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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张军 《桂海论丛》2009,25(3):101-105
受教育权兼具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自由权与社会权之多重因素,于个人生存发展具有突出意义,应从基本权利高度审视各阶段和类型的受教育权并予合理定位和区别.国家在保障不同阶段和类型的受教育权保障中担着不同的义务和责任,应予优先保障的是公民最低限度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2.
柳飒 《求索》2012,(8):232-234
近代基本法中的权利规范仅仅是纲领性的宣示,其原则式的规定需要下位法予以主体、程序、处罚等方面的配制,同时,近代基本法对基本权利大多采"依法律保障"的模式,实证法律成为公民法定权利的实质规范,直接决定着公民实有权利的享有程度。如此一来,当权者往往把实证法律作为桎梏公民基本权利的工具,对权利和自由"莫不限之以法律"。在这种国家导向的权利立法模式下,传统法文化完成了对现代宪政主义的重构。  相似文献   

3.
基本权利的分类问题由来已久。有学者认为有关基本权利的自由权与社会权就是通过基本权利的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的性质进行分类,此种说法一度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然而,近来此种说法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但是,各种批判意见都忽视了基本权利本身固有的双重属性,即"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以及权利保护方法的时代演变性。自由权与社会权恰好是与"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互补的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4.
宪法文化权利并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宪法学范畴,它是由"文化权利"这一范畴变化衍生出来的。从宪法层面出发,强调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文化权利,有利于从法律体系上完善公民文化权利的保障机制和制度,也有利于宣示国家对文化发展的重视程度。宪法文化权利的规定有助于公民精神和个性层面的结构优化,也有利于对人性弱点的改造,提升公民的文化修养和文明礼仪。我们要在理论上树立起宪法文化权利的权威地位,从宪法规范的明确、部门法的制定以及文化平等权的保护等方面实现宪法文化权利。  相似文献   

5.
黄丹  李军 《人民论坛》2014,(5):107-109
法治的最基本含义就是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而对公民权利的最有力救济应是宪法救济。当前,公民基本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文章通过对公民信访权利保障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应通过制度化的设计安排,建构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这对于协调多元的社会利益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与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紧急状态下,国家必须行使紧急权力以维护公共利益,恢复社会秩序,因此紧急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作一定的限制是必要的,但由于国家权力的扩张性使然,必须同时对紧急权力加以限制,以使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保持在合理限度内,这样才能真正使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7.
农民工权利缺损原因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农民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与我国的其他公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认可的各种权利。由于宪法规范相当简约、抽象,公民实际能否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往往取决于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甚至是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在二元社会条件下,农民工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与城市居民相比有较大差距。公民权利的保障首先以法律的确认为前提,但公民权利的实现则有赖于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从世界各国发展进程来看,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每一个国家公民权利的实现都存在一定的差序格局。从法理上讲,这正是当前我国农民工权利缺损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8.
社会权是伴随着福利法治国的出现而产生的新型权利形态,不同于传统的基本权利。社会权对既存的基本权利体系和功能的取向上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内容和权能属性上发展了基本权利体系和功能模式。社会权所体现的基本权利理念已由传统的消极防御属性转变为积极主动的权能属性,其要求国家积极介入社会生活,通过国家的帮助为公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在终极价值目标上,社会权与传统基本权利是一致的,都旨在为公民创造良好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秩序,实现国家与公民的和谐关系。  相似文献   

9.
在人权发展史上,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之分。启蒙运动所提出的以个人自由和财产权为核心的自然权利,即"第一代人权"概念,属于消极权利。第二代人权是二战后西方国家承认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人们又称第二代人权为积极权利。第二代人权包括:社会安全的权利、工作权和休息权、受教育的权利、生活保障的权利、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等。住房权作为第二代人权被国际公约提出后,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和立法保障,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化的过度推进,对于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严重缺位,故应该加强对住房权的重视和立法保障。  相似文献   

10.
公民有序行政参与与构建地方服务型政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行政参与是民主行政的具体体现和基本保证,它与服务型政府的实现有着天然的关联。我国服务型地方政府的建设应努力实现从政府主导型向公民推动型、民政互动型转变,推动我国服务型地方政府建设必须扩大公民有序行政参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促进行政参与在我国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国家应承担预防风险的义务。国家应承担保护权利主体在实现基本权利的过程中不受第三人侵害的义务。在紧急状态下,国家应对公民基本权利承担制度保障功能。这三层义务和功能层层递进,形成新时代国家对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魏万青 《前沿》2011,(21):37-40
本文从理性主义视角出发,审视现代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建设。认为现代国家的合法性问题,其实质就是个人基本权利的问题。从消极权利角度而言,现代国家存在的基础是能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从积极权利角度而言,现代国家权力的行使,必然是能存进个人权利的实现,存进个人利益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认可。然而不管是哪种意义上的合法性,都必须以民主作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国家合法性的建设,其实就是民主国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3.
将公民养老权置于基本权利谱系之中,作为宪法权利,具有一种宣示与确认的意义。从基本权利谱系中认识公民养老权,尤其是从与公民养老权关系紧密的生存权、平等权、劳动权等权利视角审视公民养老权,能够有效地明晰确认与保障公民养老权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饶世权 《前沿》2013,(13):58-61
法治政府形象是公众对政府法治行为的认同和肯定评价,其以自身权利的承认和实现为评价标准.因此,只有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才可实现公众的权利,从而塑造法治政府形象.而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是指政府承认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承认政府合法的公共权力,并彼此确保对方合法权利和权力实现的法律制度、理念和行为.实践中,成都市的“模拟拆迁案”“城管执法冲突案”分别代表了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相互冲突的两种形态,对塑造法治政府形象产生了不同影响.因此,应当坚持协商民主、公众参与等基本原则,运用公开征求意见、模拟执法等具体行为方式,在改变观念、加强制度建设等保障条件支持下,构建实现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的协商——合作机制,塑造法治政府形象.  相似文献   

15.
论信访权的权利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访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人们对信访制度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使信访处于颇为尴尬的境地。如何看待信访,涉及对信访权利属性的认定。从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讲,信访权是公民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不仅是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地方性信访条例所确认的法定权利,也是我国公民反复行使的一项现实权利,并且有宪法第四十一条作为其根本的依据;信访权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实际上可概括为监督权和救济权两种权利。  相似文献   

16.
《上海人大月刊》2006,(8):30-30
权利的立法保障 立未能保障是将应有权利转变为法律权利的必要环节,也是用法律保障权利的起始环节。要做到三点:以应有权利作为完善、发展权利立法的参照,只要条件允许,就应该及时把公民的应有权利确认为法律权利;通过制定法律潜规加快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及时进行有关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和协调。  相似文献   

17.
丁延松 《青年论坛》2007,(6):108-112
性自由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我国立法与司法在性权利保护方面却表现失衡.对于以女性为对象的性侵犯行为,立法将其作为犯罪进行了比较完备的规定,司法上也比较重视,可以说,女性性权利的立法与司法保护是比较完备的.而针对男性的性侵犯行为,虽然在社会上不断涌现,并且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立法仍然关注不够,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存在着立法上的空白和司法上的真空.这就需要从立法层面加强研究,以改变这种局面.  相似文献   

18.
农民平等权的宪法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爽 《前沿》2007,(1):163-166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所确认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是要求国家同等对待的请求权。平等权并非绝对,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农民是公民,应受到平等的对待,但目前我国农民在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诸多领域备受歧视。因此,保护农民的平等权,必须要在宪法的层面上予以重视。首先要在宪法中确认农民应有的权利,其次,要尊重和保障农民已有的宪法权利,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9.
李培志 《前沿》2013,(7):119-121
社会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与人的基本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阶段、水平、环境密切相关。我国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实践与社会权利的实现具有内在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也是在维护、实现公民的社会权利。维护公民社会权利既是"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也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保障。基于维护公民社会权利出发而实施的民生、社会事业的发展策略、相关政策,不仅具有人文价值关怀,而且还能够有效避免"短视""断裂"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迁徙自由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国际法和众多国家的宪法中得到确认。在制定"八二宪法"时,考虑到尚不具备实现迁徙自由的现实条件,所以"八二宪法"没有规定迁徙自由,这是一种权利受制约性的思维模式。当下学术界多主张迁徙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宪法应当重新确认迁徙自由。在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和受制约性的矛盾关系中,不可侵犯性是第一性的,受制约性是第二性的。在公民迁徙自由权是否入宪的问题上,必须先考虑不可侵犯性,不能以受制约性为理由来剥夺公民的迁徙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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