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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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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立法的新发展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黄进  杜焕芳 《法学家》2005,28(6):7-14
20世纪以来,国家从事商业活动已很普遍.在国家与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商业纠纷中,国际法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利益也需要得到兼顾.但各国在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方面的具体做法差异很大,并体现在国内立法和区域性公约之中,从而导致各国在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法律和实践方面的矛盾和分歧.鉴于在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问题上国际社会应有统一而明确的规则的必要,经长期磋商,2004年12月2日第59届联大第59/38号决议通过<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并开放签署.今年9月14日我国政府签署了该<公约>.由于该<公约>既涉及我国与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法律关系,也涉及外国与我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法律关系,因此是有关国家重大利益的重要公约.中国签署该<公约>进一步表明,中国对通过法治促进国际和平与构建国际和谐社会的坚定支持.  相似文献   

2.
外国国家豁免准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重大国际法问题。传统的外国国家豁免学说认为,主权国家未经其同意不得作为另一国法院的被告;一国法院不得对外国国家强制行使管辖权。英国国际法学家奥本海说:“无论如何,一国的法院不得对另一主权国家的官方行为或其代理人经官方授权的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提出疑问,只要这种行为的效力发生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如果要对任何此种行为提出疑问,则应通过外交途径。”  相似文献   

3.
欧福永  刘星 《河北法学》2007,25(2):163-165
在泰国,对不涉及不动产或与此相关的权利和利益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诉因发生地能行使地域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有关不动产或其他与不动产有关的权利的诉讼,由有地域管辖权的被告住所地法院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外国国家不能成为泰国法院的当事人;当事人不能自主地选择管辖法院;在外国法院待审的案件还可向有管辖权的泰国法院提交;泰国法律制度中没有不方便法院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4.
非方便法院原则及其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非方便法院原则及其适用凌祁漫非方便法院原则也称不便管辖原则,是涉外民事诉讼中法院自由裁量行使司法管辖权的一项规则。它是指受诉法院认为其受理的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在外国法院进行诉讼,对当事人更为方便和公正时,可自由裁量,拒绝或放弃行使管辖权,从而促使当事人...  相似文献   

5.
赵建文 《法学家》2005,11(6):19-24
一、国家豁免的本质及价值 国家豁免是国家主权平等的引申,是国家属地管辖权的例外.由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在互相平等的主权国家的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对其他国家的主权行为及其财产行使司法管辖权.主权国家在相互享有豁免权的同时,也承担了豁免对外国的主权行为或财产的司法管辖的义务.  相似文献   

6.
浅谈国家司法豁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司法豁免作为外国国家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律地位的重要内容,数十年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当这种活动的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或法人,另一方是其他国家时,就有可能产生其他国家的民事诉讼地位问题。然而对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几个世纪来任何国家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相似文献   

7.
主权豁免及其最近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权豁免(Sovereign Immunity)即“国家豁免”(State Immunity)。它的意思是国家行为(Act of State)和国家财产(State Properry)免受外国的法院管辖,或者从相对一方来说,是一国的法院不对外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行使管辖。在国际交往中,根据国际法上的独立、平等,“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原则(par in parem non habet  相似文献   

8.
韦燕 《河北法学》2001,19(1):7-9
网络所构筑的跨越地域界限的虚拟世界,向现实的地域管辖权提出了挑战。仅仅通过网络的虚拟存在是否构成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基础?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网络案件中,法院又该以什么标准或依据行使管辖权?美国法院在其近年来判例中对“最低限度联系”原则进行解释和发展,为网络管辖权确定了初步的规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9.
针对位于他国内水的外国船舶上的犯罪之管辖权问题,指出船旗国不能根据领土原则行使管辖权。沿海国对在本国内水的外国船舶上的犯罪拥有排他性的领土管辖权。一般而言,沿海国对于下列犯罪行使管辖权:一是沿海国国民犯罪或使该沿海国国民受到损害的犯罪;二是破坏沿海国安宁和安全的犯罪;三是违反沿海国有关检疫、入出境、海上安全、海关事务、水域污染或禁止贩毒的法律的行为或犯罪;四是其他性质严重犯罪。根据国际习惯法规则或双边领事条约的规定,对于轻微的不影响船舶以外秩序的犯罪,沿海国一般不行使管辖权,由船旗国管辖。  相似文献   

10.
<正> 每一个国家的法院都有一定程度的域外管辖权。它的作用主要在于保护本国暂住在外国的公民及其利益。但是,一国法院管辖权的行使范围和自由总要受到国际法、国际习惯、条约以及某些国内法规定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限制是一国法院对外国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能行使管辖权。这就是国际法所公认的外国主权司法豁免原则。在传统上,美国法院在主张域外管辖权的同时,也承认外国主权司法豁免原则。但  相似文献   

11.
欧福永  刘星 《时代法学》2004,2(3):111-115
新加坡的法院系统分为两大主要部分 :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除了教会法院对部分婚姻和财产处分诉讼行使管辖权外 ,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对新加坡境内的所有其他民事或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高等法院的民事管辖权建立在传票的送达和被告服从管辖的基础上。管辖权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国家豁免 ,外交豁免和涉外管辖权条款方面。对于平行诉讼 ,新加坡法院可以“诉讼在另案进行”或“不方便法院”原则为由中止本院的诉讼或发布禁令限制外国的诉讼  相似文献   

12.
夏林华 《时代法学》2006,4(6):117-120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明确了国家豁免是一项国际习惯法原则,因而也肯定了国家在“国内法律体系”中扮演着首要角色的传统地位。在有关合同、商业交易等方面,公约也把国家置于与自然人和法人同等的法律地位。公约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在商业交易的定义方面给予法院地国太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二是在国家豁免例外方面缺乏总体的管辖原则。公约一方面为国家豁免划定了明确的界限,这将有效遏制任意限制国家豁免范围的倾向;另一方面公约对被告国援引豁免有一定条件限制,从而可以有效地维护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在因外国国家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情形下,国内法院能否行使管辖权是近年国际法上一个争论较大的问题。按照传统的国际法准则,关于外国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问题属于国家责任的范畴。  相似文献   

14.
《政法学刊》2019,(3):33-39
在涉"一带一路"工程商业争端案例中,我国法院对被告为外国政府的案件行使管辖权,表明我国法院在实践中已经实际放弃了绝对豁免论,对限制豁免论进行了有益探索。绝对豁免论限制了我国企业通过本国法院进行救济的途径,也给司法实践带来困惑和障碍;限制豁免论符合世界趋势、正在成为习惯国际法,我国立法、司法实践中发生着豁免立场的缓慢转向,结合学术界主流观点,限制豁免立场更有利于保护我国利益。由于颁布统一国家豁免法的时机尚未成熟,判例确立限制豁免规则在我国的不可行性,通过制定单行法的方式解决我国"一带一路"项目纠纷中国家管辖豁免无法可依的问题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颁布限制豁免原则的单行法,一方面使我国企业在国内法院起诉外国政府具有可能性,为"一带一路"工程商业争端解决提供国内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使法官以法为据,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法院的国际影响力。  相似文献   

15.
中国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所确立的被告住所地一般管辖规则和侵权行为地特殊管辖规则,可继续适用于网络侵权争议管辖权的确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侵权争议案件的复杂性,将场所化理念与多元分析要素切实注入管辖权分析之中,特别是在立法上也缺乏有关诽谤等人格侵权与知识产权侵权管辖权行使的特殊规定.我国的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待在矫正传统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管辖规则的基础上,通过注入以合理预见、利益中心、关联争议集中管辖等分析要素进一步予以考察重构.因信息网络传播所引起的侵权争议,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应确立在有关争议与受案法院地存在紧密联系的基础之上,除非没有其他行使管辖权的可能,受案法院不能仅以有关侵权行为发生在该地为受理案件的唯一根据.  相似文献   

16.
1968年9月27日由欧共体国家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民商事裁判管辖权及判决执行的公约》(以下简称“布鲁塞尔公约”或“公约”)就缔约国之间关于民商事诉讼管辖及法院判决执行事项创设了统一的制度和规则①。该公约的主要目的星在欧共体内实现“法院判决的自由流通”。在公约起草过程中,谈判者们认为确保“法院判决自由流通”最好的方法是规定一套统一的管辖原则,使争议与受理争议的法院之间毫无疑义地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样将会减少对外国法院判决的不信任。为此,公约详细规定了缔约国之间行使管辖权的规则,限制了拒绝承认和…  相似文献   

17.
孙尚鸿 《法律科学》2005,23(1):116-123
Zippo案所确立的滑动标准在美国网络管辖权实践中得到了广泛依循 ,然许多判例表明 ,美国法院在确定是否应对涉网案件行使管辖权时 ,有偏离滑动标准而采用更为宽泛的以行为后果为基础的效果标准的可能。依此标准 ,法院在确定应否行使管辖权时 ,不再将其注意力集中在对所涉网站自身的特性及其潜在影响的考察上 ,而是集中在所涉网站在管辖区内所产生实际后果的分析上。具体到实践中 ,不同法院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对效果规则的适用则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8.
诉权虽然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但当事人应合法行使诉权,不应滥用。对于目前当事人滥用诉权增加的情形,有必要予以规制。诉权的行使与送达、管辖权的冲突、管辖豁免等密切相关。目前,除了当事人不要滥用诉权以外,各国法院也要从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国际合作与礼让以及公平正义等角度出发,恰当地行使管辖权,这样既是节约本国司法资源,也是对当事人、其他国家负责。  相似文献   

19.
阮开欣 《清华法学》2023,(2):162-178
严格地域性管辖的推翻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提供了条件。当前,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主要显见于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美国、英国、中国等国家的法院在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中签发了禁诉令。鉴于“超地域管辖”所导致的管辖权冲突,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方面应当存在地域限制规则,即一国法院可以基于特别管辖审理与利用知识产品相关的诉讼,此时所管辖的诉讼标的应当限于本国知识产权的相关事项或在本国实施的行为。地域限制规则旨在确保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有合理的管辖连接点,防止过多国家的法院对于同一知识产权纠纷行使管辖权,从而维护跨国知识产权交易的安定秩序。鉴于“异判现象”的存在,地域限制规则的缺失会滋长当事人的择地行诉,甚至进而形成各国司法管辖的逐底竞争。鉴于地域限制规则的正当性及其在各个国际权威示范法中的共识,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遵循地域限制规则。针对外国法院的“超地域管辖”及其禁诉令,我国司法实践可以在符合地域限制规则的前提下采取禁诉令和反禁诉令予以反制。  相似文献   

20.
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历史起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指出,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历史起源,主要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外国君主的个人豁免以及一些国家中存在的国内主权豁免制度。外交使节的管辖豁免是国家管辖豁免的最初表现形态;国家君主个人的豁免是国家管辖豁免概念的基础;国内主权豁免制度对形成国际法上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影响,集中体现在英美两国国内法院的有关判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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