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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中国在法哲学和法律注释学发展的同时,对法律史的研究也开始活跃起来,除了分散在一些思想家的论著中的零星成果之外,①还推出了中国古代第一部法律史著作《汉书·刑法志》。一《汉书·刑法志》是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公元32~92年)的一篇重要作品,是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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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汉书》创设“五行志”一目 ,集先秦两汉阴阳五行灾异学说之大成 ,对后出史书多有影响 ,而近现代学术界对之评价较低 ,重视不够。本文通过对中华书局标点本存在的标点、校勘问题和《汉语大词典》与《汉书·五行志》相关的立目释义和书证问题等的考查 ,认为对“五行志”一目的设立及其价值应当重估 ,在古籍整理和学术研究过程中 ,应重视“五行志”的文献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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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报任安书》,见于《汉书·司马迁传》与《文选》卷四十一。由于《汉书》与《文选》成书年代不同,编纂体例相异,再加上久经流传写刻,因此两书所载文字颇有异同。总的说来,《汉书》所载比较接近原本。这是因为《汉书》作者班固上距司马迁为时不远,又当过兰台令史,掌管皇家收藏的图籍,有可能得见原本或较早的抄本。而《文选》“此篇原文多经后人增改,当依《汉书》参校”(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下·文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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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咸丰年间,吴县(今江苏苏州)有一个人中了进士,以翰林编修进入南书房任职,类似于现在的书目编辑.一天,咸丰皇帝询问他:“你闲暇时常用什么方式消磨时间?”这人回答道:“我闲暇的时候读《汉书》.”恰巧咸丰皇帝当时也在读《汉书》,听到他的回答很高兴.因此便谈起书中说诗解颐的内容,谁知这个人原来并没有读《汉书》,一时间惊慌失措,答不出皇帝的问题.咸丰皇帝顿时感到非常恼火,命令他回到原籍读三年《汉书》再来复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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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国传统法律史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先秦古籍《尚书》中已有法律史方面的专门叙述和评论。《汉书·刑法志》已是关于法律史的专门论著。自《汉书·刑法志》起,历代纪传体史书中多有刑法志方面的专门内容。《通典》和《文献通考》等典制体史书中也有法律史方面专门记述,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律学家对历代法律的考证解释和比较研究,已使传统法律史学初步改变了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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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民思想在中国古已有之,在法制中则较早见于汉代。中国古代的重民思想是古代处于主流的统治思想,以民为本、爱民存民是其核心内容。在《汉书·刑法志》中,重民思想崭露头角。汉律通过年龄限制减少了刑杀,而且其减罚慎刑,导民相爱,突破了前朝法例,重民思想展露无余。其实通过社会根源我们会发现重民思想重视于汉代自尤其历史必然性。虽然尚有局限,但不可否认其深远之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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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谦〈1842——1917年〉,清末民国初年著名学者,一生著述甚多。《汉书补注》是他的重要著作。自汉以下,注释《汉书》的人很多。唐颜师古集东汉至唐初诸家注释作注,是集大成之作,“然未发明者固多,而句读(讠为)误,解释踳駮之处,亦迭见焉”。宋明以下续有注释刊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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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的真伪,是当代法制史研究中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在过去,有关这一问题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史籍中有关李悝制定《法经》的说法是否可信。日本学者仁井田陛在三十年代撰写《唐令拾遗》一书的序论中说:“目前还有一种通行的说法,认为魏文候时李悝撰定而流传下来的《法经》六篇,是首创的法典。其依据的资料是《晋书·刑法志》、《唐律疏议》、《唐六典》注以及《通典》的记述。但是,《史记》、前后《汉书》等对此并无只言片语。”戴炎辉的《中国法制史》一书也认为,“通说以为,这部《法经》六篇,系我国最古的法典,但有力学说,则以为甚有可疑。盖《史记》、前后《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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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悦(148-209)东汉末期著名史学家,思想家。所著《申鉴》五卷,“其所论辩,通见政体”,大多是针对封建社会政治统治的重大问题而发,集中表达了他的政治法律主张。本文试就《申鉴》一书,对荀悦的政治法律思想做一初步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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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书中,沐浴总是与“斋戒”、“更衣”连在一起,放在皇帝登基、臣属朝见、祭祀庆典等重大活动之前,以体现庄重肃穆,堪称是古代中国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之一。但笔者极是怀疑,古人对洗澡这事,似乎从政治上抓得比较紧,生活上抓得比较松。比如《太平御览》引自《汉书》的“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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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老子》乙本及卷前古佚书四篇,合抄在一幅宽帛上。这四篇古佚书的篇名是:《经法》、《十六经》、《称》、《道源》,这就是《汉书·艺文志》著录的《黄帝四经》。帛书把《黄帝四经》写在《老子》的前面,是第一次发现的黄老合卷,抄书的年代断定是在汉文帝初年。这正是西汉文景之际(前179-141)被推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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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志》“小说家”试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书·艺文志》始立“小说家”一门,录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论述云: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议,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天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掇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颜师古注:“稗官,小官。”又引如淳注:“《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据此,今人往往认为《汉书》所谓“小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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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证,我国早在秦始皇时就设有博士,但不是学位,而是官名。《汉书·百官志》里说:“博士、秦官、掌通古今。”“律博士”是博士的一种,也是官名,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法学盛衰说》中写道:“自魏置律博士一官,下及唐宋,或隶大理,或隶国学,虽员额多寡不同,而国家既设此一途,士之讲求法律者,亦视为当学之务,传授不绝于世,迨元废此官,而法学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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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周与其子延年是西汉著名的律学家,《汉书》专为之立传。杜周所著称《大杜律》,杜延年所著称为《小杜律》。大小杜律对两汉、三国、两晋都有影响。杜周在两汉的名气很大,其律学影响也颇为不小,是封建律学家和执法者的代表人物。杜周的“大杜律”早已散佚,不仅全豹,一斑也无从查考。仅在《汉书》中保留了几百字的言行录。但是,这短短的数百言,却为我们提供了透视封建法制的端倪。杜周在汉武帝时开始作过廷尉张汤的“廷尉史”,因为“奏事中意”,很得武帝的赏识,被信任重用。张汤死后,继任廷尉。廷尉是汉朝最高审判官,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院长。杜周的为人不好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