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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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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主与法制》2011,(4):26-27
司法不能一味地积极有为,而是必须考虑实际情况和具体时机而选择“有所不为”。归纳“司法有所不为”的典型范畴,至少有十种情况,应当实行“无为推定”:我们可以称之为司法的“十不为”:即司法尽量不管或者少管那些利害过于重大或者过于琐细的问题,尽量不管或者少管那些行为过于普遍或诉求过于特殊的问题,尽量不管或者少管那些社会过于陌生或历史过于陈旧的问题,尽量不管或者少管那些公众过于热切或者时间过于久远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市场过程的含义》(TheMeaningofMarketProcess)一书,出自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伊斯雷尔·柯兹纳(IsraelM.Kirzner)之手,它秉承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传统,又发展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本书的副标题论现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发展界定了全书论述的范围,而主标题《市场过程的含义》则道明其论述的主线为市场过程及其相关理论.在原文前言里,作者柯兹纳强调,本论文集既是对经济理论的现代历史,也是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当代复兴的一个贡献.作者在论文集中梳理了奥地利学派的学术史研究成果,剖析了奥地利学派的市场过程观以及与之相关的主观主义方法论.一些学者认为,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方法论从根本上来说,与主流经济学主张存在市场均衡倾向的观点无法调和.对此,柯兹纳明确表示反对.  相似文献   

3.
儒家讲求和谐与中庸主义的哲学思想,促成了无讼法律意识的形成."无讼"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价值追求和一般民众的普遍法律心理,也是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基层组织系统自我调节的必然结果.臻于无讼之境,无疑支配着司法官实际的价值判断他们需要经常地绕过成文法的规定,而专注于从事无讼的宣教和纠纷的调停.但是官方的"无讼"与民间的"健讼"又存在着现实的矛盾,司法官既不可能绝对地消灭诉讼,就只能采取务实的态度,以儒家伦理为基础,通权达变,审时度势,司法实质上又是司法官通过"寓教于审"、"寓教于判",追求"无讼"和"少讼"目标的过程,最终期望达到社会和谐与司法衡平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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