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由经济法的价值取向透析经济法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的价值是更本质更深层的东西。法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是法的价值范畴中不同层次的概念,法的价值取向不同,其基本价值目标也不相同。经济法的社会整体效益的价值取向,决定了经济法不同于民法、行政法的价值目标的追求,进而使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区别开,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具有独特的内在规定性: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2.
再识“责任”与经济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责任制度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法学界论证经济法是否为独立法律部门的重要依据.法律责任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与其他社会责任分离、责任逻辑的完善、责任方式的基本定型等过程,这使得部分学者按传统法律部门作为划分标准,否认经济法责任的存在,进而否认经济法为独立法律部门.按社会活动领域和法律调整宗旨的标准划分法律部门,责任方式并非划分法律部门的绝对标准.经济法具有独特调整方法,其责任制度的精髓集中于"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经济法责任不仅在不同程度上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方式而形成独特的责任制度,而且将责任制度前置于主体制度,增强经济责任制,形成其鲜明的调整特色.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按照传统的公私法划分,很难确定其归属。社会法作为一个全新法域,有着特殊的社会基础、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其法域地位已经确立。经济法的法律本位、调整方式和价值追求无不体现社会法精神。因此,经济法应当归属社会法。  相似文献   

4.
论经济法的本质:从“法律部门划分”谈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部门是具有相同或相近性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集合体。一法律如未有区别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就不能自成一体,势必归属或依附于其他的法律部门,经济法也不例外。本文赋予法律部门划分标准以客观性和主观意志相统一的内涵,并从这一标准出发揭示经济法的本质,认为经济法是基于“社会利益本位”的往往立场,运用国家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社会经济团体的自律功能及区域性国际性组织的协调功能作用于“失灵”的市场,以达到社会协调性的目的的法律,从而确认它可独立地组成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本质研究是经济法其他基础理论研究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5.
法的部门划分,是以法的特定调整对象——特定的社会关系——为标准的.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对象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话题.本文就20年来尤其是近五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依据党的十四大最终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论述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定调整对象——社会资源分配关系和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为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法的价值是关于法的目标、理想或主要功能作用的抽象,是法律科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实质公平与正义在经济法领域的特殊表现,是经济法基本精神的具体化。而经济法以追求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平衡基础之上的社会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是经济法宗旨、原则赖以存在的前提。追求实质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7.
现代经济法自产生之日起,在诸多理论问题上就存在着较大争议。其中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争论的一个焦点。 这一问题的探讨对经济法学理论上的成熟是非常必要的。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指经济所构筑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在实现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包括三层含义:(1)经济法的宗旨和目标;(2)经济法的自身价值;(3)经济法的评价准则,即在不同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依据什么标准取舍。 经济法价值的确定,必须从经济法产生的历史根源与本质特征着手。尽管在这个问题上众说纷云,但学术界一般认为:现代经济法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的生成的背景下,由于自由经济缺陷的日益明显,市场失灵现象迭出而产生的,它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的法。经济法的产生,昭示着在经济调整的领域中,传统法律价值发生了变化,新的价值开始形成。  相似文献   

8.
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讲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主要是调整对象 ,即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辅助标准则是调整方法。商法在我国能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 ,根本的依据是看它有没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所谓特定的调整对象 ,是指商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否不同于民法、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如果商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完全被民法和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包容 ,则商法就没有自己的特定的调整对象 ,商法也就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基于这样的认识 ,笔者试图从商法的调整对象入手 ,分析其“特定性” ,并且分别将商法的调…  相似文献   

9.
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定位 ,在学术界已达成共识。但就如何定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之位的问题 ,学术界可谓诸说杂陈 ,不一而足。本文从传统的“调整对象定位说”之悖谬入手 ,提出经济法多角度定位的设想 ,从经济法之社会经济根源、价值取向和调整对象三个角度定经济法之位 ,愿为新创经济法定位理论抛砖。  相似文献   

10.
文章从经济、社会与法律关系的角度出发,在价值取向和现实两个层面重新建构了经济法的目标体系。文章认为,经济法的目标体系可以分为价值目标与现实目标两个层次,价值目标包括效率和公平两个要素、现实目标分为微观、中观、宏观三个方面,各目标通过相互之间的联系与作用,共同整合成一个完整的经济法目标体系。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价值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经济法价值论邓社民杨连专*一、经济法价值诸说关于经济法的价值追求经济法学界目前有三种观点:一是效率说,此说认为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就是实现对社会经济运行总体利益和效益的保护①;二是公平兼效率说,此说认为经济法追逐的目标是社会公正,它反映经济法着眼于社会整...  相似文献   

12.
任何法律部门的形成,都需要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经济法部门也不例外,它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在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的协同作用下形成的。主流经济法学说的确立构成了经济法部门形成的主观条件。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亦符合法和法学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自身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13.
在传统法律部门所维系的市场分配秩序之下,法律对于分配正义的追求主要是一种形式上的正义,并不能达到实质的公平,并且容易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甚至两极分化等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为了达到分配的实质公平,由经济法对原有法律秩序所确认的社会资源和权利分配进行再次调节和调整就非常必要。经济法的再分配应当定位于补充分配的角色,旨在追求分配的结果正义。  相似文献   

14.
价值是法律科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将经济法的价值与一般意义的法以及邻近法律部门,主要是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论证以实质正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和谐为其独特价值取向的经济法具有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和独特的存在价值及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理学中关于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虽然有着各种不同的认识,但大都认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有两个,即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我认为部门法的划分只能坚持一个客观标准,即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调整的方法不是划分部门法的标准。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经济法被赋予了新的活力 ,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起来。经济法成为现代民商法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归根结底是由于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功能的特性 ,是由于经济法具有对民商法的价值超越。从法的调整对象及功能两个方面来分析经济法和民商法的价值 ,并以此为基础探讨经济法对民商法的价值超越 ,有助于正确认识经济法的价值 ,并且能够明确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分工及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责任“应该是什么”的问题需要在新的视野和新的法理背景下展开分析,法律关系的复杂化以及“角色决定责任”的规则应予优先考虑。经济法责任由经济法所作用的社会生活领域、经济法调整的宗旨和价值追求、经济法主体的权义结构以及经济法主体违法行为的表现形态、性质等内在要素所决定,有其特定性。经济法主体依据角色、行为与后果的不同关联,各自承担不同形态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经济法的涵义主要可以基于三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经济法法律规范体系,它是指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是经济法律,它是指调整经济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三是经济法学,它是指研究经济法法律部门的产生、发展、性质、特征及其他规律的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19.
“市场缺陷”的天然存在需要政府干预经济,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干预经济的最佳法律形式。经济法以经济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法就是被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规则。这种直接的经济特点,使经济法区别于行政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20.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和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最近在中央党校召开了“中国现代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与会同志对当前经济法理论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讨,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问题 一部分同志认为,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体又分为以下四种观点:(1)纵横统一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特定对象是国民经济中纵向的和横向的经济关系。二者互相交叉、互相统一。由于这种观点把主要的大量的横向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