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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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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明明 《法制与社会》2014,(16):182-183
"儿童的人权保护是普遍人权当中不可剥夺和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①儿童权利保护构成全人类人权保护的核心和基础。本文从浙江温岭幼师虐待儿童事件入手,剖析该类事件频繁发生的社会缘由,结合目前国际社会和我国国内在儿童人权保护上的相关规定,拟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儿童权利的具体举措。  相似文献   

2.
儿童及青少年遭受意外事件和暴力事伤害的现象日益突出,本文对156例2~17岁涉及诉讼的未成年人法医学鉴定案例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表明:3月、4月、8月、12月四个月发案率偏高,每天下午4点前后最易发生伤害案件;损伤部位以头面部最多见,损伤类型以软组织损伤最多;案发地点于儿童组以住家及其周围场所、学校或幼儿园居多,于青少年则以公共场所居多;加害人多为熟人,包括同学、邻居,青少年受陌生人攻击明显增多,儿童遭受意外事件多,受故意伤害的少,青少年组则刚好相反。同时,作者讨论时还指出,我国目前存在虐待儿童和忽视儿童的现象,以后者更为普遍,这种消极不作为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3.
李芳 《法制与社会》2010,(25):287-288
儿童权利的保护是人权保障方面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问题,保障儿童权利的公约在国际法上是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不断加入相关的国际公约,保护儿童权利也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义务。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吸取国际法在保护儿童方面的先进理念和规定,使得我国的相关立法和国际法的规定接轨,保障相关的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完善,真正实现宪法在保障儿童权利方面的承诺。  相似文献   

4.
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之缔约国,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儿童立法。目前,业已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专门性与非专门性立法、全国性与地方性立法并举的儿童法律体系。现有儿童法律中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立法技术粗糙、立法形式分散与立法层次不高及立法内容存有空白等问题。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应采取包括更新儿童立法理念、制定新的儿童法律、改革原有儿童法律制度等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儿童福利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基础性的。在倡导"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中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本文认为改善我国儿童福利状况应坚持综合施政,多元参与。  相似文献   

6.
儿童“读经”是中国文化、中国教育的一种传统,但却是不好的传统。薛涌称蒋庆的读经理论是“走向蒙昧的文化保守主义”,秋风则起而为蒋庆辩护。两种不同的儿童观念,两种不同的教育学说,会造就两种不同的童年,两种不同的人生,甚至两种不同的人。这两种儿童观念和教育学说的对立,其实就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对立。全面了解薛涌和秋风的论战以及蒋庆儿童读经的原貌,我们会发现,其实秋风与薛涌的距离,远远小于他们与蒋庆的距离。这也是秋风与薛涌的论战堪称奇怪之处。  相似文献   

7.
困境儿童的现状迫切需要国家制定《儿童福利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困境儿童救助中政府责任,解决儿童救助中的制度空白,重点解决困境儿童的监护,落实对儿童保护的各项规定,加大儿童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的遏制对儿童侵害,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8.
儿童证人是刑事诉讼中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了对儿童权益保护的一般原则,有关国际文件也确立了儿童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国外的刑事诉讼立法有的也对儿童证人权利制度作了规定。比较而言,我国儿童证人权利制度内容贫乏,既不能满足司法实践对儿童证人保护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公约及有关国际文件的要求。应从免于宣誓等方面构建我国儿童证人权利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儿童是成人之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儿童是成人之父”这一思想为我们认识儿童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深远的进化论视野。它不仅使我们在儿童那里感受到生命进化的神奇,也使我们体悟到个体生命的绵远历史。“儿童是成人之父”这一思想的提出是对父权本位观念的反叛,它标志着传统的成人与儿童的关系发生了一种革命性转换。“儿童是成人之父”这一思想对于促进传统儿童观的现代转换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儿童教育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儿童观为其前提,因此,儿童观的这种现代转换又必然影响着教育观的变革  相似文献   

10.
王丽 《法制与社会》2011,(36):60-61
近年来针聍儿童的犯罪屡有发生,尤其是猥亵儿童犯罪,因其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和对儿童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拟就该类案件的特点、成因,从立法和司法角度就防控此类犯罪的发生阐述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1.
虐待儿童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儿童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加强法律的监管同时有必要提高社会各界人群对儿童虐待的认知度。对儿童虐待的认识度和关注度越高,社会就越可能为预防儿童虐待,进而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12.
陈爱武 《北方法学》2016,(6):126-139
儿童利益是一种身份利益,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国家与社会必须给予特殊保护。涉及儿童的家事审判要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参与以及儿童优先保护等原则。从我国家事审判立法看,涉及儿童利益保护的规定散见于诸多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政策性文件中,这些规定尽管为家事司法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但缺憾亦非常明显,表现为没有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没有形成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的专门制度,部分立法规范前后矛盾,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缺乏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具体程序和相关配套机制。为此,有必要在基本法和部门法层面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原则;保障儿童表达意见权利和诉讼参与权;从司法层面看,确认儿童的诉讼主体地位,确立涉儿童家事案件职权探知、职权调查原则,建立专业化的家事审判机构。通过上述多重举措,真正实现家事审判对儿童利益的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13.
张美榕 《时代法学》2011,9(2):116-121
1980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为国际间儿童诱拐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国际方法,该公约在1997年7月1日之后继续适用于香港,并经转化为香港法例第512章《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对于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适用的案件,适用《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而对于非公约调整的案件,则适用普通法规则。为了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在香港得以更好地施行,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02年4月29日作出了《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2009年10月,政府当局对《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4.
袁梦 《法制与社会》2010,(9):266-266
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不应成为其具备证人资格的障碍。现代各国证据法普遍赋予了儿童证人主体地位,同时也设置了相应的审查程序使符合作证条件的儿童进入诉讼程序,我国在司法和立法程序上也应跟进,以保障其适格性及证人权利。  相似文献   

15.
儿童由于自身发育尚未完成,身体和心理都处于薄弱阶段,很容易受到疾病的侵害,应该是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的重要人群。但是,国内对于儿童医疗保障问题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在该领域的研究进行分析,有助于了解现状并进一步深入该领域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上升的离婚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离婚而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讨论,如何保障离婚家庭的儿童权益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本篇文章以对贵州省离婚家庭儿童权益的调查数据为基础,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通过分析我国法律和相关制度对离婚家庭儿童权益的保障,探究如何才能最大化的保障和优化儿童的利益,使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能够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7.
我国儿童虐待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鹏飞 《法学杂志》2012,33(10):56-60
儿童虐待是一种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我国规制儿童虐待的法律主要有专门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与非专门性的《宪法》、《刑法》、《婚姻法》等法律。儿童虐待防治法律制度存在立法形式分散,缺乏系统性;儿童虐待报告制度残缺不全;调查与处理制度暂付阙如及受虐儿童保护制度设计不合理等缺陷。借鉴域外经验,我们应将儿童虐待定义明确化、制定儿童虐待强制报告制度、设立儿童代理人制度、改革儿童收养与寄养法律制度并设立儿童虐待调查与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18.
羡毅 《法制与社会》2012,(14):153-154
当前在对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中存在许多问题,如对其监护不足、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及缺失对其犯罪的预防。加强对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是迫切需要的,是必不可少的,是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共同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留守儿童像其他孩子一样,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的成长,真正实现温总理讲的"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相似文献   

19.
对儿童中心论的发生学分析表明,儿童中心论并不是以抽象的儿童为中心,而是以影响他受教育质量的某些属性为中心.当今,西方儿童中心论的主流是以"认知"为中心.其传统的片面性正在得到弥补;中国当下的儿童中心论实为反儿童中心论的儿童中心论,表现为人性观的泛化论、生物观的还原论和心理观的替代论.基于以上分析,教育观的儿童中心论以儿童的心理能力为中心,其价值诉求是促进具体儿童全面和自由的发展,研究方法论包括理论基础的综合性、方法论的追问、实证的转化和综合以及构建教育观儿童中心论的自我理论,实现教育理论的本土化.  相似文献   

20.
现今,我国各类虐童事件频发,但是现阶段对儿童的救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自发的爱心和媒体新闻的报道,缺乏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为受害儿童提供持续、有效、稳定的保护。建立一个从接受举报、个案评估、临时安置、创伤治疗到转移监护权的规范的、完备的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势在必行。而美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地区有着完善的儿童保护机构和丰富的儿童保护经验,这些机构的设置、合作与工作流程可以用来借鉴以填补我国相关领域的空缺。在我国基本国情基础之上,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规化的内部工作流程同时本文对儿童保护机构和其工作流程进行一定的改动和创新,使机构可以切实在我国大环境下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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