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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本案的审判长,我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如下: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去,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它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实施威胁或要挟,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成为本罪的必要条件。刘某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刘某对他人的犯罪行为知情不举,并借机以向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勒索他人财物。刘某通过敲诈的手段所得的5000元中,有2500元属其实际所受损失的…  相似文献   

2.
对抢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刑法以数额是否达到较大作为划分抢夺罪罪与非罪的标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不利于打击犯罪,除采用数额标准外,对多次抢夺的亦应规定为犯罪。一、这是由抢夺罪的客观危害性决定的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往往在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乘人不备,突然…  相似文献   

3.
(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间日起施行)最新司法解释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  相似文献   

4.
首先,刘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虽然也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和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而立案中是病员的个人财物。这与贪污罪的规定是不符的。因此不构成贪污罪。其次,也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下的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刘某侵占扩是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因此不符合诈骗罪的特征。第三,刘某的行为也不能认为是不构成犯罪。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短短的10个月期间就侵占了病员的零头钱…  相似文献   

5.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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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  相似文献   

7.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或禁闭等。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欺骗的方法将被害人诱至其承租的住房内,而后将被害人反锁在其事先改造过的房间内,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属于以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强制禁闭的暴力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规定与1979年刑法相比,作了较大修改,就是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是否达到一定的数额作为定罪和量刑的证据。关于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以1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笔者认为,把勒索财物的数额多少作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必备条件,有失科学和严谨,也不利于对这类犯罪的惩治。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罪、多发罪。该罪在本质上是一种财产型犯罪,行为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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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条规定清楚地揭示了抢劫罪的主要特征: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2.通过使用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达到侵犯公私财物所有关系的目的。侵犯人身权利是抢劫罪方法上的特征,侵犯公私财物所有关系是抢劫罪犯罪目的上的特征,抢劫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司法实践中,对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定性上意见较一致,对以“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则常常出现分歧意见。究其原因,主要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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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比较修订前后的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关于盗窃罪的客观要件补充规定了“多次盗窃”这一内容。修订后刑法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时,不仅要注意查明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还应当注意查明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的实际次数。同时,并非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当结合具体犯罪情节,联系刑法总则关于犯罪的基本理论加以考虑。从立法原意分析,对多次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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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盗窃的既遂与未遂标准的认定采取控制说,既凡是被盗财物以实际脱离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的管制并且已实际置于犯罪行为人控制之下,属于既遂,否则是盗窃未遂。对于一般的盗窃来说这一标准比较容易掌握,但在具体  相似文献   

12.
多次违法构成犯罪的刑事立法 ,是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目前 ,我国刑法对多次违法构成犯罪问题规定的条文不多 ,表述也不尽相同。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构成盗窃罪。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 ,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看出 ,所谓多次违法构成犯罪 ,是行为人多次实施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 ,已经严重危害社会 ,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多次侵害的社会关系不同 ,则不能以多次违法认定其构成犯罪。如刘某一年内贪污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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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刚 《法治与社会》2008,(10):27-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概念是对盗窃犯罪行为各种特征的综合,是对盗窃犯罪现象总体上的抽象概括。但是现实社会中的犯罪从来都是具体的犯罪,不存在抽象的犯罪,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盗窃犯罪的手段愈来愈多样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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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类刑事犯罪。所谓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1979年刑法仅仅规定了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为盗窃罪 ,而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则不构成犯罪。1997年刑法在修订过程中 ,将盗窃数额较大的行为与多次盗窃的行为并列 ,认为均构成盗窃罪。但是 ,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还是传统盗窃罪 ,这类盗窃罪要求窃得财物的经济价值达到“数额较大” ,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 ,行为人所窃财物的实际价值就成了判定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关键问题。司法实践中 ,对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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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否成主,应从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分析,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认定。《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在本案中吴某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VCD机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作为犯罪客体的VCD机价值问co元(已达数额较大情节),吴某作为犯罪主体也应负刑事责任,因此,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由于其立即被VCD机主发现并抓获,是因其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达到犯罪目的,系犯罪未遂。虽然最高人民法院1998牟3月间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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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设立惯窃罪的质疑傅树朝惯窃是指盗窃已成习性,并以盗窃所得为其挥霍或者生活的主要来源的犯罪行为。惯窃具有盗窃恶习深,连续作案时间长,盗窃次数多,盗窃数额较大等特点。我国刑法第152条规定:"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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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威胁、要挟等方法,是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进行精神上的强制,造成心理上的恐惧,不敢抗拒,从而迫使其交出财物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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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财物犯罪立法完善之探讨赵秉志,肖中华刑法上的侵占行为,是指行为人非法将自己持有的他人公私财物转为己有的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几乎都将侵占行为规定为犯罪,而且设有比较完备的侵占财物犯罪之罪名体系。然而,我国有关侵占财物犯罪的立法现状则明显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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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杰 《福建法学》2001,(4):36-38
一、国内理论界对抢劫中杀人的定罪问题的几种观点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五)项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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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刑法以数额是否达到较大作为划分敲诈勒索罪罪与非罪的标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不利于打击犯罪,除采用数额标准外,对多次敲诈勒索的亦应规定为犯罪。一、这是由敲诈勒索的客观危害性决定的一方面,尽管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的敲诈勒索行为是针对财物进行,但由于敲诈勒索必然使用威胁或要挟,故往往会不可避免地造成财产所有人心理上恐惧,和精神上的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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