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我国政府改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长期政策和重要举措,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一环,使诚实信用见诸实在的责任承担中,使得社会诚信意识深入人心。为此,各级行政机构都出台了大量的规定用以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但是各地规范中仍然存在大量的问题。无正确认定就无合法惩戒,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的基础是对于失信行为的认定。文章着重从失信行为认定的原则和标准两个角度,解决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过程中突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将失信惩戒纳入行政处罚体系是当前失信惩戒法治化的主流进路。这无法解决将违约、违法行为视为失信行为并加以公法制裁的合法化难题,又不能充分救济相对人,也难以充分承担社会信用制度的功能期待,还有碍于社会信用制度的体系化。从管控资源配置风险出发,信用是基于信用数据的交易可信度评判工具,失信惩戒是为了管控资源配置风险,而非对失信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实施以风险管控为目的的失信惩戒,既符合行政机关的资源配置主体身份,也符合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与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革新的趋势。在大数据时代,失信惩戒法治化框架之建构当以信用算法的规制为中心,以风险管控原则统领信用算法,以个人信息权益与相应国家保障义务为具体抓手。  相似文献   

3.
失信行为的法律约束制度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失信惩罚是一个包含了社会惩罚、行政处罚和司法惩罚的系统工程,而通过征信立法先行解决信用信息公开、信用主体权利配置、信用服务体制运行的程序性设计等基本问题,是防范和惩戒失信行为、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最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4.
夏金莱 《法学评论》2022,(6):96-105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核心机制,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改变社会信用缺失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旨在通过多部门联合对失信行为人进行约束,其运行原理来自于预防理论、社会治理理论和政府管制理论等。该制度的运作逻辑是“发起—响应—反馈”的联合治理,具备惩罚、教育和加强信息对称性的功能。金融领域已有较详细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但有关惩戒措施的属性和类型划分尚存争议。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合法性困境、泛道德化倾向、缺乏程序性规范等问题。对此,应当对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以合法性补强,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将道德规则与法律规定相分离,制定完备的程序性规范。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21,(2):86-94
失信惩戒与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的衔接是社会信用体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命题。各类失信惩戒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逻辑迥异。其中,行政性惩戒联合网络呈主导地位,司法性惩戒的定位逐渐流变为信息供给者,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社会性惩戒自发地发挥能动作用以形成共治格局。在实践中存在的脱节现象主要有失信惩戒与刑事处罚不相协调、失信惩戒与行政处罚交互紊乱、失信惩戒行政裁量权范围过于宽泛。对此,应当在谦抑性原则统摄下把握传统法律责任体系和失信惩戒的调整顺序、法律责任系统论视角下重塑一事不再罚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下强化中央和地方失信惩戒行政处罚设定权的立法完善以及比例原则指导下审慎控制行政权以矫正失信惩戒道德泛化趋势。  相似文献   

6.
《中国司法》2012,(4):5-5
目前我国信用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信用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当前,在信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是现代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我们正处在转轨阶段,在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从市场经济的初期阶段转到完善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  相似文献   

7.
廖吕有 《法学》2024,(1):63-78
行政黑名单制度具有失信惩戒和风险预防双重功能。而目前的行政黑名单制度以失信惩戒为主,导致失信惩戒功能对风险预防功能的挤压,行政黑名单制度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叠,行政黑名单制度设计预期的落空,以及对信用主体权益的不当侵害。风险预防功能与失信惩戒功能在规制目的、规制地位、正当性依据等诸多方面存在本质差异。基于“信用”的风险工具属性、“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及风险预防功能的独立性等理据,行政黑名单制度应当转向风险预防定位,并需在列入程序、跨领域参考、合比例衡量、修复标准等方面进行变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其中,失信惩戒是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机制。近年来,失信惩戒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信用惩戒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也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和探索,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立法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9.
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在全方位覆盖"政府-市场-社会-司法"领域,其名义上是为提高诚信,实际兼具加强法律实施之意。在政府主导的公私联合动力之下,形成多领域、多层级主体制作大量信用规范的格局,且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政策导向。作为一种制度信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其产生功效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有效性边界。更重要的是,以失信惩戒为核心机制之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违反依法行政原则、尊重保障人权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比例原则、公平原则等法治国原则的现象较多存在,从而造成该工程的合法性危机。为此,有必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新进行政策定位,合理规范失信惩戒的设定权,要求社会信用规范的制定符合法的一般原则,并确保社会信用规范制定或实施的审查与救济的可得性。由于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行的、正在建设中的法治国本身并不成熟、完善,故声势浩大、错综复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将是一个艰难的历程。  相似文献   

10.
谭冰霖 《法学》2022,(1):35-49
在新《行政处罚法》增设行政处罚定义条款的背景下,大部分失信惩戒措施都可以纳入行政处罚范畴。处罚法定原则是规范行政处罚的关键技术,现行失信惩戒制度在要件、效果、程序等维度上皆不同程度偏离了处罚法定原则,亟需纠偏。在要件法定层面,应对失信概念进行类型化提炼、拼接失信构成要件的规范分离,并增设主观过错要素;在效果法定层面,失信惩戒的设定应恪守法律保留、建立失信行为与惩戒措施的匹配规则,并在"一事不再罚"框架内实施惩戒;在程序法定层面,信息归集程序应符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设定的信息处理规则,处罚决定程序须在自动化处理和人工介入之间求得平衡并合理限定追究时效,信用修复程序则应完善修复条件,以及引入"信息修复"制度。  相似文献   

11.
随着行政执法实践的不断发展,《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传统的行政处罚种类越来越不足以应对实践的需求。失信惩戒措施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行政处罚具有实施主体特定、目的特定、对象特定、惩罚性等特征,对失信惩戒措施中具有典型行政处罚特征的公布黑名单和从业限制措施,应当考虑将其作为行政处罚行为加以规制。在将处罚性失信惩戒措施纳入《行政处罚法》进行规制的同时,需要处理好其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设定规则、实施程序规则等法律问题,并对其与《行政处罚法》不相适应的部分加以调适。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领域中各种形态的失信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如一种具有超强杀伤力的病毒,摧毁着市场经济运行的信用基础,必须对其予以法律规制.应抓紧制定一部统一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典;通过信用立法将知识产权不良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结合反垄断法推出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相似文献   

13.
与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局限于经济领域与交易信用不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功能拓展面临较大争议。无论是对社会诚信概念与资源配置风险的广义解释,还是突破社会诚信内涵提出的“强化法律实施论”,都不能澄清为何要将既往的违法行为界定为失信并施加额外的信用惩戒。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功能应当定位于支持市场化的信用机制、优化法律实施与强化法律实施,排除道德强制,并明确各自功能发挥的边界。借助公共信用来支持市场化的信用机制,应当发挥信息共享机制,防止通过信用评价、惩戒强制干预私人自治。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法律实施,既要避免僭越法定的行政自主空间,又要维护信用机制的有效性。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法律实施,应当遵循违法责任优先原则与必要性原则。  相似文献   

14.
试论从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入手惩治经济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能从经济犯罪的根源——利益的角度对惩治犯罪发挥作用。当前,该机制在我国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为推动该机制的发展,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明确征信机构的运作模式,推动信用立法,实施信用评估,完善经济犯罪预警体系,培育信用文化等。  相似文献   

15.
刘武俊 《检察风云》2014,(22):12-12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八部门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  相似文献   

16.
彭錞 《新法规月刊》2021,(3):171-186
失信联合惩戒具有多主体、多行为两大特征,致使行政诉讼救济面临渠道不畅和审查不力的困境.一方面,法院视信访惩戒为不可诉行为,将实施惩戒的企事业单位认定为不适格被告,并把失信认定、列入黑名单、公布黑名单以及联合惩戒界定为内部行为、信息记录、信息公开或黑名单自动结果,导致相对人无法起诉或难于选择起诉对象.另一方面,法院对失信惩戒缺乏统一定性,对其合法性依据也缺乏清晰判断,无法有效展开审查.切实可行的解困方案是:实体上,法院应把失信惩戒各阶段行为定性为可诉的行政处理,施以正当程序要求,并根据上位法对其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上,法院应允许相对人在失信惩戒多阶段行为中择一起诉,承认前后阶段行为之间的违法性继承,并通过第三人制度和司法建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相似文献   

17.
《公民与法治》2014,(6):28-28
2014年1月16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八部门就限制被执行人失信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联合召开“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首次新闻发布会,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  相似文献   

18.
公共信用数据具有独立于普通数据之外的特殊性,目下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呈现出了“一切数据皆信用”的泛信用化面相,失信惩戒机制在事实上形成了多重评价的复杂格局。通过多元解构信用数据开放的内在机理后认为,公共信用数据开放应当实现由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的理念转向,由惩戒威慑到公益保护的目的转向,由积极开放到审慎开放的规则转向。具体而言,应全面优化当事人被遗忘权、异议权等数据权利的行使流程,形成权利本位下的审慎开放格局;以开放限度为标准将公共信用数据分级分类,并完善类型化开放规则;借助算法推荐和大数据分析,塑造以比例原则为统摄的数据开放模式;将信用数据开放的事权收归专门的国家机构,建构事权集中的信用数据开放机制。  相似文献   

19.
彭錞 《法商研究》2021,38(5):47-60
通过考察41份中央级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所包含的受惩戒主体、受惩戒行为和惩戒措施,可以发现失信惩戒制度面临合法性困境,但主要问题并非缺乏法律依据、"德法混同"、违反比例原则或不当联结禁止原则,而是在形式合法性层面,违法建立双惩制、以行政权力为民事违约兜底和增设行政许可;在整体正当性层面,冲击法人独立人格、突破公法与私法之区隔、削弱行政裁量的法律约束;在实质合理性层面,违背平等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备忘录表现出"失信"与"违法"、"惩戒"与"执法"高度重合,失信惩戒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实施的强化机制,其合法性困境源于强化机制背离强化对象,亟须有针对性地予以纠偏.  相似文献   

20.
市场失信行为对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行政权对其的应对是行政性惩戒,即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倒逼市场失信主体践约守法.实践中,行政性惩戒面临的困境呈现为法律处罚与行政性惩戒的耦合作用、政府与市场的二元互动以及经济行政权与经济宪法背景下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价值冲突等理论张力.对此,可遵循引入谦抑性原则动态把握法律处罚与行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