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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律师的北海行动,首先是为刑辩律师维权。北海警方此次一口气抓了4个律师,甚至连根本没有取证的律师也抓起来,抓捕规模已属史无前例。如律师群体再保持沉默,律师刑辩之路,恐将跌入深渊。为刑辩律师维权,是因刑辩律师在为普通百姓维权。庄严公正的法律不应放过一个坏人,但更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法律要保障每个公民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就必须让每个公民都能享有不被刑讯逼供的自由,不被枉法裁判的自由和接受法律服务的自由。中国律师的北海行动,也在为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贡献力量。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只有从《律师法》落实到真正的诉讼程序中,促进《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刑事辩护的程序正义才能真正得到维护,中国也才能真正成为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2.
完善刑事辩护制度有效实现控辩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天君  崔海霞 《前沿》2006,(12):130-132
刑事辩护制度最能体现司法公正,平衡的控辩关系能促进法官中立,满足刑事实体公正的要求和保证程序正义的实现。1996年的刑诉法在辩护制度上虽较1979年的刑诉法有所进步,但律师的辩护权仍受到较大的限制,立法上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增强辩护权以实现控辩的相对平衡,进而实现程序公正与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刑事诉讼基本程序的新规定颇具前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行刑诉法。公安机关在修订后的律师法生效后,如何执行其中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处理好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呢?  相似文献   

4.
旧刑诉法侦查程序的主要特点是侦查机关权力强大和相对人权利弱小的矛盾。新刑诉法对侦查程序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参与权,赋予律师辩护人地位;二是改革部分强制措施;三是技术侦查合法化;四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确立等。对于新刑诉法的修改,侦查机关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的策略主要有:一是观念转变;二是改变传统侦查模式,由传统侦查模式走向现代侦查模式;三是改变目前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关系,由侦检分立走向侦检合作。  相似文献   

5.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律师业的发展。 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实施。 律师界普遍对这部法律寄予厚望,希望这部法律能一举改变当前律师恶劣的执业生态。然而。希冀于一部律师法来解决律师执业中的所有问题的想法很快被律师界嘲笑为“很傻很天真”。直到新《律师法》实施两年半后,从“司法改革背景下《律师法》实施问题研讨会”上显示的信息依然不容乐观。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普遍难以落实,新《律师法》因为和刑诉法“打架”,被束之高阁。  相似文献   

6.
尽管《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作了较大的修改,但依旧存在大量语言不规范、逻辑不通顺的地方。刑诉法第35条规定了辩护律师的责任。"责任"一词因具有明显的道德审判色彩,同时也无法体现律师与当事人依据代理契约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更无法体现律师代表当事人与国家公权力一方博弈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应将刑诉法第35条中的"责任"改为"权利",以严谨法律之表达,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7.
阿计 《公民导刊》2011,(12):1-1
随着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尤其是公布法律草案后,讨论纷起,争议不断。此番情景,足以构成观察当下中国立法博弈的一个标本。十五年未曾修改的刑诉法进入修法轨道,在"程序正义、保护人权"的价值趋向上进步巨  相似文献   

8.
阿计 《楚天主人》2012,(1):39-39
刑诉法修改的关键和难点,乃是如何合理平衡保护人权与打击犯罪、公正与效率、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通过公开、充分、互动的立法博弈,解决权力和权利的冲突。  相似文献   

9.
卓广平  张薇  阿计 《浙江人大》2011,(10):33-35
现代社会,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程度,往往成为衡量人权保障水平和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如何在保护人权与打击犯罪、公正与效率、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寻找到合理的平衡,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0.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律师业的发展。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实施。律师界普遍对这部法律寄予厚望,希望这部法律能一举改变当前律师恶劣的执业生态。然而,希冀于一部律师法来解决律师执业中的所有问题的想法很快被律师界嘲笑为很傻很天真。直到新《律师法》实施两年半后,从司法改革背景下《律师法》实施问题研讨会上显示的信息依然不容乐观。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普遍难以落实,新《律师法》因为和刑诉法打架,被束之高阁。就在全国律师对律师权益常年得不到保障陷入悲观的时候,律师会见难这一痼疾在中国南方小城珠海悄然破冰。在这里,律师不但会见当事人畅通无阻,而且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北京检察机关更是将律师会见延伸到了审讯场合,开始试点律师旁听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给律师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些做法不仅让律师们感觉到春天的气息,同时也让本社作为一家法制传媒积极关注律师执业环境改善的努力,得到了稍许的欣慰。据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经建议,将修改刑事诉讼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有了珠海经验和北京律师旁听讯问制度的先行铺垫,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新《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相似文献   

11.
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于2011年8月30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部于2004年-即动议修正的法律,因涉及到公检法等机关的权力再分配,以及各方利益难以摆平,修法工作曾几度停顿。但现行刑诉法却因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非法证据难以排除,侦查部门权力强大、法院独立性不够,律师权利难以落实等诸多弊端,备受业界诟病。草案说明显示,此次修法共涉及条文99务,拟将刑诉法从原  相似文献   

12.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开始正式颁布实施。这部新刑诉法针对一九七九年刑诉法的许多问题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补充了一系列的条款。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关于律师提前介入侦查的规定。本文将对这一规定在实施中对讯问所产生的影响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3.
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但刑诉法实施一年多来,侦查机关对律师介入普遍存在抵触情绪。其原因主要是对律师的误解,认为律师介入增加侦破难度、害怕犯罪嫌疑人拒供、翻供、串供、毁证等。对此,文章提出从立法、沟通、提高认识、取消违法规定等方面解决这一问题,以期保证刑诉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4.
6月13日,4位刑辩律师在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为一起故意伤害案辩护时被北海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律师伪证罪。这是继李庄案件后,辩护律师又一次被指触犯刑法第306条而遭遇抓捕。尽管北海警方随后释放了4位刑辩律师中的3人,但是仍然对杨在新律师执行了逮捕。在为同一起刑事案件辩护过程  相似文献   

15.
一种法律制度有无价值,价值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法律制度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其能动的调整作用。修订后的刑诉法更趋公平、正义,具有保障人权的价值,但在公安执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律师提前介入产生的作用在实践中虚化,二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权限单向性的法律监督缺乏双向性制约。  相似文献   

16.
信阳市检察机关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生效之后错误拘留律师一案经本刊和《法制世界》杂志报道后,在读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省内外法学界的极大关注。为进一步促进刑诉法的贯彻实施,本刊与《法制世界》杂志社联合邀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社科院、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郑州大学法学院、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及华东政法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和领导同志,结合信阳市律师被抓一案就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一些深层问题进行了座谈。现将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整理刊发,并欢迎读者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就今后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发表看法。  相似文献   

17.
1986年9月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集实体和程序规定于一体的法律,但由于《条例》本身的程序规定笼统、简单,并且随着国家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其与其他法律相冲突的状况也日益明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条例》作了全面修订,特别是在处罚的程序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设专章做了规定。在当今正义观念逐渐由实质正义向程序正义渗透的趋势之下,…  相似文献   

18.
李蒙 《民主与法制》2011,(26):22-25
中国律师的北海行动,首先是为刑辩律师维权。北海警方此次一口气抓了4个律师,甚至连根本没有取证的律师也抓起来,抓捕规模已属史无前例。如律师群体再保持沉默,律师刑辩之路,恐将跌入深渊。  相似文献   

19.
浅析我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现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律师制度的发展程度更是一个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律师是当事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最直接最有力的武器,律师代表着当事人"天赋"的权力,给律师权利就是将权力交给公民。保障律师执法的合法权利是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及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基本要求。一、新《律师法》对我国律师执业权利的拓展  相似文献   

20.
死刑案件作为最后一道关口,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无疑是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而律师的参与,无疑会使死刑案件更加公正、公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行使的一年则让人有喜有忧,一方面死刑复核程序越来越严谨;另一方面,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依然困难重重。许多法学专家为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仍在发表看法,提出建议,他们希望刑诉法等相关配套法律尽快完善。本版块刊发的一组稿,就向读者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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