单位还需履行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义务。  相似文献   

11.
霍健  张宁宁 《法制博览》2013,(1):157-158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这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的流通和社会资源的配置起着重大的意义。然而,由于立法规定的弹性化,现在的法律法规中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当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2.
正每年春季,都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约潮"。有的是因为劳动者想换新工作,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有的则是因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待遇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导致大规模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劳动争议。那么,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为此,北京燕山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李盼结合具体案例,提醒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履行的法律程序和法律  相似文献   

13.
陈志华 《法制博览》2015,(2):125-126
劳动关系是一种动态的法律关系,随着社会经济形式的发展而呈现出多样性。但我国过于强调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以致于产生了一种观点,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合法劳动关系的标志,这样一来就等于否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将其置于非法的状态。将本来就处在弱势的劳动者推向了更加不利的地位,这与劳动法律倾斜保护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相似文献   

14.
案情回放 陈某刚刚参加工作缺乏社会经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半年后才发现合同中少了关于休假、休息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内容.陈某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请,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委裁决驳回陈某的申请请求.陈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15.
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根据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以及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诸多因素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16.
智勇 《工会博览》2013,(15):20-20
案情回放 白某大学毕业后,经过应聘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为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试用期为5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转正工资为3500元.白某在签订合同前提出试用期时间过长,公司摆出一副不签拉倒的态度,白某无奈之下只得签下.入职4个月后,白某听朋友说起《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有规定的,自己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便找到律师进行咨询.随后,她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17.
[案例1] “在校生”兼职 小李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读书期间,一直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结果是,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未被仲裁机构及法院采信,索要二倍工资也未获得支持.  相似文献   

18.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十三条规定,平  相似文献   

19.
正从2018年11月1日入职到2019年7月2日离职,某经贸公司一直未与刘健(化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只承认与他存在两个月的劳动关系。无奈,刘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贸公司支付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至7月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被拖欠的工资。经工会法律援助,刘健的维权请求获得支持,仲裁委裁决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拖欠工资等共计3.2万元。  相似文献   

20.
<正>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调岗不得"任性",年假应休未休可获得3倍工资报酬,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实际发放的工资……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进一步统一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和执法尺度,如将"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差额"定性为"经济补偿金",仲裁时效是从劳动者知道或应知权益受侵之日起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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